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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4 00:23:50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12.04【字号】川环审批〔2015513【施行日期】2015.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
自贡至泸州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川环审批〔2015513


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正线起于内江市成渝客专内江北站,向南经白马、永安后进入自贡境内,再经大安、自贡市区沿滩区、富顺县进入泸州境内,线路南行经泸县止于泸州市龙马潭区,正线长130.96km(双线),内江北站成渝场左联络线(单线)长2.735km,成渝场右联络线(单线)长度2.580km。该项目铁路等级为客运专线,正线轨道按跨区间无缝线路设计,采用重
型轨道标准,铺设有砟轨道;线路设计速度目标值250km/小时。正线路基长75.862km(含站场),区间路基长62.035km。全线共设桥梁56258.0延长米/96座、隧道6.966km/9座;全线共设车站8座,包含中间站5座(三元、白马西站、富顺、泸县、空港)、接轨站3座(内江北、自贡东、泸州)。全线采用带回流线的直接供电方式,新建自贡东、中石、泸州3座牵引变电所(涉及的电磁辐射另行环评)。全线不设动车段。项目建成后,初期开行动车44/日(内江-自贡)、16/日(自贡-泸州),近期开行动车49/日(内江-自贡)、34/日(自贡-泸州),远期开行动车63/日(内江-自贡)、50/日(自贡-泸州)。项目永久占地686.75hm2(其中占用基本农田363.12hm2)、临时占地473.35hm2(不涉及基本农田);弃渣2329.72m3,设置弃渣场133处,不设取土场,取方均外购;共设置铺轨基地2处、制梁场4处、材料厂3处、混凝土拌合站6处、填料拌合站6处;新建施工便道57.58km,改扩建施工便道61.73km,利用现有道路22.56km;拆迁房屋56.86m2,涉及居民1990户;施工总工期3.5年。项目总投资17910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209万元。
该项目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发展的“铁路新线建设”类,中国铁路总公司、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川南城际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354号)同意立项。项目位于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自贡市大安区、沿滩区、富顺县和泸州市泸县、龙马潭区境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0000201500119号)。该项目属《成渝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中规划的近期开工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环审〔2015188号)的相关要求。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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