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自由的宋代户籍制度
发布时间:2013-11-01 17: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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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自由的宋代户籍制度
清华大学教授文国玮日前提出,外来人口想要取得北京户籍,可以考试审核,随即遭到网友围攻。纵观古代历史,自春秋战国产生户籍制度后,宋代户籍制度堪称最为开放自由--在京城居留1年便可落户。
<城乡二元土地私有>
唐代户籍制度区分编户(良民)、非编户(贱民),贱民附籍于主家,可以像货物一样交易。五代的厮杀令门阀土崩瓦解,到了宋代,户籍已不再区分良民、贱民,而是根据居住在城市或乡村,将人们划分为坊郭户与乡村户。这是中国最早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宋代还根据居民有无不动产,划分主户与客户;根据财产多寡,将主户划为不同等级。宋代立国之始便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产权流动,辛勤劳作、积累田产后升为上等户并非不可能。“贫富无定势”,是宋代社会的一个特点。
<百姓得到迁徙自由>
宋代户籍制度下,百姓的人身束缚得以减弱。宋代商品经济发达(商业税收收入史无前例地超过了农业税),农民弃耕从商十分常见,如南宋初,岳州农民“自来兼作商旅,大半在外”。没有田产的客户则更不会被束缚在土地上,按宋代法律,客户退佃离开时,地主不得阻挠。
宋代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更多,这一时期城市是开放的,商人、佣工、流民……任何人都可以流入,如建康府曾为“留都之地,四方失所流徙之民,往往多聚于此,皆无作业”。
<居留一年落户京城>
宋朝户籍管理也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人们移居到一个地方生活1年以上,便可获得当地户籍,京城也不例外。曾参与王安石变法的曾布对此感叹说:“古者乡田同井,人皆安土重迁……近世之民,轻去乡土,转徙四方,固不为患,而居作一年,即听附籍,比于古亦轻矣。”
当今在北京工作多年却仍不能取得一纸户籍的北漂们,对此恐怕只能生出几分羡慕嫉妒恨。
(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