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10-05 11: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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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一、基础信息
二、排污信息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公司环保投入
自2006年以来,公司累计环保投入1.8亿元,建立200余人的专业清扫保洁队伍,配置各种环保设备共计60余台,对港区道路和疏港道路进行昼夜清扫,保障道路卫生清洁。自2012年以来,公司平均每年投入460万元、购置450万平方米防尘网,对堆场散货货垛进行全部整形苫盖,避免异常天气突发大面积扬尘给港口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环保设备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各类清扫车40余台、洒水车和远程射雾车等20余台、洗车台2座。主要用于码头、货场及道路清扫、洒水、喷淋、射雾和疏港车辆清洗。目前,上述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对码头、货场作业区域和散货货垛进行日常洒水、喷淋,对港区和疏港道路安排机械进行清扫,对疏港车辆全部进行清洗,降低了港区粉尘污染,提高了港区及周边空气环境质量。
(三)防风抑尘墙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4年,公司投入约1000万元,在港界西北侧建设一处防风抑尘墙。目前,防风抑尘墙使用运行情况正常,通过降低港界之间的风速,减小了粉尘飘散范围,降低了粉尘污染,达到了抑尘、控尘效果,有效地避免了粉尘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带来的影响。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编制实施《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附件)。
附件: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八日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目的
为健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港口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降低环境污染事件对港口环境、生态的破坏,保障员工、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促进港口和谐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职责分明、规范有序。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防战结合、运转高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专项预案,适用于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作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4 编制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法规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标准及其他文件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海水水质标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日照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日照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危险性分析
2.1 概况
岚山港区位于山东省南部日照市岚山区,黄海海州湾北部,东经119°22′17″,北纬35°05′35″。水上距石臼港区22海里,距连云港24海里,青岛港81海里。公路距日照市区48 km,临沂市110 km,连云港120 km。
岚山港区陆路交通便利,铁路直通港区,物资集疏运条件较好。岚兖公路直通港口,岚兖公路在汾水与同三高速及204国道(烟台-连云港-上海)交叉,三条规划中的专用疏港公路(疏港北路、疏港中路、疏港南路)与同三高速路及204国道连接,形成了南接连云港,北联青岛、烟台,西通临沂的公路交通网。1990年建成通车的坪岚铁路与兖石铁路在坪上站接轨,坪岚线全长33km,通过兖石线可与京沪、陇海等干线连网。港区共有12个生产性泊位,主要货种有矿石、钢材、煤炭、木材、粮食、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等,2014年年吞吐量8586万吨,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等危险货物294万吨。
目前,岚山港区有液体石油化工品专用码头两个,分别为1万吨级和5万吨级,位于岚山港区中作业区,设计年吞吐能力195万吨,码头配备独立的消防系统。目前岚山港区从事油类和危险化学品业务的单位有滨海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岚山孚宝液体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等10余家,罐区总储量约100万立方米,通过港口转储的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达40余种,其中包括丁二烯、丙烯、汽油、甲醇、苯类、硫酸等具有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特性的危险货物。
2.2 危险性分析
2.2.1 内部危险性分析
从港口作业及货种结构特点分析,造成公司环境污染危害的潜在因素主要为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泄漏、爆炸等引起的港区空气、水及海域海水水质污染;粮食、煤炭、矿砂等易起尘货物装卸及储存过程中易造成空气污染。
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不同特点及对不同环境主体造成的危害,污染事件类型主要有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有毒化学品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
综合港区装卸作业特点及货源、货种结构等情况,港区存在的潜在环境污染事件类型主要有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具体分析见表2.1。
潜在污染事件分析
表2.1
2.2.2 外部危险性分析
港区周边从事化学品储运、储存、加工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有日照滨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岚山孚宝液体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以上企业对岚山港区产生的主要环境威胁是由于泄漏、火灾、爆炸等引起的港区海水水质破坏及爆炸引起的人员中毒和有毒气体污染空气环境。
3.应急组织体系
3.1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3.2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是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根据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决定而成立的现场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当总指挥不能履行指挥职能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立即指派或由现场最高领导接替。安全生产处负责应急指挥部工作期间的组织协调和其他事务性工作。
总指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
成 员:安全生产处、保卫处、业务处、设备技术处、工程建设处、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物资处、人力资源处、仓储公司、新绿洲公司、拖轮公司、动力保障公司、卫生所负责人。
职 责:
1、按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相关救援队伍和人员参与救援行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救援方案;
3、及时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协调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
5、按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指令,负责现场新闻发布工作;
6、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请示应急终止;
7、收集、整改应急处置过程的有关资料,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8、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或者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3.3 应急工作组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组由环境监控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现场处置组、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信息发布组组成。各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3.3.1警戒保卫组
由港区公安分局、保卫处牵头,负责组织交警、保安、消防等部门实施现场交通管制、人员和物资紧急抢险和现场秩序维护。具体职责是:
1、按照总指挥的要求,先期到达事件现场,并根据掌握情况,立即制定抢险处置方案,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人员和物资进行抢险救援;
2、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封闭或半封闭事件现场,划定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3、管理交通秩序,保证救援、抢险车辆的畅通;
4、组织疏导事件现场人员,疏散物资,维护现场秩序;
5、协调事件调查人员保护好事件现场;
6、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和救援进展情况。
3.3.2医疗救护组
由卫生所牵头,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具体职责是:
1、根据指挥部命令,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赶赴事件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
2、负责制定对伤员的救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事发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疏散救治,并保障药物的供应。
3.3.3通讯保障组
公司办公室牵头,负责建立事件应急通讯和信息联络工作,设备技术处及时为指挥部成员和救援工作组长配备无线对讲机,保障指令畅通;企业发展处负责网络、电视监控设备事件发生后的抢修工作。
3.3.4后勤保障组
由公司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的调集及调配,负责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3.3.5善后工作组
由人力资源处牵头组成,安全生产处、财务预算处、党群工作处、公安分局、保卫处等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保险赔偿和员工稳定工作。
3.3.6信息发布组
由党群工作处牵头组成,安全生产处、公司办公室等部门参加,负责对外信息的发布报道工作。
3.3.7环境监控组
安全生产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事件现场污染源的监控监测。具体职责:
1、组织事件现场污染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
2、根据监测结果,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响应的级别。
3、根据监测结果,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建议是否采取警戒措施,确定警戒区域范围。
4、根据监测结果,会同专家组确定是否建议现场指挥部应急结束。
3.3.8现场处置组
安全生产处接到可能引起污染事件的报告后,迅速核实其准确性,立即组织相关单位第一时间赶赴污染事件现场。具体职责:
1、公司货场范围内粮食、煤炭、矿砂起尘及装卸作业时造成的大气污染,由安全生产处组织相关单位对污染事件现场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并向应急指挥部建议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
2、到港船舶压舱水含油、废水泄漏或码头、储罐、油库、管线泄漏、爆炸或到港载运液化品船舶泄漏、爆炸等引起的污染事件时由安全生产处组织相关单位对泄漏影响的区域及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监控,并向应急指挥部建议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新绿洲公司和拖轮公司通过围油栏、收油机、吸油毡、油水分离装置等措施减轻或消除泄漏扩散的油类污染物的影响。
3、各应急工作组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污染事件的进展情况。
4.预警机制
4.1 监控
港区设置300余个视频摄像监控,实现重点要害单位、部位、办公区无盲区覆盖,对环境污染事件全程监控。安全生产处、保卫处、新绿洲公司等单位设置视频终端设备。
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检测仪及粉尘测爆仪的由现场监护人员进行现场检测。
4.2 预警行动
对存在污染危险源的相关单位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日常信息搜集、评估和报告。充分利用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操作现场的日常监督管理。
接到可能引起污染事件的信息报告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对事件进行源头检查,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启动本预案准备。
5.信息报告程序
5.1 事件报告
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或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安全生产处总调室报告,安全生产处总调室在接收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报告后,迅速核实其准确性,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应急办公室按照相关程序报告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有关领导。
需要向上级环保、海事等部门报告的,在请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后,由应急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报告程序详见图5-1。
图5-1 信息报告程序图
5.2 报告内容
污染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信息来源、事件的原因、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5.3 报告方式
通过高频、电话、手机等方式报告。
高频:13频道 153.60MHZ
电话:7383111、8389996
6.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根据公司总体预案要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Ⅰ级响应标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发生死亡、中毒2人以上的,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或影响到周边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事件。
Ⅱ级响应标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发生人员死亡或中毒的;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事件。
Ⅲ级响应标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件。
6.2 响应程序
6.2.1 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
应急办公室接到事件警报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件不足以启动应急预案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6.2.2 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
级响应行动
1、立即成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通知应急办公室所有成员、专家到达指挥部现场或指定岗位。
2、封闭现场,实施现场警戒。
3、各应急工作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4、部署抢救、善后处理、调查等工作。
5、立即向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环保、海事部门报告,需要外部救援时,及时做好相关联络、协调工作。
6、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做好其他相应工作。
级响应行动
1、立即成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通知有关应急办公室成员、专家到达指挥部现场或指定岗位。
2、封闭现场,实施现场警戒。
3、部署抢救、善后处理、调查等工作。
4、随时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做好其他相应工作。
级响应行动
1、成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通知应急办公室有关成员到达指挥部现场或指定岗位。
2、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应急处置措施,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跟踪现场情况,有关情况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3、通知相关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抢险设备、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准备,落实通讯保障措施。
4、做好相关联络协调工作,随时准备扩大应急。
6.2.3其他响应行动
发生事件为外单位的,应急办公室要根据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安排和事件险情情况确定通知范围、通知方式,向事发单位报警,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响应标准采取相应的响应行动。
6.3 救援行动
各应急工作组进入事件现场后,迅速开展污染源监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及时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请求更高级别的响应。
6.4 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件调查等。
6.5 应急结束
当污染事件现场得到有效控制,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或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时,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
7.1 发布机构
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发布由应急办公室按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或集团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指令进行,具体由信息发布组组织发布。
7.2 工作原则
1、必须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来源可靠性,并指定有经验的信息发布人员担任新闻发言人,负责事件信息的发布。
2、针对媒体可能提出的问题,事先预备好回答的材料,以下是媒体和公众最为关注的信息:
(1)事件的性质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2)危险品是否有毒以及泄漏量的大小;
(3)公众应该采取的防护和预防措施;
(4)事件中的人员伤亡情况(伤员的数量、伤害的程度、伤员是谁等);
(5)事件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情形及将持续的事件。
3、若要召开新闻发布会,用于新闻发布会的所有有关事件的信息必须经法律顾问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
4、为避免干扰现场的应急行动和保护信息发布人员的安全,由警戒人员专门护送信息发布人员和外来的新闻工作者到达信息发布地点。
5、信息发布组与各大新闻媒介进行接触时必须注意以下细节:
(1)尊重事实,确保提供给新闻媒体准确无误的信息;
(2)提前准备好如何回答可能被提问的问题,并将所需的事件信息组织成要点备用;
(3)必须规范言行,时刻提醒自己所言所行都可能被媒体记录,避免因个人言行而破坏整个公司的声誉;
(4)真诚对待记者和公众。
7.3 工作程序
1、根据危险分析的结果,收集有关潜在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及以往同类事件信息,预测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媒体及公众想知道的问题,准备回答材料。
2、事件发生后立即到位,了解事件信息,整理应对媒体材料。
3、应对媒体材料提请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法律顾问审核。
4、根据事态发展,提请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
5、与各大新闻媒体及公众接触。
8.应急恢复
8.1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和处理等善后事务。
8.2 保险
根据参保情况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8.3 事件调查和后果分析
按照规定由公司负责调查处理的,公司负责组织成立事件调查小组,对现场进行污染物样品采集等取证分析,开展事件调查。
按照规定由集团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调查的,公司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确保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9.应急保障
9.1 人力资源
按照各专业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全员应急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提供应急期间的医疗卫生、治安保卫、交通维护和运输等应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强广大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公司应急队伍的素质。
9.2 财力保障
用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费用,公司给予优先保障。
9.3 物资保障
本着统筹计划、合理布点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各单位为主体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提高装备水平,做到应急物资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9.4 基本生活保障
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
9.5 医疗卫生保障
根据实际需要,由卫生所牵头组织。
9.6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9.7 治安维护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由港区公安分局、保卫处牵头组织。
9.8 人员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装备配备要符合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要求,严格按照救援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在港区及港区外确定紧急疏散集结地。
9.9 通讯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通信系统,在应急工作中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9.10 公共设施
制订保障措施保证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9.11 科技支撑
组织聘请专家,建立公司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加大应急技术的研发力度,不断改进应急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司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平台。
10.培训与演练
10.1 培训
加强对公司员工进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知识的培训,使员工了解各类污染物基本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对人身健康和自然环境的危害,了解各类污染事件发生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应急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安全生产处配合。
10.2 演练
1、桌面演练。桌面演练是指对演练情景进行的口头演练。其主要目的是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履行问题。演练后采取口头评论的形势收集建议,并提交一份简短的书面报告,总结演练活动和提出有关改进应急响应工作的建议。
2、功能演练。功能演练是指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行动举行的演练活动,主要目的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演练完成后,除采取口头评论形式外,还应向应急办公室提交有关演练活动的书面汇报,提出改进建议。
3、全面演练。全面演练是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一般采用模拟真实事件情景作为演练内容。演练完成后,除采取口头评论、书面汇报外,还应向应急办公室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
11.预案管理
11.1 预案编写
本预案由安全生产处负责组织编写。
11.2 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应急办公室备案。
11.3 预案评审
安全生产处根据总体预案修订情况负责组织本预案的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在危险性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和所确定的不足项的改善情况?
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履行情况?新成员的培训情况?
3、港口布局发生变化及新的工艺过程投入使用时,预案对新变化、新工艺的满足情况?
4、有关图纸或其他资产记录的更新情况?
5、公司对预案的培训情况?
6、已存在的危险的改变情况?
7、预案中所包含名字、主题和电话号码的更新情况?
另外,除年审外应该在以下情况下对预案进行审核、评价和修改:
1、每年培训或是演练之后;
2、每次应急事件之后;
3、当公司功能或设置布局发生重大变化时;
4、当政策或是过程改变时。
11.4 预案管理
因以下原因出现不符合项,应及时对本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
2、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3、预案演练或事件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4、其它原因。
应急办公室负责公司一级应急预案的管理,二级应急预案的备案。
12.附 则
12.1 警戒与治安程序
1、事件单位在发生污染事件后立即采取相应的警戒隔离措施,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采取其他治安措施。
2、港区公安分局、保卫处负责对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安排警戒人员,对港内道路交通进行疏导,协调当地政府对辖区外道路交通进行管制和疏导。
3、安全生产处协助事发单位和港区公安分局、保卫处做好事发区域范围内的警戒、疏导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污染物现场监测结果,分析事件现场污染物浓度和扩散范围,征求专家组意见,确定警戒区域。
12.2 事件调查程序
应急指挥部负责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或者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环保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污染源监测,确定事件现场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影响范围,核实后,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
2、接到污染事件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按照本预案的应急响应原则,立即安排有关专业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3、对污染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影响的范围以及污染危害程度进行调查,并协助进行现场污染物的收集、处理,确定事件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事件调查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12.3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联络方式
12.4 应急专家联系方式
12.5 外部组织通讯联络方式
12.6 主要专用应急设备物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