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6 00:02:57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宛政文[2014]31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12

【实施日期】2014.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宛政文〔201431号)

各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市一改双优活动整体工作部署,为切实改善全市大气、水、农村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程志明  市长

副组长:刘朝瑞  市政协主席

原永胜  常务副市长

李甲坤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明体  副市长

李建涛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刘世家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乔长恩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谢松民  市财政局局长

肖 河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夏广军  市编办主任

王吉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宽军  市环保局局长

高贤信  市城管局局长

陈华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海瑜  市规划局局长

包建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毕跃杰  市商务局局长

肖海有  市国资委主任

朱吉稳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卢捍卫  市工商局局长

王宛楠  市农业局局长

寇智洪  市水利局局长

王冠立  市畜牧局局长

王志凯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汪天喜  市林业局局长

朱 萍  市质监局局长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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