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8-07-01 12: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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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申请表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告知书
年第 号
:
你(单位)向我中心支行提出政务公开申请,我中心支行于 年月 日依法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你(单位)可通过下列第 种方式获取相关政务事项或信息:
一、你(单位)所申请的政务事项或信息,我中心支行已主动向社会公开,请通过(何种具体方式)获取(本方式适用于申请获取合肥中心支行已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
二、请于(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获取)。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需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 元,请于(何时)前将款项汇至(何账户、收款银行)或当面缴至我中心支行(何部门)(本方式适用于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
(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注:承办处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告知书
年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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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向我中心支行提出政务公开申请,我中心支行于 年月 日依法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 (不予公开的理由),依法不予公开。
一、属于依法免予公开的。
二、与信息相关的第三人不同意的。
(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注:承办处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告知书
年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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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向我中心支行提出政务公开申请,我中心支行于 年 月 日依法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 ,特依法予以告知。
一、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务事项或信息。
二、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不存在。
三、不属于我中心支行受理范围(如能够确定该政务事项或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注:承办处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告知书
年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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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就 向我中心支行提出政务公开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有关规定,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要补正(或更改)。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向我中心支行补交下列材料(或明确具体申请内容):
一、
二、
三、
(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注:承办处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告知书回执
注:回执请传真(0551-*******、3691335)或邮寄至合肥市梅山路2号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2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