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审批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

发布时间:2019-04-08 19:15:31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审批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七政办发[2015]42

【发布部门】七台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06

【实施日期】2015.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审批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意见

(七政办发〔2015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部署,不断巩固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突出解决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和审批互为前置问题,不断推进产业项目发展,现就进一步提高审批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务中心部门集中、权力透明、办事便捷的作用

(一)进一步推进两集中工作,着力解决厅外审批的问题。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将所有审批业务纳入政务中心统一办理。同时,要结合我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除因审批涉密、另设专网等极特殊情况不纳入网上审批的,其他事项必须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坚决杜绝厅外审批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两到位要求。各入驻政务中心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过硬的负责审批业务的科长派到政务中心任首席代表,对不符合选派条件的首席代表要及时调整。要充分授予窗口审批权限,能够在中心全部办理完成的必须在中心办理,确需回本部门开会研究的,受理和发件必须在政务中心办理,中间环节由窗口工作人员回本单位协调办理,决不允许出现办事人两头跑现象。

(三)进一步加快网上中心建设,着力解决行政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审批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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