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贵阳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

发布时间:2019-03-22 07:06:05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贵阳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水场堡水库等4座中型水库融资和建设主体的批复【法规类别】水库水坝管理【发文字号】筑府函[2015]171号【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9.24【实施日期】2015.09.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1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贵阳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水场堡水库等4座中型水库融资和建设主体的批复(筑府函〔2015〕171号)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司《关于明确贵阳筑水水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水场堡水库等4座中型水库实施主体的请示》(筑水交发司1 / 1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贵阳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