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毕节市大方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3-16 20:41:37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毕节市大方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府函[2013]89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28

【实施日期】2013.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毕节市大方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389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大方县部分乡设置镇的请示》(毕府呈〔201329号)及其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毕节市大方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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