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证明

发布时间:2018-06-29 22:10:48

*******有限公司为本局管辖区内的企业,经核查,该企业自成立至本证明出具之日,生产经营活动一直符合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规定的要求。项目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均已验收合格,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按时、足额缴纳了排污费,无欠缴费情况,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未发生污染事故、违法排污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

环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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