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在情先 辩论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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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于情先:
A.理是情的集中表现。比如,孝敬父母这是个理的问题,但实质是情的问题,是情在人心中的凝结,以至于成了公理。
B.理在情先,并不等于,有理无情,而是先后的问题。
C.我们应该理在情先,不要让“情”蒙蔽了双眼。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D.理是大范围的,没有规矩难成方圆。E.情是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通融的,但必须在理,不在理,怎么通融啊?所谓通情达理,其实这词还是强调了“理”,理是必须达到的,但情只是在有理时给你的通融。事例:
1.法国作家雨果《九三年》中有这一场,军舰上一门大炮因没被炮队长固定好而在暴风雨中翻滚,几乎摧毁船上一切。炮队长冒着生命危险征服了这头钢铁怪兽。朗德纳克把奖章挂到他胸前却又突然下令把他枪毙。他说:“他的勇敢应该奖励,然而他的疏忽却几乎毁了这条军舰,失职必须严惩。”情理冲突在这是一场真正的交锋。情虽在,理难容。2.执法者,律己律人;赏罚严明,执法如山,方可服众。昔孙武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3.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自贬三级,亦出乎于此。包拯不徇私情,海瑞刚正不阿,为人所称颂和敬仰。
4.二战时期为了大局,即使破译了德军轰炸的密码,还是选择放弃了这个城市,为的是以后的胜利。
东郭先生;农夫与蛇;李世民与魏征;
95111日,台州市发生一起市民哄抢50万现金大案。案发后,公安部门试图让哄抢者自己幡然悔悟,结果无人归还赃款,迫不得已,公安部门只能用法律手段强制进行侦破处罚,才追回31.73万元现金。对方辩友也看到了,面对这样的社会问题,情根本不起作用,更谈何维护社会安定,显然理却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矛盾
1现实生活中到处可以看到有人在争论,争论中他们都喜欢说一句话:按理说或你讲不讲理.
这些虽然通俗,但很贴切,真实.如果以情在先,往往使事情偏离正轨,而讲理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可以说是行为准则,我们上学就要学道理,四有新人准则里就有讲道理这一项所以理在情先
对于情理孰先孰后之论,我认为关键在于:谁才是人们行为处世的真正准则。我认为,情是由人类心中的想法所直接决定的,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同时也因人而异,使人们行事带有很多偏颇。反观之,理是人们综合了社会经验和以往成功失败的教训而获得的准则,是最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性的指导性准则,依情行事会走向偏颇,而依理行事就能够让事情沿着成功之路前行。
同样一个人,情绪化的人行为就远不如理智的人行为来的正确,虽然情能给人行为的原动力,但是理才是人行为的指示器、风向标。如果一直把理归为情的衍生物,这是不正确的,理是综合了社会公理和人类情感共性而形成的一种准则。有理指导的世界将能够走向更完善更稳定的方向,而以情为主导的世界却只会有更大的分歧和矛盾,这是由于理的唯一性,而情的差异性:理是唯一的,不可辩驳的,人人都只拥有一种理;而情是各异的,人与人之间有可

能因为情的不同而产生不同,进而发生摩擦产生矛盾。因此,理在情先。
②现在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依法制国也一直是我国的中心政策之一,那些说中国政治腐败的也就是抓住了官员讲情不讲理的问题,可见,理应该在情先,才能让社会公正.回顾中国古代三千,君主帝王凡是重私情而轻事理的,有几个得而善终?再看仅有的几位闪耀着光芒的大帝,不都是以理为先么?再回到现在,纵观世界强国,有哪个是遇事以人情为解决之道的?外国人连吃饭都是AA,从这样普通的事中都表露出他们公私分明,决不因情废理的行为准则。所以:理在情先
③我将判断标准分为两层次“先知,先行”
首先从先知来讲,先知就是对待事物和关系时,一方出现在一方之前。而“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所以以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只有当客观规律,道理客观存在的时候,人才由此去感知,去认识,从而产生个人的主观情感,情绪。《原道》中说道“性是于生具来的,情是接于物而生,没有凭空而出的情,也没有不引起情的理”因此从先知的角度看理在情先。
其次从先行来看,先行就是面对事物的及关系并将判断和选择时对之首先进行考虑。
既然理是事物的规律和及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情是主观的个人情感,那么有理性的人在做事时,必定以理来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固然情在生活中启到非常重要的角色,但这并不代表情支配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不会恣意放纵我们的性情,我们用理去决定。“情”“理”中人选择了理,所以才有今日人类的繁荣稳定。同时满足这两个标准,所以“理在情先”④论据一: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论据二:在理才有法,合理才合法。
论据三:不依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就是理。“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理在先,情在后。理愈明,情愈浓。事不在大,而在实,话不在多,而在理!尊纪守法,有理!尊老爱幼,有理!尊敬朋友,有理!尊惜友情,有理!驳论1【这里有个挺难的正方例子:当你被针戳到的时候你是先叫疼还是先去想为什么会被戳到?】疼是生理反应,思考为什么会被戳到是当痛觉传到大脑后的理性思考。难道对方辩友所谓的情在理先就是说皮肤感觉在头脑反应前?(定义的时候把理和理性分开!“理性”和“理智”都是人对“理”的感知以后产生的,为什么叫理性,理智而不叫理笨什么的呢,因为理性通常是和感情交替出现的,而理是客观存在的,还是被针扎了一下哪个例子,因为被针扎是会痛是客观存在的规律,然后你才会产生痛的“情”然后才是“理性”是被针扎的)2【如果正方说,我们在认识事物时首先都是:感性认识,而后才是“理性认识”对于这一点,怎么破呢?】可否说那是人的本能反映,也就是人的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但是,存在着的就是正确的吗?我们应该理在情先,不要让“情”蒙蔽了双眼。想想“东郭先生”的故事吧!感情用事,没有“理在情先”结果怎一个“惨”字了得啊!
3、理就是判断的标准!如果没有理,那么我们就也根本不知道是理在情先还是情在理先这个问题,当然是以理服人。
4、没有理,用什么来判断那些是""?
5、情不在,理在!如:法不容情,理在!只有在救死扶伤这个理后,才有以人为本,一切为患者着想这个情!结论:理在情先!
6、在情在理的前题条件是合情合理,合情的事,不一定合理,但合理的事一定合情!如:交费看病合理,治病救人合情!结论:理在情先!
7、不遵纪守法,有爱国情吗?不尊老爱幼,有父子情吗?不尊敬朋友,有朋友情吗?不尊惜友情,有朋友吗?
8、第一要搞明白什么是理,什么是情,“理”是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情”是由事物所引

起的人们的各种情绪,感情,是主观的东西,这样定义以后就很明晰了。我们生活做事是按照事物的客观规律还是按照人们的主观情绪呢?答案自明。9【有人说“那么世界上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无情的事情出现?”】那正是因为人们被情绪冲昏了头脑,没有理智考虑利害关系,没有按照事物发展规律,仅凭一时意气用事,所以造成了很多无法挽回的结果啊。10“如果真的理为先的话,那么我们看到的就应该是一个完全合情合理的世界了.但事实上是这样吗?(现在我是从事实判断上来说)-------理在先不等于完全合情合理,我们说理在先是从逻辑层面来,重要性层面来说,我们工作办事应该首先考虑“理”,实际生活中人们不一定遵守这个法则,所以我们的世界显得不是那么合情合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又怎么解释-----我们明知道生命很重要,而有的人偏偏要自杀呢?
11、理既然是大多数人都认可的情,那么必然先于更广泛的情有更重要的地位12.必然性与重要性是不一样的,由情凝结为理并不代表情比理更重要
13.如果行为在实质上践踏了情,那么它一定践踏了理,并且不合于理先于情技巧:先承认对方的观点,然后在对方的观点上提出个矛盾的问题也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14、我觉的自由人还是先得把理放在首位.诚然情感可以打到我们,但令我们对辩论最有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其理性的光芒,我们理更欣赏自由人在辩论中抓住对方的弱点,巧妙的把自己的观点通过一种说理性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是幽默的方式或其他,让观众,让评委看出其思想之灵动.这才是辩论的精彩之处理就是判断的标准!
15、人有两种东西,一个是情,一个是欲,欲是情的升华,但为什么升华就是来自于理性的参与。欲望是天生的,但是一旦人类意识到欲不仅仅是欲的时候,认识到人的情感只有在社会上才可以实现的时候,理性就产生了,然后在理性的参与下情感出现了!这是理在情先!16、理在先,情在后。理愈明,情愈浓。事不在大,而在实,话不在多,而在理!
17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人与自然要怎样和谐?是理还是情?人的七情六欲有好有坏,你怎样判断其好坏?是不是一个“理”字呢?一夜情导致了什么理?女士优先,难道女士比男士重要吗?情是客观上存在的,还是主观上产生的呢?诸葛亮挥泪斩马谡不正说明了理在情先?
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
大家中午好!下面将由我来对本方观点进行立论.我方的观点是理在情先!
先让我们来剖析辩题.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个人感情,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感受,易爱主观影响,因此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而理是指客观存在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是最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性的指导性准则,理作用于人,是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相互之间的关系,是维系一个社会平衡,稳定,发展的根本纽带,因此具有稳定性的特点.先不仅仅体现在时间的先后顺序上,更重要的是一种价值性的衡量.在明确以上概念的基础上、以下几点阐述我方观点.究竟是情先还是理先。“先”是看其对社会,国家的重要性,先的基础建立在法律上的。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中心国策之一。理在情先才能让社会更公正.首先,我方认为,理下之情才是真正能历经岁月洗练,使人产生共鸣的情.情需要理去维护,情需要理去衡量,情需要理去促进,才能体现出自身的价值与内涵.由此,情将处于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古人最崇尚的情感是"上忘情",这给后人一个关于情与理的最好诠释."忘情"并不等于忘记了情,而是用理性的光芒去照亮情,使其熠熠生辉.因此,人类最崇尚的情必须在理的作用下,情才能有真正的意义与价

.所以,从情与理的价值性去衡量,无论时代怎样变换,理在情先都是一条永恒的法则.
其次,从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形势来论。在我国,虽然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但阶级斗争仍然存在,还有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进行着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活动。这是极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此不进行有力的斗争和制裁,会安定根本无法谈起。情感的阶级性却决定着它对此是无能为力的,只有依靠理来规范。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是保证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再次,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哲学观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的基础之上.换言之,人与事物的识别过程是从眼见为实到情感交流,只有存在这个物体,这片景象,才会对眼前的物体,景象产生情.因此,从情与理发生的先后顺序来看,理在情先也符合哲学观,例如,目前国内的蚁族人数已达百万正是他们只注重个人情感选择,没理性的看待目前的形式,择业观念扭曲才导致这一现象的产生.情是个人的,理是大家的,个人应该服从集体,以集体利益为重.
最后,我方认为,理更能推动当今社会的发展.原因有三:其一,从理的特性出发,理比情更加稳定,它综合了社会公理和人类情感共性而形成的一种准则,因此更能合社会稳定发展;其二,从理的功效评价,理就是一支杆秤,无论是在个人纠纷,还是国家外交,理都能衡量谁对谁错,熟重熟轻,我国一直都主张应该理性爱国,有部分人个人情绪主张抵制日货,可是全球化进行到今天,要看清楚,索尼产品95%是中国制造,这种抵制是对国家利益危害甚大;其三,从理的价值体现来看,理之大,之公,放之四海而皆准,理能扫清眼前阴霾,理能振民族之魂,理亦能兴世界之旺.由此观之,理在情先也是符合社会的发展观.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理在情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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