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统计规则1docx

发布时间:2017-10-25 11:23:47

第三章机车运用与检修指标

37 机车运用工作量指标及计算方法。

(一)机车走行公里:为运用机车实际走行或换算走行的公里。

1. 机车总走行公里:为沿线走行公里及换计走行公里之

2.本机走行公里:为牵引列车的本机车走行公里

3.沿线走行公里:为本、单机(含有动力附挂)、重联和补机走行公里之

4.辅助走行公里:为单机(含有动力附挂)、重联、补机及各种换算走行公里之

5.换算走行公里:为按机车台小时换算的走行公里车工作每小时作业时间换算20公里;其他工作每小时换算5公里;有动力停留每小时换算4公里(内燃、电力运用机车的段内停留均按有动力停留统计)。

(二)牵引总重吨公里:为机车牵引列车(包括单机牵引车辆)完成的工作量。

计算方法:机车牵引总重吨公里=机车牵引总重×实际走行公里

注:双机合并牵引及挂有补机、重联机车时,按附件二“联、补机机车牵引能力比例表”分劈:3台机车牵引列车时不考虑机型,其总重吨公里本机车按40%,其余两台各按30%分劈4台及以上机车牵引列车时,不分机型,均分劈。

(三)机车自重吨公里:是指机车沿线走行产生的自重吨公里。机车自重根据附件三“机车重量、长度及功率表”确定。

计算方法:机车自重吨公里=机车重量×沿线走行公里

(四)通过总重吨公里:是指沿线上通过的总重吨公里。

计算方法:通过总重吨公里=机车自重吨公里+牵引总重吨公里

(五)机车专调时间:指机车担当专用调车工作产生的调车时间,是根据司机报单记载的每次由实际工作开始至实际工作完了的时间。包括专调机车在编组站、区段站以及运输方案规定的专调站调车时间和月间计划指定利用列车的本机车在列车始发站及终到站兼作调车工作的实际作业时间。

(六)车辆公里:为车辆运行的公里。

计算方法:车辆公里=机车牵引车辆辆数×实际走行公里

(七)载重吨公里:为机车牵引列车完成的货物运输量(包括单机牵引车辆完成的货物运输量)。

计算方法:载重吨公里=机车牵引列车的载重×实际走行公里

38机车运用效率指标与计算方法。

(一)运输密度:为每公里线路所负担的货车载重吨公里。

计算方法:运输密度=区段载重吨公里÷区段公里

(二)空车走行率:为空车走行公里与重车走行公里的比值。

计算方法:空车走行率=运用空车车辆公里÷运用重车车辆公里×100%

(三)重车每辆平均动载重:为平均每辆运用重车在运行中所载重量。

计算方法:重车每辆平均动载重=载重吨公里÷运用重车车辆公里

(四)列车平均总重:为每一列车的平均总重量

计算方法:列车平均总重=总重吨公不分劈重联、补机)÷本走行公里

(五)机车平均牵引总重:为每台机车平均牵引列车的总重量:

计算方法:机车平均牵引总=总重吨公里(不包括单机)÷本、重联、补机走行公里之

(六)机车台日产量:为平均每台机车在一昼夜内生产的总重吨公里。

计算方法:机车台日产量=该运种总重吨公里(不包括补机)÷该运种机车台日

(七)机车千千瓦功率日产量:为平均每千瓦机车功率在一昼夜内生产的总重吨公里。机车功率,内燃机车为机车标称功率,电力机车为机车持续功率。

计算方法:机车千千瓦功率日产量=该运种总重吨公里(不包括补机)÷该运种机车千千瓦功率日

(八)支配机车台日产量:为平均每台支配机车在一昼夜内生产的总重吨公里:

计算方法:支配机车日产量=各种运输总吨公里÷支配机车台口

(九)支配机车千千瓦功率产量:为平均每千千瓦机车功率支配机车在一昼夜内生产的总重吨公里

计算方法:支配机车千千瓦功率日产量=各种运输总重吨公里÷支配机车千千瓦功率日

(十)机车日车公里:为平均每台运用机车在一昼夜内走行的公里。

计算方法:机车日车公里=机车沿线走行公里(不包括补机)÷运用机车台日(不包括补机)

支配机车日车公里:为平均每台支配机车在一昼夜内走行的公里。

计算方法:支配机车日车公里=机车总走行公里÷支配机车台日

(十一)列车平均组成辆数:为每一列车的平均组成辆数。

计算方法:列车平均组成辆数=车辆公里(不包括单机)÷本机走行公里

(十二)旅行速度:为列车机车在区段内平均每小时走行的公里

计算方法:旅行速度=机车走行公里÷本机车旅行时间

(十三)技术速度:为列车机车在区间内平均每小时走行的公里。

计算方法:技术速度=机车走行公里÷本机车纯运转时间

(十四)平均全周转时间:为机车每周转一次平均消耗的时间。

计算方法:平均全周转时间=机车全周转时间之和÷机车周转次数

(十五)机车全周转距离:为机车每周转一次所走行的公里。

计算方法:机车全周转距离=沿线走行公里(不包括补机)÷机车周转次数

(十六)单机率:为单机走行公里占机车沿线走行公里的比重。

计算方法:单机率=单机走行公里÷机车沿线走行公里(不包补)×lOO%

(十七)机车重联率:为重联机车走行公里与本机车公里的比值。

计算方法:机车重联率=重联机车走行公里÷本机车公里×lOO%

(十八)机车补机率:为补机机车走行公里与本机车公里的比值。

计算方法:机车补机率=补机机车走行公里÷本机车公里×100%

(十九)机车平均能源消耗:为机车完成一定工作量所消耗的能源量。

内燃机车每万吨公里消耗油量=燃油消耗量(千克)÷机车万总重吨公里

电力机车每万吨公里耗电量=电消耗量(千瓦小时)÷机车万总重吨公里

调车机车及其他工作机车每小时消耗油量=燃油消耗量(千克)÷调车时间

(二十)机车信号机外停车:为牵引货物、旅客、行包专运列车的本机车在车站(包括线路所)进站信号机外的停车,按次数(次)、时分(分钟)计算。

(二十一)机车周转次数:货物、旅客、行包专运机车由本段(驻在机车为驻在段)每出入段一次各算0.5次;循环运转机车经过乘务员换班站每到达、出发各算0 .5次;临时越过图定机车交路运行时每经过一个乘务区段算0 .5次,不足一个乘务区段不计算。

39机车检修指标及计算方法。

(一) 机车检修率:检修机车占支配机车的比重。

1.机车检修率=检修机车台日÷支配机车台日×100%

2大修机车检修率=大修机车台日÷支配机车台日×100%其他修程类推

3.在段修机车检修率=在段修机车台日÷支配机车台日×100%

4临修机车检修率=临修机车台日÷支配机车台日×100%

(二)平均修车时间:为各种修程的平均修车时间。

计算方法:各该修程的总修车时间除以各该修程的修竣台数。计量单位:大修、中修为天,其他修程为小时,四舍五入,各保留1位小数。

40超重列车。

列车牵引重量按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超过81吨及以上,连续运行距离超过规定机车乘务区段1/2的货物列车为超重列车。超过规定牵引定数的吨数为超重吨数。其计算方法如下:

(一)在规定双机牵引区段,按规定定数计算。

(二)挂有重联机车的列车,按该区段双倍定数计算。

(三)临时修订牵引定数低于原定数或牵引定数不变而临时增加补机区段时,按原定数计算。

(四)临时使用运行图规定以外的机型牵引列车时,按附件二“重联、补机牵引能力比例表”计算。

(五)超重列车在途中有甩挂时,按列车连续运行超过规定机车乘务区段1/2的超重最多吨数计算。

(六)超重列车在区间内发生分运行时,不统计超重。

(七)重载列车按规定定数计算。

41条欠重列车。

列车牵引重量按运行图规定的牵

引定数欠81吨及以上,同时换长欠1 .3及以上,连续运行距离超过规定机车乘务区

段的1/2的货物列车为欠重列车。不足规定牵引定数的吨数为欠重吨数。其计算方法如下:

(一)空货物列车、空货车占全列1/2及以卜的混编列车、军用列车、冷藏列车、限速列车、固定车底循环使用的列车、快运货物列车、“五定”班列及摘挂列车均不统计欠重。

(二)在规定双机牵引区段,按规定的定数计算。

(三)挂有重联机车的列车,按该区段规定的定数计算。

(四)临时修订牵引定数低于原定数按修订后定数计算,牵引定数不变而临时增加补机区段时按原定数计算。

(五)临时使用运行图规定以外的机型牵引列车时,按附件二“重联、补机牵引能力比例表”计算。

(六)临时加开的摘挂列车在区段内的最高量未达到该区段定数的70%时,按规定定数的70%,计算(不受81吨限制)。

()直通、直达列车在列车编组计划中规定经过编组站、区段站不补轴时,不统计欠重。

(八)欠重列车在途中有甩挂时,按列车连续运行超过规定机车乘务区段1/2的欠重最多吨数计算。

(九)重载列车按规定定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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