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吸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8 17:30:22

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吸烟的通知

为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培养我校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基教一函〔20141号)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从日起在校园内开展禁止吸烟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禁烟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烟范围及要求

1.校园内,重点是教学楼内、学生寝室内、校园道路上、运动场上、食堂内、教学楼和公寓走廊上等场所。

2.在校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禁在校园内吸烟。

二、对在校园内吸烟的学生的处罚

1.学生违禁吸烟一次,一经查处,给予通报批评,由班主任电话联系违纪学生家长,通报学校处理意见,并取消该生该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资格

2.学生违禁吸烟两次,一经查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由级部政教主任通知该生家长来校并在《农兴中学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签字,接受学校处分决定。

3.学生违禁吸烟三次,一经查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由该生的班主任通知家长来校办理离校相关手序。

4.禁烟活动与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挂钩

1)贫困生违禁吸烟受罚一次,则取消本学期贫困生困难资助资格;受罚两次以上则取消在校期间申请困难资助资格。

2)申请国家助学金,违禁吸烟受罚一次,则取消本学期申请资格;受罚两次以上则取消在校期间申请资格。

3)享受国家助学金,违禁吸烟受罚一次,则根据文件规定,取消其继续申请资格并报学校及上级机关停发剩余资助款。

5.禁烟活动与文明班级评比挂钩。在文明班级量化评比中,学生违禁吸烟按5/人次扣除。

三、加强禁烟的督查落实

1.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政教处、团委要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禁烟知识讲座等活动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班主任要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教育学生远离烟草,珍爱生命让争相戒烟,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成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为。

2.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成立由值日领导和班主任组成的禁烟督查组,每天分上午、下午和晚上三个时间段不定期开展对校内禁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将督查结果纳入学生评价体系。

此禁烟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6830

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吸烟的通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