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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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业务考试的通知各区文教体局、直属各学校: 为了全面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素质,强化教师的发展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决定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等在职教师进行业务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市高中(含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实验电教馆(远程教育网络信息中心)和教研室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考试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占30%,业务知识占70%。 三、考试时间:2009年1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形式 采用闭卷考试 五、组织实施
1、市教育局负责考试的统一命题、印卷、阅卷、登分、成绩统计、分析和试卷的监管、验收等;考场编排、设置;监考人员的统筹选调,考试规章制度的编制、印发;考试工作人员证件的制作;统筹指挥和派出巡视组等。
2、各区文教体局负责本区考点的选定、布置;监考人员的选拔和交流的组织安排、接待及考前的培训;考务机构的设置、人员安排和考务工作的实施;保卫工作及人员落实;试卷的提取、上交等。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1.各区属学校教师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报名,市直属学校教师在所在单位报名。
2.各区文教体局、直属各学校按学科和学段分类报名,并于12月25日前将《乌海市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业务考试报名表》(附word)、《乌海市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报名花名册》(附excel)和3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送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3.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教师,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后,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报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备案。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学校不得聘用在教师岗位。
4.各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考试,凡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教师,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5.各区、直属各学校要成立本次考试的领导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于12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师 资科。
七、考试成绩的使用
1、考试成绩将登录在册,逐级签批后进入教师业务档案。
2、考试成绩将作为教师当年业务考核和竞聘依据之一。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08年全市教师业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3
200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业务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洪运 乌海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秀平 乌海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李质一 乌海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继雄 乌海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剑峰 乌海市教育局副局长 亮 梅 乌海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月英 乌海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高彩霞 乌海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燕 林 海勃湾区教体局局长 左光禄 乌达区文教体局局长 刘秀珍 海南区文教体局局长 薛庆斌 乌海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安敬胜 乌海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乌云达来 乌海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