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规则
发布时间:2019-09-24 00:19:20
发布时间:2019-09-24 00:19:20
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规则
第一条 实习律师面试考核委员应遵守考核纪律,秉承客观、公平、公正的态度考核每位实习律师。
第二条 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律师应在考核正式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并在指定的地点等候考核。如该实习律师未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达的,当次面试不再安排参加。
第三条 面试考核小组共五名成员,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考核小组在核实了实习律师身份后,宣布面试考核开始。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实习律师作自我介绍、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部分,自述实习经历、收获和体会,语言表达能力。(20分)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举止、涵养以及语言叙述能力。
考核要求:举止端庄、大方、自信、礼貌;语言表达简练、准确、流畅。
(二)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部分。(30分)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职业道德理念以及职业素养。
考核要求: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观念,能自觉遵守律师执业基本规范,有律师职业荣誉感,责任感。
(三)律师实务部分。(30分)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
考核要求:了解律师执业的基本范围、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巧;甄别是否存在虚假实习的情况。
(四)沟通协调能力部分。(20分)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对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
考核要求:具有适应性、灵敏性、创造性、个性稳定性,做到诚信、保密、规范等。
以上考核内容,除第(一)外,考核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择序进行,但不能缺漏。
第四条 面试时间由考核小组组长掌握,面试一名实习律师的总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第五条 考核时,考核小组五名成员均应对实习律师进行发问,并根据实习律师的应答和考核参考答案,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分并在《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分表》上写上自己的姓名。
第六条 面试考核评分实行100分制评分标准。考核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予以平均。平均分数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点。平均数达到或超过70分且考核内容第(二)、(三)部分得分达到或超过45分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方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