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6 16: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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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发挥好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2、负责督促和指导所属基层单位依法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3、协调劳资关系,参与协调解决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协商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推进企业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4、监督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协助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建立完善困难帮扶机制,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办实事、好事;
6、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十有”标准,开展3A等级五好工会创建活动;
7、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职工服务站等活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8、负责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活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9、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广大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办好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10、协助园区管委会进行全国和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园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园区工会系统的资产管理。
第二部分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6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1万元。
2.其他收入5.51万元,主要是上级总工会妇联等拨入的专项经费。
3.年初结余资金3.6万元,是上年度上级工会拨付的专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30.1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11万元。
2.项目支出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6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2015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9.11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5万元,妇联等专项扶持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2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0.34万元,下降11.78%,主要是压缩车辆经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2万元,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1万元,办公车辆,办公用品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