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工程项目参保须知

发布时间:2017-11-29 14:27:14

XX县建筑管理站 XX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须知

、根据《建筑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参加工伤保险是保证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重要具体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携带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建筑职工花名册》到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建筑业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在参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参保人员名册应于施工人员进场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经办机构报送《XX县建筑业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参保花名册》。

三、建筑施工企业由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时按工程项目参保,缴费标准为:1、项目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按照工程总造价的4‰缴纳工伤保险费;2、项目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缴纳工伤保险费;3、项目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工程总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免。

办公地点:XX县人社局三楼征缴股(8320室)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申报登记并填写《XX县工伤事故备案登记表》,并且在30日内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并提供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受伤害确认为工伤后,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3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4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享受:(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工程项目参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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