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性的冷漠新闻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17 20:48:54

无人性的冷漠新闻研究

 (内容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融入,我国新出现了大量的冷漠新闻报道。本文将冷漠作为切入点,提出冷漠化新闻的概念,结合事实分析造成冷漠化的主要原因,并相应提出应加强人文关怀,自律与他律结合两方面对策。

关键词:冷漠化 市场驱动 职业道德 人文关怀  自律与他律 

 

2004年俄罗斯北奥塞梯别斯兰市第一中学的人质事件一度成为全国各媒体关注的焦点。作为我国官方电视台CCTV4对此事件的报道一向说是比较及时和全面的。但是在200497日晚上却播出了一条有奖问答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一片哗然。该消息的主要内容为:俄罗斯人质危机目前共造成多少人死亡?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402 B338 C322 D302人。“有奖回答”这四个字刺破了每个新闻人的眼,所有人都提出了质疑.这带有娱乐性质的消息显然脱轨于一个主流媒介的职业道德底线,违背了媒体人道主义,更是违背了我们国家千百年以来的文明传统,其实质就是一些新闻人道德的沦丧和人性的扭曲。更让人可悲的是诸如此类的冷漠新闻并不少见。比如某报消息“昨天上午9时15分,一外省男子站在广州市广园西路通通酒店旁边的天桥上对着桥下京广铁路边的高压线撒尿,由于尿液导电,该男子当场毙命。幸好铁路职工对事故处理及时,没有对在京广铁路上奔驰的列车造成较大的影响。” 再如“记者在现场看到,死者全身被高压线烧得黑乎乎的,像烧焦的烤鸭”。今天的新闻记者能够将把一条因意外而逝去的生命说成是“烤鸭”,如此冷漠如斯,引发的决不单单是震惊或愤怒。在这篇报道中,记者难道就没有想到那条致人死命的“高压线”,是否合乎架设规范?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面对频繁的电击伤人死人的事故,架设和管理高压线者,是否思考过究竟怎样才能治本,才能避免不测、保护人命?冷漠新闻何以大行其道?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冷漠新闻的泛滥?应该如何界定冷漠新闻? 对冷漠新闻又是否能得到遏制,其对策是什么?

何谓“冷漠化”?借用福柯(Foucault)的说法,语言的天真无邪只是表面现象,它实际上是一种作为权力的手段。新闻媒体,只有客观报道、客观评论的权利,而没有根据一己之倾向添油加醋、“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权利,更没有实施语言暴力的权力。而目前的一些新闻报道却是将语言魅力发挥极至.我们可以轻易找到醒目刺眼的新闻标题,充斥着与新闻事实相悖,或者是以披露隐私满足人类偷窥欲的文字内容。”冷漠化”新闻有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是记者毫无社会良知和人性地对普通群众(尤其是受害者)进行有关涉及人的生命、名誉的报道。它直接反映的是在如今激烈的媒体大战的背后记者职业道德的缺失。

有了较为明晰的冷漠新闻界定之后,笔者将结合近几年的新闻案例,分析几类极易产生冷漠化的新闻报道。

1、对弱势群体的报道

南京一家电视台的社会新闻栏目《服务到家》曾报道过一位农村老大爷身患怪病,需要不停地走,否则一停下来就会呼吸加重,甚至晕倒,连打吊针吃饭都要在行走中由家人帮忙才能完成。多方求医也无法治愈。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大多数的媒体在选取报道角度时都放在如何帮助这位老人上展开,而这家电视台报道时却是以猎奇的眼光、调侃的语气,以一首摇滚歌曲作为背景音乐,并且将病人边行走边吃饭的镜头用快放式播放,使惹人悲怜的情节变成滑稽可笑的木偶剧。老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但是中国媒体却以冷漠的姿势出现。除此之外,对进城农民工的报道同样也体现出这一问题。目前,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大多数都是零星的、琐碎的,而且大部分报道范围也只停留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子女教育等问题上,对农民工整体生存情况没有作全面深入的调查,报道的层面很浅。特别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很多记者报道政府关怀困难群众的时候往往是跟在各级领导人送温暖的队伍后面,报道的重点不是弱势群体的困难,而是领导的关怀,处处突出党和政府的亲民爱民的形象,弱势群体的困难只是突出这一形象的辅助物。

2、对隐私问题的报道

     通常情况下,隐私是指公民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个人隐私一直收到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媒体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主要涉及公众人物和未成年的隐私。前者,比如对歌星高枫之死的报道,以及对著名演员付彪病情报道都是典型的例子。媒体对这些公众人物的隐私情况捕风捉影、妄加猜测,不顾及他人的痛苦,对其私密信息恶意挖掘、大肆炒作。从根本上说这是对人格的不尊重。

另外,媒体对未成年的隐私保护也做得不够。关于未成年人的报道,正确的做法是未经当事人同意,新闻不得披露当事人的姓名、出生地、家庭住址以及一切可能推算出其真实身份的信息。还要注意不得暗含受指控的人与少年儿童本人关系的内容。但是与此相关的做法并不在少数。例如,2003120号,某报以《14岁少女身染五种性病》为题,报道一名尚未满14岁的女孩外出打工误入淫窟而身染五种性病的事件。报道中虽然使用化名,对图片也做了相应处理,但不经意间流露了一些相关信息,如事件发生地点、时间等,同样能让某些“有心人”比较容易地推断出当事人的真实身份。未成年人无力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我们的媒体必须更要慎之又慎,避免对他们造成再次伤害。

3、对女性问题的报道

新闻媒体对女性的冷漠报道并不比以上两种少,甚至更多也更严重。概括地说可以从一下几点来体现:首先,关于女性的报道数量很少,对女性的关怀不够重视。据统计表明《人民日报》20003月要闻版涉及女性的报道仅占4.5%,而涉及女性问题的就更少。其次,对女性的形象定位有歧视。据20021228日金羊网报道:华坤女性调查中心近期一项调查显示,有八成被调查女性认为“对女性的宣传报道娱乐性、生活性居多,而事业性少”,“女性处于弱者地位的题材多,强者形象少”,“有关妇女的新闻报道很难摆在国内重大媒体的显要位置”,而且“女性作为配角的题材多,作为主角的题材少”。第三,宣扬落后的贞操观。贞操观是男权社会所产生的帮助男性从肉体到灵魂上占有女性的精神枷锁。如今,这种落后的封建的贞操观仍然有市场。1997年,四川姑娘唐胜利因为不愿做三陪小姐而跳楼受伤致残。媒体抓住这个事件争相报道。但是有些文章不是强调她维护人权与尊严的可贵精神,而是她“宁死不做三陪女的刚烈行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高尚品格。这些错误的思想导向进一步误导了社会对女性问题的认识,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一时间,各地不断出现类似“唐胜利”的事件,很多妙龄少女落下残疾。勿庸置疑媒体的需要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新闻职业作为一种以采集和传播各种信息为专门业务的社会活动,记者以采集和传播信息的身份出现。美国马里兰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马克·利维说:“作为传媒信息的把关人,新闻采编者的手中并没有枪杆子,但他们却权高位重,因为他们控制着新闻的生产与传播,拥有营造和维持社会信息环境的巨大能量。这种能量,这种控制力,乃是传媒机构驾驭社会的坚兵利器。有鉴于此,现代社会的人们始终对大众传媒及其新闻采编者投以格外的关注与期望。”马克思曾指出,新闻业不能等同于一般行业,而是有着自身“高贵天性”的特殊行业,它的高贵天性也就是它的社会责任。权力与责任总是联系在一起的,权力大意味着责任大,新闻职业拥有信息选择权和发布权,舆论代表权和监督权,决定了它较之于其它职业具有更大的责任。。近年来,随着媒体日益市场化,新闻从业人员违反职业精神、裹读职业道德的事件屡屡发生,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也因而受到严重挑战。是什么为冷漠新闻提供了生存空间?是什么导致冷漠新闻放任自流?笔者认为媒体的经济利益和记者道德的缺失是两大主要方面。

(一)市场驱动:媒体的经济利益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结束和向市场经济转轨,新闻媒介也从阶级斗争工具重新定位为大众传播媒介,在指导思想上、功能上、传播方式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新闻媒体作为信息产业,也被新闻纳入市场经济运作的轨道,日益依靠市场求得生存和发展。争夺受众、争夺广告客户成为各媒体竞争的焦点。施拉姆曾说:“新闻事业是一种双重性格的事业。站在为公众提供普及教育的立场来说,大众传播是一所学校,但是,站在为投资者赚钱的目的而言,大众传播媒介是一家企业。任何传播媒介的负责人,如果一方面要尽校长之职,另一方面又要尽经理之职,便会陷入一种两难的处境,这两种职务很多时候是互相矛盾的。”面临两难困境,媒体如果一味突出商业属性而不顾肩负的社会责任,漠视新闻传播内容造成的社会后果,道德滑坡、公信力下降就在所难免。而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法律法规也尚待不断完善,新闻从业人员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名利诱惑,又缺乏强有力的法制监督和长期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意志薄弱者就会舍弃职业道德甚至不惜以身试法。

(二)记者道德的缺失

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是人区别于动物、人类社会区别于动物世界的基本标志之一。不同的职业及其专业活动构成了多姿多彩而又完整谐和的人类社会,而不同职业者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促成了这一完整和谐的达成。新闻道德在新闻活动中产生,是新闻工作者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它是新闻职业出现以后,新闻从业人员在长期的新闻劳动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

记者一旦忽视了作为一个传媒人的社会责任,便会导致冷漠新闻的出现。媒体是社会的守望者,同时也是社会的导航者。成功的媒体应该客观地报道一切,并正确地执行舆论导向的功能。而对于一名记者,他身上承担的不仅是报道任务,他还要给予社会更多的社会关怀,这体现在他的报道素材上和进行报道的态度。一个有责任感的记者,他应该对作为生活主体的人给予强烈关注,关注普通百姓,关注弱势群体,关注不幸的受害者,关注他们的生活状态和生活质量。我国著名报人邵飘萍曾对新闻记者的品德修养提出要求,他认为记者之要素以品行为第一,即人格、操守、侠义、诚实、勇敢、勤勉、忍耐及种种应守之道德。

1、人文关怀

不可否认,当代传播中对人文关怀的表达可以说既不充分也不深刻,不少媒体在传播过程中大量运用视觉新闻,强烈刺激人的感官,记者在突现人的过程中走向了极端。媒体缺乏对人文关怀的理性思考,由此造成新闻理念的偏颇和肤浅。美国新闻摄影协会前任会长威廉·桑得斯说:“你首先是人类的一分子,而其次才是新闻记者.”人作为社会性的动物,有理性和情感的矛盾,物质欲望和精神追求的矛盾,个人与其他社会人及与周围环境的矛盾,他们是种种矛盾的统一体。因此媒体要全面的看待人,要从人的本质规定性出发,实现对人的理智和情感、理性和非理性的全面尊重,真实客观地把外部世界呈现给受众,倡导回归人类真善美,树立起健康积极的社会观念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及人的互助。

而当前媒体在对人的关怀中做得更多的是同情人、关爱人,但往往在这种所谓善意的关怀中随意侵犯他人隐私,忽视新闻人物和受众心理,对受众造成实质上的伤害。例如有新闻:广州今夏有30多人因酷暑死亡,某媒体戏称为"广州酷毙30余人";南京一行人死于车祸,当地一家媒体的标题竟然是《骑车人"中头彩"惨死》。这种笑话般的同情和隔靴搔痒的关爱,让人感到更深的冷漠,与真正的人文关怀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真正的人文关怀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关爱和善意的表达,不是抽象的人道主义和空洞的泛爱精神,不仅仅是眼泪和同情,它所揭示的是平凡的人的内在的精神、品格、信念、理想和尊严,所弘扬的是蕴于其中的质朴、坚韧、善良和互助这些美德,而这正是人文关怀所坚守的人本身的真、善、美,这样一些道德价值的存在正是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之必要。因此,只有当传媒以真正的人文关怀即科学而理性的人文关怀为复归和基点时,才会正确地自我定位,才会具有最大的说服力与感染力,也才能最成功地完成引导和监督的责任。

2、自律与他律结合

2005322日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重申了以前的许多“不许”,增添了一些新的内容.: 新闻报道实行实名制; 驻站记者实行8年轮换制; 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的惩罚措施.可见,从法律角度,在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方面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

但是,单纯依靠法律师是不够的.事实上法律自身不能从正面、而只能从反面表明道德的立场。比如诽谤侮辱行为,可以立法加以禁止,但对于尊重公民的表达权、知情权,主要还需要通过树立言论自由的道义上的优势来加以倡导和发扬。此外,法律作为以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规范,只能调整人们某些特定的行为,即触犯法律的行为,而道德是依赖社会舆论和社会评价的力量,依赖人的良知、习俗和惯例来维持的规范,可以涉及社会生活的更为深广的层面。因此,媒体除了外在力量的规范外,更加需要自律,需要从内部对媒体产生约束力.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以提升从业人员的伦理道德观念;媒体从业人员也应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养成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习惯,从而“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在入行之初就清楚自己肩负的社会职责,并在今后的实践中自觉履行道德义务,这在我国新闻界应属当务之急。

此外, 在加强和改善新闻职业道德方面,各级宣传主管部门、中国记协、地方记协以及专业记协担负着特殊责任,应该在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多做工作,研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把新闻行业自律和新闻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要营造激励正面、惩罚反面、扶正祛邪的环境和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参考书目:

1张宝新.隐私权的法律保护【Z.北京 群众出版社 1997

2张菊样.传媒应重视人文关怀——对当前某些新闻报道的反思【J.宁夏大学学报2003.5

3李希光、孙静帷.商业化阴影下的中国下一代记者【J.新闻记者,2004.11

4王利明.新闻侵权法律词典【Z.长春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4.

5马守敏.新闻报道中的性别歧视【J.新闻记者2000.6

6陆哗、俞卫东.传媒人的传媒观与伦理观【J.新闻记者 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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