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故中重构美国法律——读《事故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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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中重构美国法律——读《事故共和国》作 者: 胡晓进 关键字: 书评 年 号: 2009 期 号: 第4期 PDF文件: 出版社:
A Review of The Accidental Republic: Crippled Workingmen, Destit英文标题:
ute Widows, and the Remaking of American Law 在事故中重构美国法律——读《事故中文标题:
共和国》
封面:
《美国研究》2009年第4期
在事故中重构美国法律
——读《事故共和国》
【注释】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08JC820042)阶段性成果。【注尾】
胡晓进
19世纪的运输革命与产业革命是美国历史上的重要篇章,前者以运河和铁路为代表,后者则体现在棉纺、采矿、冶铁等方面。这两方面的革命,加上内战后国家的全面统一,促使美国工业生产加速增长,在19世纪末成为世界第一位的工业生产大国。
但是,运输革命与产业革命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后果:自然环境破坏,工伤事故频发。这引发了美国社会的持续关注与广泛争论。如果说当时关注自然环境的还只是少数民间自然保护主义者与上层有识之士,那么工伤事故则涉及千万劳工家庭,与工人、雇主、工会组织乃至州政府紧密相关。如何赔偿在工业生产事故中伤残、死亡的工人及其遗孀,成为美国工业化时期亟待解决的社会与法律问题,也是美国学者约翰·F.维特的《事故共和国》【注释】约翰·法比安·维特:《事故共和国:残疾的工人、贫穷的寡妇与美国法的重构》(田雷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英文书名为The Accidental Republic: Crippled Workingmen, Destitute Widows, and the Remaking of American Law (Ha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4.【注尾】 一书所讨论的主题。
维特(John Fabian Witt)现任美国耶鲁大学法律史教授,在耶鲁获得学士及博士学位。法律史属于交叉学科,要想在这个领域有所建树,必须接受历史与法律两方面的训练。维特本科专业是历史,耶鲁的小班教学给他提供了大量阅读与研讨的机会,为日后的研究打下了良好基础。本科毕业之后,维特进入耶鲁法学院,经过三年系统的法律训练,于1999年获得法律博士学位。其间,他还同时选修了耶鲁历史系的博士课程,并于2000年获得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到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任教,开始自己的职业学术生涯。《事故共和国》是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加工而成的,也是他的第一本著作。由于作者受过两个学科的严格训练,其论文又涉及美国历史上重要而复杂的社会改革问题,视野广阔、细致入微地重现了19世纪晚期工业世界的社会图景,分析
了美国法律变革中的各种社会因素。《事故共和国》甫一出版(哈佛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受到法学界与史学界的一致好评,并于次年获得美国法律史协会的威廉·克伦威尔奖(William Nelson Cromwell Prize)【注释】威廉·克伦威尔(1854~1948),美国著名律师。【注尾】 与美国法律与社会协会的威廉·赫斯特奖(J. Willard Hurst Book Prize)。【注释】威廉·赫斯特(1910~1997),美国著名法律史学家,美国现代法律史的奠基人。参见韩铁:《美国法律史研究领域的“赫斯特革命”》,《史学月刊》2003年第8期。【注尾】维特也因此荣升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并于2009年7月回到母校耶鲁法学院任教。
《事故共和国》以西奥多·罗斯福总统1907年6月10日在弗吉尼亚詹姆斯敦博览会上的演讲为引子,开宗明义地指出,随着国家的工业化,工业事故将取代内战前后的种族冲突,成为新世纪的中心难题。的确如此,工业事故不但完全改造了古典侵权法(Classical Tort Law),而且冲破了传统的自由劳动观念,并通过不同力量之间的博弈,引导美国走向政府赔偿立法之路,最终在富兰克林·罗斯福时期建立起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工业事故与侵权诉讼
正如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在演讲中所言,“机械与制造工业的巨大进步,意味着雇佣工人所承受的事故数量的相应增长。” 1900年前后,每50位美国工人中每年就有一位因工伤事故死亡或者伤残,其中铁路与煤矿的事故发生率最高,仅1890年这一年,每300名铁路工人中就有1名在工作中丧生,而在货运铁路司闸员中,每100名工人中就有1名在工伤事故中死亡。最惊人的工伤率出现在1850至1860年代宾夕法尼亚州东部的无烟煤煤矿,在那里,每年有6%的工人死亡,6%的工人永久性伤残,还有6%的工人遭受暂时性的严重工伤。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在博览会发表演讲的1907年,
正是“工业事故历史上最糟糕的年份”,18次工业灾难共造成918名矿工死亡,其中弗吉尼亚州的一次矿井爆炸,夺去了361名矿工的生命(见该书第4~5页,以下各节引用页码均指该书中文版页码)。
频仍的工业事故很快在司法诉讼中体现出来,事故诉讼案件的数量在1870年后急剧攀升,其中大量的是人身伤害侵权诉讼。以纽约为例,从1870年到1890年,纽约州法院内事故诉讼案件的数量增长了近8倍;到1910年,这一数据又增加了5倍。在1870年,侵权案件仅占纽约市初审法院诉讼案件总量的4.2%,而到了1910年,此类案件已占到案件数量的40.9%,增幅近10倍(第100页)。
但是,19世纪中期美国的人身伤害侵权诉讼却陷入了古典侵权法的困境,因为当时过错侵权责任仍占据着美国侵权法的统治地位。过错侵权责任理论要求行为人就其过错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首先要证明行为人有过错,而过错又与人身财产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获得侵权赔偿。可是,现代工业使用极其复杂的机器设备,大多数工业事故并不是因为雇主或雇员的过失,而是因为无法避免的“工业危险”。正如俄亥俄州律师协会在报告中所言,无论雇员与雇主多么谨慎,半数以上的工业事故都“源于行业内的自然危险或风险”(第108~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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