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洛阳市委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12-15 15:28:23

共青团洛阳市委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我委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和奉献精神,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身先士卒,岗位建功,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团市委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委党员中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要以引领党员 “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为目标,以激励单位共产党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岗位示范作用为要求,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树立党员群体形象,充分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锐意进取,乐于奉献的党员干部队伍,从而推进团市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示范岗标准

(一)认真学习、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做到:关心政治,认真学习《党章》和政治理论、重温入党誓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以身作则,组织纪律严明。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乐于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顾全大局。在艰巨的工作任务面前,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团结带领群众完成任务。

)主动服务广大青年。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把青年的利益放在首位,关心青年疾苦,想方设法解决青年工作、学习中的实际困难。善于做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促进共青团工作稳步发展。

(六)廉洁从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做到:坚守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参与、进行有偿家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

三、活动要求

(一)明确活动意义。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是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的需要,是进一步增强党员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促进共青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全体党员要进一步明确争创“党员示范岗”的目的和意义,在工作中确立目标,亮明身份,树立形象,自觉发挥好示范作用。

(二)积极营造氛围。要以深化“党员示范岗”活动为契机,培育先进典型和优秀个人,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创一流业绩,树时代楷模。要通过总结宣传 “党员示范岗”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展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时代风貌。

(三)务求取得实效。深化“党员示范岗”活动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为党员要把“党员示范岗”的活动作为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的有利契机,以活动为载体,促进单位创先争优意识的大增强,促进服务能力的大提升。

共青团洛阳市委员会党总支

20119

共青团洛阳市委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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