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法学

发布时间:2020-05-07

读《2009法治中国》有感


我是日语专业的学生,但辅修法学作为第二专业。很多人都会感到无法理解,毕竟语言类的本就比较辛苦,而法学也是文科性质。记记背背又是很辛苦。但在我看来,法学能让我学到很多。一位长辈曾经对我说过:在这个世界最有用的两样东西是会计和法律。法律讲的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而会计是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在填报志愿的时候,我就选择了法学作为第二志愿,只是天不遂人愿,被调剂了,于是就成了日语专业的学生。大二了,我还是想学学法学。因为学习一门语言只是工具,是不够的。法学的学习,我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的,还有理性的判断。
我是跟大一上课的,刚刚接触法学,我挺喜欢老师的讲课方式。因为我本是文科生,喜欢文科类的东西,这样的上课模式很喜欢。很欣喜,当然也有点感觉深奥。刚刚接触法学的东西,那些案例让我感觉很深奥同时也很有意思,给人以很大的思考。那天我从图书馆借了一本书,是《2009法治中国》。关于中国的,蛮喜欢的,于是当天晚上就看了两个小时,有无法理解也有感叹,还有震撼。
如果说震撼,是前言的一个故事。处在现在的社会,也许还是年少无知,不知社会为何物,我无法理解在这本书的前言所讲的故事。那是一个故事,一个案例,也是一个血淋淋的事实。2003年,在广州,一个满怀梦想南下淘金的大学生,准备去网吧,一位警察来到跟前,要求检查他的身份证。因为没有带身份证,他被带到了派出所。赶忙叫朋友送来,可哪知他又因没有暂住证,被送到了人间地狱的收容所。不谙世事的他,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他不知道只是钱的问题。可就是这样,这个血气方刚的大学生三天后,在那个没有人权的收容所,失去了生命。年轻的生命啊,就这样凋谢了。两个有良心的记者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这个青年是被暴打致死的,他们按耐不住愤怒,一并曝光了收容所的种种黑幕与惨剧。于是,网民愤怒了,共同申讨“收容遣送办法”;于是,三名博士也愤怒了,联名申请对其进行违宪审查;高层愤怒了,于是于2003618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国务院宣布废除。这个可怜的青年就这样离开了人世,他的死换来了一部恶法的终止,三个博士的建议导致一个制度的废除。2003人称为“法治元年”。人们有着憧憬,对中国的法治。我说不出是怎样的心情,
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只有血淋淋的教训,才能推动法治的进步,总是听到法治中国,但却依旧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漏洞,存在着那样黑暗。带着几分沉重,我继续往下读。
2009年,相距2003年,仅仅只是6年的时间,但中国的法治却有了很大的进步。其中。有几个事件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难看出,中国的法治正在不断地完善,也可以从中看出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在党和政府的大力的支持和推动下,越来越多的法律对人权的关注。200,发生了很多事件,着实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震撼,太多的感触,也还有遗憾。“三鹿奶粉事件”恐怕是很多人都不会忘记的。是啊,有多少人会忘记那些无辜的孩子,本该是天真可爱的孩子啊,却传来被检查出患上肾结石的消息。这对很多家庭来说是无法承受之重。早些年,劣奶粉充斥安徽阜阳农村市场,致众多婴儿受害甚至死亡。因为一些营养成分严重不足的,这些婴儿患上重度营养不良综合征,四肢短小,身体瘦弱,脑袋尤显偏大,被当地人称为大头娃娃。阜阳大约有170多名大头娃娃,甚至死亡的可能多达五六十名。就在人们对大头娃娃"问题奶粉还记忆犹新之际,甘肃又传来因为食用某奶粉婴儿纷纷患上肾结石的消息。20086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直至911日,除甘肃省外,陕西、宁夏、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地都有类似案例发生。通过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之后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而卫生部专家指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1日发出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8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700吨的背后,有多少家庭? 不禁让人连呼恐怖。有市民以多起病例中提到三鹿400克婴儿奶粉为基数,得出这样一个算式:700=700000千克=1800000400克装奶粉,180万袋! 让人们担忧的是,这个算式后面隐藏的是一个问号———多少个家庭? 随着社会各界的关注,以及政府的干预,“三鹿奶粉事件”终于浮出水面。“三鹿奶粉事件”致使结石患者人数近三十万之多,对千万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
伤害,成为震惊中外的食品安全事件。那是祖国的花朵,明天的朝阳,却经历这样的摧残。试问,为何会有这样的事件发生?厂家,商家把那些孩子的生命置于何地?我实在无法理解,他们也是为人父母啊,为何还是如此的狠心,是巨大的利润蒙蔽了他们的双眼吗?人们愤怒了,也为那些孩子深深担忧,这是悲伤的,也是沉重的。但值得欣慰的是,“三鹿奶粉事件”直接催生了《食品安全法》。2009228日,《食品安全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200961日开始实施。终于,“三鹿奶粉事件”在2009年画上了句号。为了严防类似悲剧的重演,该法规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并建立风险监测评估制度,设置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度等。但“三鹿门”虽落幕,但给我们的思索却没有随之中断。在2009年,人们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关注不再是对不良商家、厂家的申讨,更多的是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和对受害者的赔偿。三鹿的破产在人们的意料之中,但破产后对受害者的无力赔偿引发了社会的一片申讨和质疑。根据当时现有的法律规定,法院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处理并无可指摘之处,但给大家留下了一下思考:是否法律本身就存在问题呢?于是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强化食品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强化了对受害者的民事保护。终于,阴霾之后,出现了阳光。虽然是在惨重的教训之后,但还是让人欣慰。
2009年,确实给我们留下了很多深刻的记忆。上海的“钓鱼执法”,一波三折,却最终获得圆满解决。它反映了国家权利和公民权利之间的紧张关系、动态博弈与和谐化解。还有“躲猫猫事件”,打开了中国监狱和规训制度的“潘多拉魔盒”,发生在深圳的梁丽案,这几起案件触动了因司法腐败与社会不公而变得异常敏感的社会神经,是民意和司法成为2009年刑事法制的两个关键词,终于中国公民的权利得到伸张,政府法治取得了进步。
如果说人性化,是死刑改革。保留死刑,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标准时我国历来的死刑政策。为了控制死刑的数量,统一死刑的适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11日收回死刑核准权。在司法实践中,我国的审判机关也加大控制死刑裁判的力度。20097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同海犯受贿罪的审判。陈同海案的查处和严惩,,切实贯彻了我国当前减少死刑适用的死刑改革政策。不仅符合国际社会理性控制犯罪之趋势,也充分彰显了我国死刑改革
的态度和决心。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中国法制的进步,也坚信中国法制会越来越走向民主,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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