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复习题集(第5750篇)

发布时间:2019-12-23 01:27:11

2019年国家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某法律援助机构实施法律援助的下列做法,哪一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50题,单选)

A、经审查后指派律师担任甲的代理人,并根据甲的经济情况免除其80%的律师服务费

B、指派律师担任乙的辩护人以后,乙自行另外委托辩护人,故决定终止对乙的法律援助

C、为未成年人丙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但无律师执业证的本机构工作人员担任辩护人

D、经审查后认为丁的经济状况较好,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经济条件,故拒绝向其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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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4>法律援助制度

【答案】:B

【解析】:

《法律援助条例》第2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A项仅免除80%的律师服务费的做法是违法的,应当是完全免费才合法。

《法律援助条例》第23条第3项规定,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后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故B项是正确的,应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

2.201412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任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和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庭长、副庭长。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人民法院,其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下列哪一项不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  )

A、有利于提高最高人民法院的社会知名度

B、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

C、有利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干扰,保证案件审判更加公平公正

D、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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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2>审判机关

【答案】:A

【解析】:

其他三项正确。

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

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

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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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公正

【答案】:D

【解析】:

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主要目的是公开信息,方便公众监督,属于司法机关外部的监督。故A选项错误。

人民陪审员并不属于司法机关的人员。人民陪审员制度设立的初衷之一,便是引入社会公众对审判权进行监督,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事实认定,对法官进行制约。故,本选项体现的依然是司法机关外部的监督。故B选项错误。

在我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办案时听取并重视律师的意见,体现的依然是外部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故C选项错误。

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的

4.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47题,单选)

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发

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

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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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3>检察制度概述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故A项正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B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选任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即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机关是司法行政机

5.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49题,单选)

A、房检察官在同乡聚会时向许法官打听其在办案件审理情况,并让其估计判处结果。根据我国国情,房检察官的行为可以被理解

B、关检察长以暂停工作要挟江检察官放弃个人意见,按照陈科长的判断处理某案。关检察长的行为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要求相一致

C、容检察官在本地香蕉滞销,蕉农面临重大损失时,多方奔走将10万斤香蕉销往外地,为蕉农挽回了损失,本人获辛苦费5000元。容检察官没有违反有关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的规定

D、成检察官从检察院离任5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各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肯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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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3>检察官

【答案】:D

【解析】:

根据《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2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据此,A项房检察官的做法不正确,该选项的观点错误。

检察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服从检察长的领导,但是检察长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定,要求检察官执行,而不应以暂停工作要挟。而且,检察官执行检察长明显违法的决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即检察官对明显违法的决定有拒绝执

6.律师应当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为当事人提供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述说法体现了律师职业道德基本行为规范的哪一项要求?(  )

A、忠诚

B、诚信

C、法治

D、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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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1>律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答案】:D

【解析】:

考查律师职业道德中正义要求的具体内容。

7.根据《公司律师管理办法》,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中央企业员工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司法部提出申请

B、中央企业在地方的各级分支机构和子企业的员工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也可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司法部提出申请

C、省属企业员工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D、其他国有企业员工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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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4>律师

【答案】:B

【解析】:

考查公司律师的申请程序。《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中央企业在地方的各级分支机构和子企业的员工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也可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8.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46题,单选)

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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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人民调解法》第5条第2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B项说法错误。

9.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49题,单选)

A、该律师接案时,得知委托人同时接触他所律师,私下了解他所报价后以较低收费接受委托

B、在代书起诉状中,律师提出要求被告承担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的诉讼请求

C、在代理合同中约定,如胜诉,在5万元律师代理费外,律师事务所可按照胜诉金额的一定比例另收办案费用

D、因律师代理意见未被法庭采纳,原告要求律师承担部分诉讼请求损失,律师事务所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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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2>律师与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关系规范

【答案】:D

【解析】: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79条第2项,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收费标准为条件争揽业务的,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故A项做法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侵犯人身权纠纷。合同纠纷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故B项做法不正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

10.关于公证制度和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50题,单选)

A、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立的公证处,其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国内其他公证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

B、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任命公证员并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变更执业公证处

C、黄某委托其子代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其住所地公证处可受理其委托公证的申请

D、王某认为公证处为其父亲办理的放弃继承公证书错误,向该公证处提出复议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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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公证制度的概述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公证机构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文字组成,并不得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设立的其他公证机构的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据此,A国内二字错误。根据《公证法》第21条规定,公证员由司法部任命,并由省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11.下列哪一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不违背相应职业纪律要求?

A、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社会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

B、闻律师在办理无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收取受援人交通费

C、公证员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的头衔

D、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一些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朋友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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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1>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答案】:D

【解析】:

①A选项违背法官职业纪律要求。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法官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暗示更换承办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并且不得违反规定向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提供咨询意见或者法律意见。

②B选项违背律师职业纪律要求。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二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③C选项违背公证员职业纪律要求。据《公证员惩戒规则(试行)》第十二条:

12.下列哪一人员可以不受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约束?(  )

A、在法院担任法官助理的王某

B、担任法官多年现已退休的李某

C、董某在某中级人民法院试用过一段时间,现已离开该法院

D、金某系某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利用假期到某基层法院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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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1>法官职业道德的依据

【答案】:C

【解析】:

考查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适用主体。法官职业道德的主体是法官和法院内的相关工作人员,C项中董某只是在某中级法院试用过一段时间,且现在已经离开该法院,故不属于法官职业道德的适用主体。

13.某律师事务所一审代理了原告张某的案件。一年后,该案再审。该所的下列哪一做法与律师执业规范相冲突?(2014年卷一48题,单选)

A、在代理原告案件时,拒绝与该案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B、在拒绝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时,承诺可在其他案件中为其代理

C、得知该案再审后,主动与原告张某联系

D、张某表示再审不委托该所,该所遂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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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4>律师事务所

【答案】:D

【解析】: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7项规定,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故D项做法与律师执业规范相冲突。

14.随着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落实,当事人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关于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理解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47题,单选)

A、立案登记制有助于实现司法效率,更有助于强化司法的应然功能

B、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存在的欠缺和错误,法院应主动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C、如不能当场判定起诉是否符合规定,法院应接收起诉状,并口头告知当事人注意接听电话通知

D、对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但不可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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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2>审判制度概述

【答案】:B

【解析】:

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做到公开、透明、高效。立案登记制与司法效率无关,故A立案登记制有助于实现司法效率的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1条第3款规定: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B项正确。

该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对当场不能判

15.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10年卷一49题,单选)

A、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

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

C、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而无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

D、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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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答案】:C

【解析】:

司法的独立性要求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干涉。据此,A选项表述正确,不能选。我国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即一体化检察体制。据此,B选项正确,不能选。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属于不同的法律职业,当然有行业属性。据此,C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属于标语口号式的说法,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不能选。

16.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47题,单选)

A、甲检察官出于个人对某类案件研究的需要,私下要求邻县检察官为其提供正在办理的某案情况

B、乙检察官与其承办案件的被害人系来往密切的邻居,因此提出回避申请

C、丙检察官发现所办案件存在应当排除的证据而未排除,仍将其作为起诉意见的依据

D、丁检察官为提高效率,在家里会见本人所承办案件的被告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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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1>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答案】:B

【解析】:

根据《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2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据此,A项甲检察官的做法不正确。

检察官应当坚持公正理念,因此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故B项乙检察官的做法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

17.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45题,单选)

A、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职业人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行

B、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

C、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

D、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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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法律职业道德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律职业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象征意义和感召作用,因为法律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公平与正义的体现,是规范社会、惩恶扬善的最后手段,也是最强有力的手段。而作为法律的实施者、执行者、裁判者的专业法律人员所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行必然要高于其他职业的道德要求,这是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故A项正确。

法律职业人员在人格和依法履行职责上是平等的,不存在领导关系指挥关系,故B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的说法是错误的。

道德首先和主要关注内在动机,不仅侧重

18.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2012年卷一50题,单选)

A、刘律师受当事人甲委托为其追索1万元欠款,因该事项与另一委托事项时间冲突,经甲同意后另交本所律师办理,但未告其支出增加

B、李律师承办当事人乙的继承纠纷案,表示乙依法可以继承2间房屋,并作为代理意见提交法庭,未被采纳,乙仅分得万元存款

C、林公证员对丙以贵重金饰用于抵押的事项,办理了抵押登记

D、王公证员对丁代理他人申办合同和公司章程公证的事项,出具了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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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2>律师与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关系规范

【答案】:A

【解析】: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8条规定,非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因为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费用支出。据此,A选项作法违反规定,当选。《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6条规定,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未被采纳,不属于虚假承诺。据此可见,B选项中律师的意见不被法院接受的,属于正常情况,显然未违反有关规定,不选。根据《公证法》第12条第1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担保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9.公证制度是司法制度重要组成部分,设立公证机构、担任公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及程序。关于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50题,单选)

A、公证机构可接受易某申请为其保管遗嘱及遗产并出具相应公证书

B、设立公证机构应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司法部依规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C、贾教授在高校讲授法学11年,离职并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

D、甄某交通肇事受过刑事处罚,因此不具备申请担任公证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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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答案】:C

【解析】:

《公证法》第12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公证机构保管不需要出具公证书,故A项错误。

该法第9条规定: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不需要司法部批准,故B项错误。

该法第19条规定: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

20.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2011年卷一47题,单选)

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

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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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1>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答案】:B

【解析】: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B选项中的钱法官对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是不能发表看法的。所以B选项错误。A选项依常理即可判断其不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C选项不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的情形。其实考生只要略有社会经验,就知道这一做法不能被理解为在企事业单位兼职而应当理解为从事法学研究。D选项属于从事法学研究,不受职业道德规范限制。

21.下列哪一情形下律师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2013年卷一48题,单选)

A、律师与委托当事人系多年好友

B、接受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系该案件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但委托人知悉且同意

C、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民事案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代理人

D、委托关系停止后二年,律师就同一法律业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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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2>律师与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关系规范

【答案】:C

【解析】:

律师同时为委托人的亲友,信任关系更好建立,自然可以建立和维持委托关系,故排除A项。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2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根据此规定,既然委托人知悉且同意,故仍可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排除B项。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22.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46题,单选)

A、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

B、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

C、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

D、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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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公正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主要为职业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等。故A两方面说法错误,应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BC项正确。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法官、检察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待遇。以退休待遇保障法官、检察官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也是对其的保障。故D项对。

23.据报道,20123月,古律师接手了一起案件,主要内容是委托当事人在购买当地一家地产公司的商品房后,由于迟迟办不下房产证,质疑后者存在欺骗行为,希望通过诉讼来解除合同:然而,古律师接下来多次去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申请立案,均被告知凡是起诉该地产公司的案子都不能立。今天早晨我和助理又去法院立案,还是不行。古律师对记者称,130日上午他又去莲湖区法院申请立案时,依然被拒,而这次得到的具体理由是,被告是法院的关系户,法院一直用着其提供的停车场。关于这一事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的做法与法律规定不符

B、法院拒绝立案的理由与司法效率有关

C、法院拒绝立案的理由与司法公正有关

D、法院拒绝立案的理南与司法独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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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公正

【答案】:A

【解析】:

考查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独立等。

24.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2012年卷一46题,单选)

A、法律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

B、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约束性

C、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多以纪律规范形式体现,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D、法律职业道德通过严格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外在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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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法律职业道德

【答案】:D

【解析】:

法律职业道德对行为人的约束不像法律规范那样具有较强的外在强制性,法律职业道德更多地强调的是道德约束,即主要来自于行为人内心的自律或是来自于外部的非强制性约束。据此,D选项说法不能成立,当选。但是,与其他道德相比,法律职业道德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约束性和操作性,ABC选项说法均成立。

25.关于我国的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的一项基本法律准则,其核心是司法机关与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分立

B、坚持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原则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不矛盾

C、审判独立指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判独立要求法官在执行审判职务过程中应独立于其同事和上级法官

D、检察独立指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检察独立要求检察官在执行检查职务过程中应独立于其同事和上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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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

【答案】:D

【解析】:

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的一项基本法律准则,其核心是司法机关与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分立。在我国,坚持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原则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是一致的。

审判独立指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判独立意味着法官审理权和裁判权的统一,有助于程序公正的实现。审判独立包括外部独立与内部独立。所谓外部独立,指司法机关整体上的独立。

所谓内部独立,指法官在执行审判职务过程中应独立于其同事和上级法官。

检察独立指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26.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10年卷一50题,单选)

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当事人泼洒硫酸致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因所在法院不予批准,王法官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

B、刘检察官工作不负责任,在生效的起诉意见书中出现了文字表述错误,后果严重。为此,刘检察官当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刘检察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申请复议

C、皮法官作为妻子的代理人向另一法院起诉,要求妻子就职的公司给付被拖欠的十四个月工资

D、毛律师在接待一起离婚案咨询时,以没时间为由拒绝当事人希望其担任代理人的委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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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法律职业

【答案】:A

【解析】:

《法官法》第44条第1款规定,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可见,法官在申诉前应当先申请复议。据此,A选项说法不成立,当选。《检察官法》第28条规定,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据此,B项说法成立,不能选。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法官担任辩护人、代理人的各种限制,其本质在于防止法官利用自己的地位谋取不正常的代理利益。而在本题中,皮法官属于当事人近亲属,而且在其他的法院,不存在谋取

27.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证、廉洁、为民。以下情形中哪一项未被法律禁止?(  )

A、陈法官受某知名培训机构的邀请,兼职担任该机构的培训讲师

B、沈法官为其弟向银行的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C、冯法官在被辞退后j年后,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原任职法院的诉讼代理人

D、已退休的冯法官放任其子在其曾任职的辖区内开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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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1>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答案】:D

【解析】: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第47条,不得为他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法官不得在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法官法》第17条规定,法官离任后立不得在原任职法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28.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50题,单选)

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

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

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

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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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公证程序和公证效力

【答案】:B

【解析】: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A选项错误。我国公证法没有对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地点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B选项正确。《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遗嘱行为属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机构有权办理。C选项错误。《公证法》第36条规定,除非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否则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继承

29.下列表述中,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B、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一律不得担任公证员

C、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D、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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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答案】:B

【解析】:

《公证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Z-)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30.关于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理解和看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我们应当在实体公正的前提下追求程序公正

B、不告不理原则体现了审判权的被动性,是审判中立的根本要求

C、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要主动提醒双方当事人注意庭审中的各种可能导致败诉的因素,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司法参与权

D、与司法公正相比,效率更具有实在性与可见性,因此,我们应当保证效率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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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公正

【答案】:B

【解析】:

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我们应当在程序公正的前提下追求实体公正,让二者达到有机统一。A选项错误。

②B选项正确。

司法公正要求法官被动中立,而不是主动提醒当事人各种可能导致败诉的因素。C选项错误。

与司法公正相比,效率更具有实在性与可见性。但是,我们必须坚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31.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47题,单选)

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

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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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功能

【答案】:A

【解析】: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因此,调整社会关系不是直接功能,A项错误,当选。司法制度具有独立性、被动性、终局性、交涉性、参与性、普遍性、民主性、公正性、效率性等特征,故B项表述正确,不能选。晋代的刘颂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C项属于法制史的内容,表述正确,不能选。D选项列举的是培根的名言,表述当然正确,不应选。

32.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

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

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

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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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1>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答案】:B

【解析】:

①A选项错误,甲的行为属于非法兼任企事业单位职务。据《检察官法》第二十三条: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②B选项正确。检察官可以以个人名义向相关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③C选项错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不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休闲活动或者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活动。

④D选项错误,丁的行为

33.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对下列哪一事项公证机关可予办理公证?

A、马某拿着一份合同复印件到公证机关要求公证,经公证人员审查发现该合同有多处涂改痕迹

B、女青年李某29岁,至今未婚,到公证机关办理处女公证

C、张某与王某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各自都有些积蓄,为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D、杨父因正在读初中的儿子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多次劝说无效,遂决定与儿子解除父子关系,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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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答案】:C

【解析】:

①A选项不能办理。公证就是要证明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而马某的合同复印件有多出涂改,不能判断合同的真实性,所以公证机关不予办理公证。据《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②B选项不能办理。处女公证有违社会公德,不属于公证机构的公证事项范围。据《公证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③C选项属于对财产分割的公证,公证机构自然可

34.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保证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下列哪一做法符合上述要求?(2017年卷一45题,单选)

A、某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未同时告知其如有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

B、某省法院修订进入法庭的安检流程,明确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

C、某法官在一伤害案判决书中,对被告人及律师构成正当防卫的证据和意见不采信而未做回应和说明

D、某法庭对辩护律师在辩论阶段即将结束时提出的被告人庭前供述系非法取得的意见及线索,未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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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公正

【答案】:B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5条第1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情形,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故A未同时告知不符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指出: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控辩对等诉讼理念,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

35.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2109日发表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关于司法改革,下列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我国的司法改革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

B、我国的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

C、司法改革促进了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推动了我国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赢得了公众的认可与支持

D、司法改革不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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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改革

【答案】:D

【解析】:

考查司法改革。

36.关于法律援助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某检察院对张二妞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二妞应当以书面方式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二妞的经济状况

B、某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人丙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但无律师执业证的容嬷嬷担任辩护人

C、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D、我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无偿服务、部分为缓交费减费形式有偿服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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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4>法律援助制度

【答案】:C

【解析】:

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公民,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援助。但是有证据证明(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2)共同犯罪中,其他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4)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故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无期徒刑、死刑案件必须指派具有一定年限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必须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办理。故B选项错误。

法律援助完全无偿,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37.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2011年卷一45题,单选)

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

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

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

D、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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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答案】:A

【解析】:

A选项错误之处在于忽视了司法制度的历史发展。司法制度只是到了近代才开始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制度的。B选项是四大本中的观点。司法和司法权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王权专制的一种对抗,对抗王权,监督政府,保护人民,保护法官。尽管并非所有的古代国家都是这样,但本题说的是曾经是,因此B项表述正确。C选项说明司法人员应当依律办案严格区分了君臣保障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表述正确。D选项指出了法官独立的重要性,表述正确。

38.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援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49题,单选)

A、王某申请法律援助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B、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王某的经济状况

C、法律援助机构只能委派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

D、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提供法律援助时,王某可以向该机构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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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4>法律援助制度

【答案】:C

【解析】:

《法律援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据此,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口头,故A项错。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据此,本案中的王某申请法律援助,不以经济困难为条件,故B项错。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12

39.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制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完善制度人手,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措施,以下哪一项不包含在内?(  )

A、建立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制度机制

B、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

C、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D、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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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改革

【答案】:C

【解析】:

其他三项属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改革措施。

40.关于法官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法官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其中,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是考核重点

B、对法官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C、对法官的保障主要为职业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等

D、国家根据审判工作特点规定法官的退休制度。法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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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2>法官

【答案】:A

【解析】:

法官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其中,审判工作实绩是考核法官的重点。A选项错误。

②B选项正确。对法官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③CD选项均正确。

二、多选题

1.近年来,我国法院不断完善诉讼程序制度,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机制。这些审判工作机制包括哪些?(  )

A、实行立审分离,繁简分流,改进简易程序

B、强化审限意识,严格禁止超审限审理案件

C、加强对诉讼调解工作的指导,提高诉讼调解水平

D、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作用,完善独立审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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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2>审判制度概述

【答案】:A,B,C,D

【解析】:

这些选项都属于审判工作机制。

2.下列事项中可以成为公证对象的是哪些?(  )

A、甲请求公证员公证其于2005101日借给乙1万元,乙予以否认,甲就此向法院起诉乙,目前尚未审结

B、王某于20071215845分在医院死亡

C、熊某设立的一份自书遗嘱

D、丙公司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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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公证制度的概述

【答案】:B,C,D

【解析】:

公证对象是没有争议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甲借给乙1万元这一行为尚存争议,未获法院确认,不能成为公证对象。王某死亡的事实具有法律意义,可能引发继承、债的转移等法律后果,可以成为公证对象。熊某设立的自书遗嘱、丙公司的公司章程均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亦可成为公证对象。

3.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律师应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85题,多选)

A、甲律师依法向被害人收集被告人不在聚众斗殴现场的证据,提交检察院要求其及时进行审查

B、乙律师对当事人及家属准备到法院门口静坐、举牌、声援的做法,予以及时有效的劝阻

C、丙律师在向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中致电对方当事人,告知对方诉讼请求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

D、丁律师在社区普法宣传中,告知群众诉讼是解决继承问题的唯一途径,并称其可提供最专业的诉讼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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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2>律师参与诉讼或仲裁规范

【答案】:A,B

【解析】: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甲律师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的材料,故A项正确。该《办法》第37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方式解决争议,不得采取煽动、教唆和组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聚众滋事,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

4.关于司法的功能,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司法的实然功能,即通常说的定分止争”“惩奸除恶”“止恶扬善”“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以及亚里士多德讲的校正正义

B、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C、司法通过解决纠纷这一主要功能,维持社会秩序和正义

D、司法在判决过程中形成公共政策的功能,体现了司法的越位,违背了司法的被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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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功能

【答案】:A,B,D

【解析】:

司法的功能分为应然功能和实然功能。司法的应然功能,即通常说的定分止争”“惩奸除恶”“止恶扬善”“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以及亚里士多德讲的校正正义等。司法的实然功能指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A选项错误。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B选项错误。

③C选项正确。

人民法院在司法过程中对法律与政策没有规范的问题的妥善处理,使之符合法律与

5.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以下哪项公正事项或者事务?(  )

A、公司章程

B、保全证据

C、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D、代写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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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公证制度的概述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公证事项或者事务。

6.法律在社会中负有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解决社会冲突、实现社会正义的功能,这就要求法律职业人员具有更高的法律职业道德水准。据此,关于提高法律职业道德水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83题,多选)

A、法律职业道德主要是法律职业本行业在职业活动中的内部行为规范,不是本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B、通过长期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法律职业人员形成正确的职业道德认识、信念、意志和习惯,促进道德内化

C、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赋予法律职业道德以更强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并加强道德监督,形成他律机制

D、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职业道德和纪律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惩处,通过惩处教育本人及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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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法律职业道德

【答案】:B,C,D

【解析】:

法律职业道德也是本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故A项错误。

7.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赵检察官为提高效率,在家里会见本人所承办案件的被告方律师

B、钱检察官与其承办案件的被害人系来往密切的邻居,因此提出回避申请

C、孙检察官发现所办案件存在应当排除的证据而未排除,仍将其作为起诉意见的依据

D、李检察官出于个人对某类案件研究的需要,私下要求邻县检察官为其提供正在办理的某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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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1>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答案】:A,C,D

【解析】:

B选项中钱检察官的做法符合检察官坚持公正理念,维护法制统一的要求,故其行为是正确的,

8.关于司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B、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司法权都是由审判权和检察权构成

C、法律格言说谁也不会在审理自己的案件时当一名公正的法官,表明法官不应当裁判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

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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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功能

【答案】:A,B

【解析】:

司法的直接功能是解决纠纷惩罚犯罪,其他都属于间接功能,故A选项错误。

西方国家的司法就是审判,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就是法院,故B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选项。

9.甲、乙、丙、丁、戊五人申请设立一家公证机构,经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向其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下列关于公证机构的说法当中,正确的是哪些?(  )

A、公证机构是独立的法人

B、公汪机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

C、公证机构不可以营利

D、公证机构可以自愿参加公证职业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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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答案】:A,B,C

【解析】:

C项错误,公证机构不可以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其不可以营利。D项的错误是因为公证职业责任保险属于强制保险的范畴,公证机构不得自由选择。

10.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不同于一般职业道德的职业性、实践性、正式性及更高标准的特征。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83题,多选)

A、法律职业人员专业水平的发挥与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具有密切联系

B、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的形成,与法律职业实践活动紧密相连

C、纵观伦理发展史和法律思想史,法律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实证法概念的阐释密切相关

D、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对每个法律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进行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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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法律职业道德

【答案】:A,B,D

【解析】:

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实践活动紧密相连,法律职业道德道德规范法律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故AB项正确。法律职业道德是随着法律职业的出现而产生和逐步发展的,故C项错误。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根本指导思想,而且也是对每个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进行职业道德评价的最高标准。故D项正确。

11.关于司法公正问题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

B、管仲在《管子任法》中提出: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是以官无私论,士无私议,民无私说,皆虚其匈以听于上。上以公正论,以法制断,故任天下而不重也

C、实体公正,主要是指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程序公正,主要是指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对实体法的正确适用

D、案件处理的正确性要求司法人员通过诉讼活动,在核实证据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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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公正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司法公正。

12.甲某急需用钱,向乙某借款50万元,并以自己的房产作抵押。甲某和乙某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在协议中,借款人乙某明确表示如借款期限届满不能还款时,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双方在公证处对此协议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关于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如乙某到期不能还钱,甲某必须先经过诉讼程序,经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

B、如乙某到期不能还钱,甲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公证机关出具的强制执行公证不符合法律规定

D、公正机关出具的强制执行公证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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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公证程序和公证效力

【答案】:A,C

【解析】:

《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中请执行。故A选项说法错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13.关于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以行政机关的意见为准,不得进行独立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决策

B、坚持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C、执行公务时,应当文明执法、以礼待人,杜绝粗暴执法

D、执法应当公开透明,行政处罚文书一律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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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6>3>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答案】:A,D

【解析】:

考查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容。A项公务员不是没有灵魂、没有任何意志自由的政治工具,而是需要运用理性进行独立价值判断和价值决策的行为主体,因而也意味着相应的道德责任。D项中涉及国家机密、职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得公开。

14.根据《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行为是允许的?(  )

A、李法官参加法学会

B、王法官出版学术专著

C、张法官参加学术研讨会

D、杨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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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1>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答案】:A,B,C

【解析】:

《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离职或者退休后的规定年限内,不得具有下列行为:(1)接受与本人原所办案件和其他业务相关的企业、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聘任:(2)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办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3)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故D选项中,杨法官的做法是错误的。

15.我国司法承担着实现公平正义的使命,据此,下列哪些说法能够成立?(2013年卷一83题,多选)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我国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B、司法通过解决纠纷这一主要功能,维持社会秩序和正义

C、没有司法效率,谈不上司法公正,公平正义也将难以实现,因此应当选择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目标

D、在符合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司法兼顾法理和情理更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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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司法公正

【答案】:A,B,C,D

【解析】:

司法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故A项正确。我国司法和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都担负着实现公平正义的责任,但司法是解决社会纠纷、保证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故B项正确。

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是相伴相随的、两位一体的概念,司法公正本身就含有对司法效率的要求,没有司法效率,就谈不上司法公正;司法不公正,司法效率也无从谈起。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所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理想型司法所必备的两个基本要素,因而有其相辅相成的一面;但由于效率具有绝对性而公正具有相对性,所以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又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在司法价

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复习题集(第575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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