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定稿)

发布时间:2018-06-19 21:25:21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市委讲师团 赵朝晖

2015.11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

1018,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重要文件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充分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因此,我今天汇报的题目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我主要汇报四个问题。

一、历史不能忘记

历史不能忘记,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不能忘记,中国共产党自19217月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94年的光辉历程,在这94年中,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建立了新中国,赢得了民族的独立和解放。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这28年当中,无数革命先烈抛却了无量之头颅、无量之鲜血,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完成了三大改造,建立了完备的工业体系,领导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期间,虽然经历了10年文革,走了一段弯路,但我们党及时进行了拨乱反正,实行了伟大的改革开放。1978年的改革开放到今天,我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如,经济总量全球第二,占世界经济总量的1/8,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政治日趋清明,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稳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历史不能忘记,就是从严治党的历史不能忘记,在这一段历史和成就的背后,离不开守纪律、讲规矩这个中国共产党自革命战争年代流传下来的优良革命传统,离不开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不断增强,离不开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①党中央制定了八项规定,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文风,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了力量。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斗争,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老虎级别的腐败分子和马超群等小官大贪的恶心苍蝇,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正在形成。广泛开展巡视活动,不留死角,不掩盖问题,发现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一追到底,回应了老百姓关切,严明了党纪国法,不想腐、不愿腐、不敢腐的氛围正在形成。④开展“三严三实”教育,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要做人要实、创业要实、谋事要实,这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⑤近期,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负面清单”,划定了纪律红线, 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做了硬约束、硬规定,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凡是党员,无论在哪个岗位工作,无论什么身份,都必须学习掌握,都必须严格遵守。

同时,历史的教训也不能忘记。前苏联在有20万党员时,建立了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在有500万党员时打败了德国法西斯,在有2000万党员时,红旗落地,苏联解体。我们党现在有8600万党员,如果不从严治党,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如果不以严和实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那会是什么结果?

二、经验值得汲取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奋斗、不懈努力,经历了一个又一个严峻的考验,应对了一个又一个复杂局面,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胜利,一条重要的经验,是我们党有铁的纪律,有守纪律、讲规矩的优良传统。这些经验值得汲取,这种传统值得继承和发扬,对这种优良传统我举四个例子加以回顾。

(一)红军时期制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在党的历史上,建党之初就有了一系列的政治纪律、政治规定。但是非常明确的,通俗易懂的,应该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内容是: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形成过程是:19279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秋收起义时,就要求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同年10月,在江西遂川县荆竹山动员部队向井冈山进发时,规定了三项纪律:①行动听指挥,②不拿群众一个红薯,③打土豪要归公(当时,部队从文家市向井冈山进军的途中减员很大,有的人休息的时候,到地里顺手拔几个红薯,到庄稼地里找到可以吃的东西就吃了,所以毛泽东同志就认为,要制定纪律,就有了不拿群众一个红薯的纪律)。19281月,部队进驻遂川县城,分散到县城周围农村发动群众时,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 (其中上门板捆铺草是因为当时部队在住宿时,常借用老百姓的门板作铺板,借用稻草作铺草。各家的门板高矮大小不一,部队撤走时如果不物归原主,一大堆的门板就对不上榫(sǔn),故规定了上好门板、捆好铺草再走。)从而奠定了中国工农红军统一纪律的基础。

1929年以后,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又将行动听指挥改为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六项注意也逐步修改补充成为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19471010日,毛泽东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对其内容作了统一规定。这就是我军现在执行的并谱成歌曲传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它对于加强军队建设,密切军民关系,增强官兵团结,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起了重大的作用。

(二)长征途中制定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政治纪律和党内规矩。

193510,中共中央率领的红一方面军在四川西部和张国焘、徐向前率领的红四方面军会师了。当时的情况是,张国焘主张红四方面军南下,向西康、西藏方面退却,他认为那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国民党军队,要上那里去发展。毛泽东同志和中共中央认为,要向北,向陕西、甘肃方向发展,开创新的革命局面。这是典型的路线之争,当时开了多次会议。当时红四方面军刚从川陕苏区撤退出来,兵强马壮,有八万多人。红一方面军经过长途跋涉大概是三万多人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所以张国焘就想要“高价”,要当军委主席。张闻天在遵义会议以后在中央负总责,张闻天说我可以把这个职务让给他,毛泽东同志说不行。后来周恩来同志提出,把自己担任的红军总政委职务给了张国焘,任命张国焘为红军总政委。中央经过反复动员,反复论证,反复向张国焘阐明红军北上的正确性,但是张国焘一意孤行,毛泽东同志和中共中央只好率领红一方面军中的红一军团、红三军团向北进军,最后打开天险腊子口,进入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同志开创的陕甘根据地,很快开创了新的革命局面,与张学良达成西北共同抗战的政治默契,1936双十二事变西安事变)后,国共实现第二次合作,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历史实践证明,毛泽东同志和中共中央提出的政治路线是正确的。而张国焘南下以后,损兵折将,给部队造成重大损失,后来和任弼时、贺龙等同志率领的红二、六军团组成的红二方面军和红四方面军在甘孜会师以后,任弼时、贺龙、朱德等,反复给张国焘做工作,张国焘才同意带领红四方面军向北,向陕北方向和中央会师。

中央率领红一方面军,红一、三军团离开草地向北进军的过程当中,制定了一系列的决议,其中一个决议就提出,鉴于张国焘严重违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谁违反了这个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纪律。历史也证明,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管你资格再老,不管你功劳再大,最后必然会成为孤家寡人。张国焘就是一个最好的反面教材。

张国焘后来不得不带领红四方面军向北。红军三大主力会师陕甘地区(193610,红军三大主力在甘肃会宁会师)以后,中央为了挽救张国焘,让他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1937 45日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清明节。国共两党在经历十年内战后,首次聚在一起,同派代表共祭黄陵,以表达停止内战、团结御侮的决心。到了1938年的清明,国民党政府要到陕西中部去祭黄帝陵,张国焘提出他要代表陕甘宁边区政府去祭黄帝陵,中央就同意了。但是张国焘事前已经和国民党商量好了,所以在祭完黄帝陵以后,本来应该坐车回延安的张国焘,坐到国民党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蒋鼎文小轿车里向西安方向走了。回到延安的同志汇报以后,中央就给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打电报,找张国焘。找到张国焘以后,他说要到武汉去办事,因为他当时的身份,办事处同志也不好拉着他不让他走。这个时候南京已经沦陷,国民党政府首都暂时在武汉,张国焘到了武汉,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就到处找他,找到后又跑了。他后来通过国民党方面的联系,去见蒋介石,正好那天周恩来同志也找蒋介石有事,遇到一起了。这个时候已经国共合作了,周恩来同志是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中将副部长。张国焘一见蒋介石,第一句话说,兄弟在外糊涂多年,现在终于不糊涂了。周恩来说,你糊涂我可不糊涂。当面把张国焘严厉地斥责一番。后来中央就提出几条,一个是送你到苏联学习,一个是你自己休假,第三,开除你的党籍。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反复地给他动员,张国焘执迷不悟,他说他接受第三条。所以中共中央就宣布开除张国焘的党籍。张国焘本来以为,他原来是红四方面军的负责人,他只要振臂一挥,红四方面军就跟着他过来了,结果没有一个人跟他过去。他的一个警卫排长跟了他几天,一看他要反革命,也离开他回延安了。张国焘以为蒋介石会重视他,但蒋介石根本瞧不起他,说你到戴笠那里去吧,把他交给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的负责人戴笠。戴笠就成立了特中政治研究所,让他在那里纠集了几个叛徒,派一些特务监视住他们。后来有一段他好像没钱了,经过哀求,让他到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干的时间不长还被人家挤掉。到解放战争时期,他看形势不对就提前到了香港。到香港也难以立足,随身带着的钱搞过投资黄金的生意,后来赔的一败涂地。后来又到台湾,后来当国民党大批从大陆撤退到台湾以后,把他住的房子给占了,他只好又到香港。后来美国堪萨斯大学找他,说你写回忆录吧,我们给你预支稿费。在此期间,大概他感到香港也不那么安全,就到了加拿大,结果死在加拿大多伦多疗养院。

张国焘的分裂主义,是我们党的历史上最严厉的一次。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掌握了极大的权,老子天下第一,自己说了算,实际上离了党、离了人民,你一无所有。从中国革命历史发展看,任何英雄豪杰,只有代表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发挥作用,这叫时势造英雄。你说你个人是英雄豪杰,你想创造历史,英雄造时势,那是历史唯心主义,那根本不可能。

(三)“黄克功案件”:人们盛赞共产党和八路军公正无私、执法如山。

  逼婚未遂开枪杀人

  抗战爆发之后,山西太原友仁中学16岁的女青年刘茜来到延安,她先在抗大第15队学习,又被分配在新成立的陕北公学学习。后来在延河岸边,她和一位少年时就参加红军的抗大第三期第六队队长(原是刘所在的第15队队长)黄克功(江西人,26岁)谈起了恋爱。

  恋爱期间,刘茜发现黄克功有些骄横,他自恃红军出身,参加过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曾在四渡赤水和夺取娄山关的战役中立过大功,又当过师宣传科长和团政委,到延安在抗大学习毕业后就留下来任队长,久而久之使他产生了骄傲和自负的情绪。刘茜终于忍受不了黄克功的骄横和霸道,便婉转表示要终止两人的关系。为此,她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明确表示两个人不合适,要终止关系。

  接到信后,1937105日黄昏,黄克功约刘茜去延河边谈话,实际上是去摊牌。此时黄杀心已起,怀揣了勃郎宁手枪去赴会,结果由于两人谈不到一块,当刘茜明白无误地表示要与黄断绝恋爱关系后,暮色苍茫中,黄克功一怒之下,拔枪打死了刘茜。黄杀人后显得非常镇定和从容,他返校洗去身上的血迹,并将手枪认真擦拭了一番,然后到校部汇报并向法院自首。这就是当年延安闻名的“黄克功案”。

  案发后,延安舆论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是杀人抵命天经地义,绝不能因杀人者的身份而宽恕;另一种看法是可惜黄克功年轻有为,又有军功,似乎可以给他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特别是黄在拘押时的陈述书上依然不服罪,对死者还怀有仇恨,有人还同情他,甚至有痛哭流涕者。

  抗大副校长罗瑞卿素来器重黄克功,还去拘押他的地方探视他。但罗副校长深知军法如山,共产党不能因私情而放弃原则,在研究处理黄克功的会议上,他亟言“任何人都要服从法律,什么功劳、地位、才干都不能阻挡依法制裁”。罗瑞卿就此事向中央和毛主席作了报告。

  罪不可赦

  1010日,毛泽东就黄克功逼婚未遂开枪杀人致信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和审判黄案的审判长雷经天,他说:“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一年后,也即19385月,黄克功终于咎由自取被开除出党并被依法处决。刑前,他表示认罪,但吁请法院顾念其在红军十数年的战绩,许其改过自新,他在刑前高喊:“我并不怕死,可是我情愿死在战场上,让我的血流在敌人面前!把这颗结束我生命的子弹用来射击我们民族的敌人吧!”参加公审的人群中顿时发出附和和同情他的声音,有的人还情不自禁流下泪来。但是,纪律和法律是严肃的,法院院长雷经天宣布:“黄克功故意杀人,处以死刑!”

  联想与启示

  黄克功终于被依法处决,延安甚至西安、太原等地都反响强烈,人们盛赞共产党和八路军公正无私、执法如山,相比于日呈腐败的国统区,大家不约而同把中国希望的曙光瞩目于延安那一方土地。正如当时胡耀邦(审判黄克功时的公诉人之一)在抗大校刊《思想战线》上发表的文章所阐明的:“必须使我们全党知道,执行纪律也是教育形式的一种,如果我们开除了一个坏分子,不但不会使我们的队伍减弱,相反的只有使我们的党、我们的队伍更加强健起来!”

  “黄克功案”处理后,刘茜的家属也受到安慰与抚恤,毛泽东还在抗大特意作了一场“革命与恋爱”的讲演,提出了革命青年在恋爱时应遵循的“三原则”:①革命的原则、②不妨碍工作和学习的原则、③自愿的原则。他要求大家从黄克功案中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黄克功案的发生。

  多少年过去了,毛泽东刀下不留人的故事,依然口碑不绝。但是,如果我们留心当年“黄克功杀人案”前后种种,若加以深思就会有许多耐人寻味的感受,比如作为“老革命”的军人黄克功,功勋在身却心胸如此狭小,心肠又如此歹毒,这是为什么?而在革命圣地的月光下、在革命战争中竟发生这样的惨剧,又是为什么?

一场革命如果革命者人性始终得不到提升、文化思想素质始终得不到提高、共产党人的崇高目标下降为一切为了自己的私欲,那么,这场革命的结局将会多么可怕!

(四)建国初期,关于守纪律、讲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关于守纪律、讲规矩有很多历史史实。在这期间也有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典型人物就是刘青山、张子善。用现在的话说叫局级干部,用地方话就是地级干部,当时一个是天津地委书记,一个是天津专员。

刘青山十几岁参加革命,大概十二岁就参加过一次农民暴动,暴动失败以后,国民党军队把参加暴动的共产党和革命分子都带到一个大操场上,一字排开十来把铡刀,一个一个地把人一铡两半,鲜血在操场上积了很深。当铡到刘青山的时候,当时刘青山十二岁,又黑又瘦一个小孩,刽子手也许动了一点良心,一脚把他踢开了,说这小孩凑什么热闹,滚开,就没有杀他。所以刘青山也经历过血与火的考验,他后来在抗日战争中也做出了贡献。

张子善自幼上学,他这个家族就他一个男孩,所以家族供他上小学、中学,可能是上到师范,他参加共产党组织的活动,后来被国民党抓起来了,关到监狱里。家人去看望他的时候,他说你们全当没有生过这个儿子,我要为革命理想而献身。有一个亲戚来找他说,你写一个自白书就可以出来了,他坚决不写。这样的人,就像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讲过,“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

刘青山、张子善这两个人解放后在主持一个方面的工作以后,贪污腐化堕落。后来河北省一个副省级干部最先举报,举报了好多年,引起上面重视了。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华北局组成调查组,把刘青山、张子善问题一一调查清楚,写了调查报告,走了法律程序,开除党籍、逮捕、公审、法办。最后,处理方案报到毛泽东同志那。毛泽东同志那天晚上把这个卷宗看一遍,然后站起来,来回在他房间里踱步,走来走去。走那么十几分钟,坐到办公桌前,把卷宗又看一遍,拿起毛笔,看一会儿又把毛笔放下,把卷宗合起来,又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走来走去。如此循环整整一个晚上。要杀两个经历过长期革命战争,现在一个是地委书记,一个是专区专员,他也是于心不忍。但是你不讲规矩、不守纪律,触犯了党纪国法,那必须按照党纪国法来处理。所以毛泽东同志在杀与不杀之间循环了整整一个晚上,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六七点钟,毛泽东同志坐下以后,这一次把毛笔拿起来,就画了圈。

所以,守纪律、讲规矩应该成为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干部,也包括每一个群众的自觉行为。就像高压线,其实高压线那么危险,只要你不碰它,对于你来说那完全没事儿。党的纪律、党的规矩,就是高压线,你只要不触犯,你怎样都行,你只要触犯了它,那只好按党纪国法办事了。党纪国法就是最大的纪律,就是最大的规矩。

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从领导人的讲话看,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20138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我们党员,干部队伍中,信仰缺失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在一些人那里,有的以批评和嘲讽马克思主义为时尚,为噱头;有的精神空虚,认为共产主义是虚无缥缈的幻想,不问苍生问鬼神,热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气功大师;有的信念动摇,把配偶子女移民到国外,钱存在国外,给自己留后路,随时准备跳船;有的心为物役,信奉金钱至上,名利至上,享乐至上,心里没有任何敬畏,行为没有任何底线。

(二)从一些人的认识看,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2014年,就有近700个案件信息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公布,包括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在内的42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被严肃查处,海外追逃500多人、追赃30多亿元……。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在重拳频出的高压态势下,腐败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与此同时,对目前的反腐败态势,社会上出现一些别样认识,有人认为高压态势不可持续、不会持续。持不可持续论者认为,目前反腐过度,觉得反腐败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不愿意干事了;也有人认为打过狠,这两年被查处的干部太多了,抹黑了党的形象。持不会持续论者,要么是仍然心存侥幸,认为反腐败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现在打枪,暂且低头;要么是对反腐败的复杂形势估计不足,认为反腐败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形势一片大好。在反腐败问题上,这些认识都是不正确的。我们党已将反腐败提到了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如果在腐败问题如此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对其视而不见,抑或是藏着掖着,对我们党的危害才是巨大的。

(三)从查处的案件来看,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查处的案件中,打掉一只老虎带出一窝苍蝇,查出几只苍蝇带出一只老虎等性质恶劣的窝案串案不胜枚举,有些地区、部门、领域甚至成了腐败的重灾区,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还在发生,像山西、湖南省交通厅等塌方式腐败,中石油、发改委等系统性腐败,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等家族式腐败,让人触目惊心。

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小官巨腐现象,比如河北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河北省检察院一名检察官指其为“虎蝇”。

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仍然没有收手,甚至变本加厉。如,山西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生瑞。今年三月下旬被双规,他在十八大特别是去年九月以后,仍然去私人会所吃喝享受。于2012年借下属单位的越野车自己使用,一直到双规的当天,这个车也没还。他权色交易,就在被双规的前一夜,还约其中的一个情妇到宾馆寻欢作乐。据调查,此人收受索要他人的贿赂1500多万,还有美元、欧元、黄金和汽车等。他在向组织申报房产的时候报了两套。但据调查,他在太原、三亚还有7套房产、4个车位、1套商铺。直到2015年春节,他还收受贿赂。

如,山西省环保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向东。今年的3月中旬被双规。从他身上、车上、办公室、住所、租赁的房屋等多处住所起获巨额人民币,和各类外币、现金、银行卡、存折、黄金,光这些真金白银就是1.5亿元。还有大量字画、玉器、古董和多套房产。这些涉案金额不下两个亿。他的家财是数以亿计,可是还找私营企业家借车,车开一段开旧了,就找那个老板再换新的,直到今年春节还先后收受了五个人20多万元。

该厅长敛财已到疯狂的地步,大小通吃,甚至在公开的饭桌上,5万、10万、数十万地集体收受委托人的钱财,这种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让人叹为观止。办案人员追缴赃款时,在该厅长家内随处可见成箱成袋的现金,上面落满灰尘,有的发霉变质。

又如双百院长王天朝。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在担任院长的10年间,收受各种贿赂,含100套房屋、100个车位,被称为“双百”院长,是 “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的典型。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现阶段反腐败的复杂性也十分突出,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是十分清醒的判断。

四、治党务必从严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也就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富裕的中国梦,是我们党肩负的光荣历史使命,要实现这样的奋斗目标,就必须保持党的纯洁性,就必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断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就必须强调和执行治党务必从严的治党准则,就必须学习和落实近期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如何理解这两个重要文件,时间关系,我们就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简要进行分析。

(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具有三个鲜明特点

1、在内容上做“减法”,内容更加精炼。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从1997年制定、2010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4部分、18条、3600余字到8条、281字,删繁就简,提纲挈领,突出廉洁主题内容更加精炼。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2、在对象上做“加法”, 在对象上做‘加法’,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新准则将适用范围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3、树起崇德向善的正面规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准则》于201510月发布,自20161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

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党划定了纪律“底线” 一些硬杠杠不可触碰。

102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1.7万余字的条例中,中共为全党列出了百余条纪律“底线”。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大类规定中,中共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新条例中,不少内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这也可谓是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又一次制度化。

1、“不收敛、不收手”要从重、加重处分

【原文】新条例在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中,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列入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

【解读】“不收敛、不收手”,这已是十八大后反腐新闻中的高频词汇。今年2月,中纪委在通报官员违纪查处情况时首次用了“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表述。查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省部级落马官员在被开除党籍的通报中被提及“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就有十余人。相较于旧版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中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列入从重、加重处分的行列,亦可见中央对于严惩顶风违纪者的决心。

2、党员犯罪,即使免于刑罚,仍将党纪处分

【原文】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党纪要严于国法,这是在这份条例的修订之前,中央高层就不断释放出来的修订思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在受访时表示,将党纪与法律进行区分对待,鲜明体现了“纪在法前”以及“纪严于法”。“即使没有违法,但可能会违纪,这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照新条例规定,党员犯罪,即使情节轻微,检察院不起诉,或者法院作出免予刑罚决定,但是依然要受到党纪的处分。

3、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或开除党籍

【原文】新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①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②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③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解读】今年初,由中纪委和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中,首次披露了诸多习近平关于反腐的论述。其中,习近平就曾提到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本次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中,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被写入,无疑也是更明确地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

4、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被写入

【原文】新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从塌方式腐败到一系列腐败串案、窝案,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这些都是近年来腐败案件查处时遇到的突出特点。有媒体解读,新版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规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

5、五种情形对抗组织审查或被开除党籍

【原文】新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①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②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③包庇同案人员的;④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⑤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解读】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案例中,纪检部门在办案中遇到的“对抗组织审查”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据纪检部门的通报,十八大以来,一些人甚至“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今次,将对抗组织审查的具体情形列入纪律处分条例,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6、领导对违纪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将受处分

【原文】新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解读】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参加代表团审议时曾提出“从严治党不能无原则地一团和气,要耳朵伸长、眼睛瞪大。”新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相应处分。这无疑也更加鲜明要求,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敢抓敢管。

7、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被处分

【原文】新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①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②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③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解读】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官员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档案造假隐瞒真实年龄的情况均有出现。有分析称,新版条例针对上述问题作出处分规定,突出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了党员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的要求。

8、纵容、默许亲属腐败将受处分

【原文】新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十八大以来,无论是巡视反馈中的问题清单,还是高官查处后的违纪问题通报,领导干部“身边人腐败”现象均突出显现。有评论称,本次新条例中加大篇幅对领导“身边人”的腐败问题进行了规定,再次明确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的具体形式,现实针对性亦十分明显。

9、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将被处分

【原文】新条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①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②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③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解读】十八大以来,除了“打虎”,强力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现象被中央着重强调。有评论称,此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群众纪律”这一提法,本次修订后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强迫命令”等党员在处理涉及群众问题时的“负面清单”,也是用意明显。

10、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将受处分

【原文】新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从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反“四风”成为与“打虎拍蝇”并重的治吏措施。这次修订条例,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将“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纳入监督党员的事项,这也彰显了中央决心正风肃纪的态度。

总之,作为党员,就必须在党忧党、在党护党、在党兴党,要严守党纪国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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