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业务理论知识总结(二)重点

发布时间:2011-10-25 00:05:51

公安业务理论知识

---行政法

1、行政法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授权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衣服,符合法律要旨。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

3)、行政应急性原则: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2、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一切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和设定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合法;行政处罚的程序必须合法。

2)公正、公开原则:行政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相当;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不得作为处罚依据。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处罚目的重在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4)、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享有陈述申辩权、有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提出赔偿的权利。

3、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一般原则:

1)、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及时原则

特有原则:

1)、便民原则;(2)、有错必纠原则;(3)、诉讼终局原则;

4、行政诉讼原则:

一般原则:

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4)、当事人在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5)、使用本民语言文字的原则;(6)、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7)、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特有原则:

1)、合法性审查原则:原则上只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而不审查其合理性,只对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行为,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并可以判决变更。

2)、诉讼不得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例外情况有:①、被告人要停止执行的;②、根据原告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的;③、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3)、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不能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4)、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撤销或维持的判决,而不直接在判决书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5、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具体含义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范围设定;严格按照规定设定的范围设立行政许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定;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及权限合法;实施许可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

3)、便民原则:过程能够廉价、便宜、迅速地申请并获得行政许可。

4)、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国家予以补救的制度。

5)、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自己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时,由此给相对人造成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7)、监督原则。

6、《程序规定》一般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原则。

3)、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4)、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5)、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询问的原则。

6)依法追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法律责任的原则。

公安业务理论知识总结(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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