2016HSE履职能力评估参考题

发布时间:2019-08-18 12:21:12

锦州**厂领导干部

HSE履职能力评估测试复习题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831通过。

2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自2019 12日起施行,共 114条。 

3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8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9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0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11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12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3201961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出台,该《解释》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制定了新标准,降低了入罪门槛,更加注重行为犯罪,可操作性强,破解办案难题等。《解释》共计十二条,主要规定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罪的具体定罪最刑标准;二是环境污染犯罪所涉及的从重处罚、犯罪竞合、单位犯罪、共同犯罪、术语界定等问题;三是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的鉴定、检验等程序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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