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进社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4-06 10:23:50

西湖区“律师进社区”典型案例汇编、搭建沟通桥梁平息矛盾纠纷39日,承包嘉绿苑西小区卫生保洁工作的王某来到社区律师工作室要求律师帮他状告社区物业,说该物业无故解除了与他的承包合同,给他造成了损失。社区律师告诉王某自己不能代理他的诉讼,但可以帮他调解,随后联系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律师了解到物业公司也是在接到社区居民多次对王某卫生保洁不满意的举报,并多次要求他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单方解除合同的。316日,社区律师与古荡街道司法所、嘉绿苑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了西湖明珠频道《和事佬》栏目组一起参与调解工作。针对承包合同的履行、违约情况做了法律分析后,认为:物业公司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王某的损失,存在过错,但是王某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环卫工作,导致大量居民投诉,也不能及时整改,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10020元,双方解除承包合同。物业公司、王某对调解结果均很满意。、阐释产权归属引导解决争端文新街道沁雅社区一直有一件麻烦事:在修建沁雅花苑游泳池的时候,还建有两间更衣室,根据规划属于小区配套设施。但开发商在出售住宅楼的时候,将这两间更衣室也出售了,成了业主XXX个人的房产。小区全面投入使用后,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收回两间更衣室为大家所用。为此,与XXX就权属问题多次发生争议。先是业主委员会将两间更衣室的门锁砸掉,换上新锁,随后XXX又将业主委员会加上的门锁打烂换上新锁,或者双方都加上一把锁。如此的争夺一直反复,最终导致身体冲突,矛盾激化。社区多次召集双方协调,但谁也不愿意让步。浙江新湖律师事务所的吴渭波律师进入社区以后,就此事的处理与社区一起多次商量。考虑到沁雅花苑是《物权法》出台前开发和出售的小区,更衣室的
权属问题只有通过法院审理才能决定。根据律师的建议,社区召集了小区全体业主代表开会,吴律师向广大业主代表介绍了物权法对小区配套设施权属问题的相关规定,并阐明作为目前更衣室所有人的业主通过买卖获得了更衣室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开发商属于违法销售,责任在开发商,而更衣室所有人也是受害人。要真正确定权属,应由人民法院审定。日前,业主委员会已就该更衣室的权属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社区律师的引导下,该矛盾得到了缓和。“清官”了断家务事家庭和睦更团结翠苑街道翠苑四区社区的骆大妈,今年已经82岁,2001年老伴去世后,一人独居,平时生活由六个子女和社区助老员照顾。近几年来,因老人年事渐高,身体越来越差,需要住院治疗。但在住院问题上几个子女意见不一。主要原因是老伴去世后母亲立了遗嘱,将属于老伴的遗产--房子的一半,经子女同意归小儿子所有。5个子女认为房子归了小儿子,他们平时照顾一下母亲就可以了,但母亲住院的所有费用应该由小儿子来承担。小儿子认为,由他一个人承担母亲的养老、住院费用,没有法律依据。为此,骆大妈住院一事一拖再拖,无法妥善解决。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周建伟律师进驻社区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调解这件事。他们召集骆大妈的子女共同商议老人住院问题。起初几个子女认为首先要解决老人的房子分配问题再谈老人住院问题。周律师从法律层面告诉他们:继承和赡养是两个法律问题,对财产如何进行处置这是老人的权利,而赡养老人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讲明本事件中遗嘱虽然定了但未最后生效,(遗嘱成效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如果其他子女有异议还可以修改。还劝导他们老母亲身体有病,需要住院却住不进医院,如果万一发生意外,可能会成为子女一生的愧疚,母亲的健康、家庭和睦比财产更重要。经耐心细致的说服和反复协商,最后促成几个子女达成一致意见:当天下午就把老人送到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先从老人的退休工资和存款中支付,不足部分6个子女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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