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发布时间:
2017年度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受上饶市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饶发〔2019〕10号)和《上饶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饶府字〔2014〕12号)等文件的规定,上饶永鑫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度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工作方案开展本次评价,经过合规性检查、数据采集、访谈、社会调查等必要的评价程序,采用绩效分析和统计方法,在梳理、分析评价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的背景和目的。
大坳水库位于武夷山脉北部的五府山下,距市区46公里,是一座集灌溉、防洪、发电、供水一体的大型水利工程,库容2.76亿立方米,控制流域面积390平方公里,其中上饶县的甘溪河流域125平方公里、金钟山河流域157平方公里,铅山县的英将河流域80平方公里。2012年大坳水库被规划为上饶市城区饮用水源地,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为确保上饶市中心城区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上饶市政府决定对因保护和恢复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集雨面积范围内生态环境及其功能,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乡(镇村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并通过设立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由上
1
饶市本级和大坳水库饮用水受益县、区(含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州区、上饶县等共同筹集组成,暂定1000万元/年,其中:目前由市本级承担700万元,信州区承担300万元。
(二)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饶府厅抄字〔2017〕184号抄告精神,2017年筹集的1000万元大坳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至上饶县和铅山县。其中:上饶县578万元(五府山镇480万元、上泸镇98万元),专项包干用于五府山镇关停企业和退果还林评估补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铅山县422万元,用于英将乡渡改路建设项目、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庄整治项目和污染企业拆除补偿等项目。
项目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1.上饶县五府山镇安排资金480万。(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40万元;(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60万元;(3)农村污水处理及环境整治170万元;(4)大坳水库周边水源涵养林建设117万元;(5)防火带快速反应通道项目93万元。2.上饶县上泸镇安排资金98万。
(1)大坳水库保护区范围及周边区域清洁工程35万元;(2)建设大坳水库周边区域水源涵养林、防火隔离带、快速反应通道项目及森林防火宣传、巡查等25万元;
(3)大坳水库保护区范围及周边区域“两违”管控、违章广告拆除、乱埋乱葬等巡查人员工资、增配城管队伍所需人员、车辆、政策宣传等20万元;
(4)大坳水库周边区域企业关停、拆除工作经费及企业补助16万元;
2
(5)禁止非法捕鱼巡逻、检查、政策宣传等2万元。3.铅山县英将乡安排资金422万。
(1)渡改路项目,通上泸镇公路全长6.5公里以及通五府山镇公路2.4公里共85万元;
(2)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含保洁员人工清运工资、环卫设备、零星环境卫生工程100万元;
(3)村庄整治项目共计207万元,其中:英将乡地质公园建设44万元,重建东山坝20万元,垅西公路护坡5万元,河东桥加宽10万元,大横桥加宽13万元,汉阳徐家排水沟及堤岸工程42万元,东山土墙部落整治38万元,留桥汉阳沿英将河村庄内绿化提升工程35万元;
(4)污染企业拆除补偿,对全乡范围内2017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