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株洲市教育局 责 任 清
单
二Ο一六年七月
目 录
一、部门职责………………………………………………(1)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8)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
(一)对高校函授站年度办学与教学的监督管理…(20)
(二)对经审批后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20)
(三)对县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管理
………………………………………………………(21)
(四)对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21)
(五)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22)
四、公共服务事项………………………………………
1
(42)
2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株洲市教育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承担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承担全市有关教育改革、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法制教育工作
承担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市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
承担局重点工作项目的督查督办工作
承担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拟订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负责拟订全市义校招生计划
务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的普通中小统筹规划和协调学教育教学工作
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参与拟订全市中小学教育发展2 普通高中教育、规划
职业与成人教承担全市中小学的教材、教学育、特殊教育、配套用书、音像制品和图书的民办教育,服务选择、使用与管理工作
社区大学及终身参与拟订全市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教育发展规划
承担指导全市幼儿园和特殊学校的业务工作、教学改革工作
发展建设科;基础教育科 发展建设科
22663758;22663799 22663758 政策法规科
22663676 责任科室
联系方式
政策法规科
22663676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教育1 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发展建设科
22663758 基础教育科
22663799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科
22663750
1
承担指导全市幼儿园、特殊学校的教材、教学配套用书、音像制品和图书建设工作
承担协调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科研、仪器配备建设工作
参与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承担指导全市省示范性幼儿园和特殊学校的创建工作
拟订全市职业技术教育、民办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指导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学改革和检查、评估工作
承担全市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学校和大中专函授站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
参与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的设置、布局调整和教师队伍建设 承担指导全市示范性职业院校的创建工作
承担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科研、仪器配备、生产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承担协调高校、职业学校的科技开发与技术推广工作 参与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 承担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批工作
承担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承担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
承担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
承担民办学校的建档、备案、广告审核工作
承担协调民办学校的招商引资工作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科
22663750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22663763 民办教育科
22663621
2
承担指导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
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办法
统计并监控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
承担市本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央和省教育专项经费、各种外资和国内捐赠款
负责统筹管理本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学校收部门教育经费,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监督管理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承担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使用情况;指导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3 和组织实施教育管理工作
系统内部审计;承担有关财经检查协调工作
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承担对本级教育事业费、教育附加、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等工作
教育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基本建设投资和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对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4
基础教育科
22663799 计划财务科
22663752 审计科
22663761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2663680 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考试院进行教师资格考试;实施认定工作
承担直属学校和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员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表彰、交流调配、档案管理工作 承担组织全市教职工的职称评审工作
承担各级各类学校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认定工作
拟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计划
3 教师工作科
22663735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