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卫星应用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9-03-16 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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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卫星应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12]181号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18
【实施日期】2012.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卫星应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2〕18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卫星应用产业协调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卫星应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国防科工办)主任)
许 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承文(国家国防科工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主任)
成 员:陈腮仙(国家国防科工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副主任)
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自治区畜牧厅厅长)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蒙志鹏(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牟宗义(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吴 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 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志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董新光(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陈章全(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拜合提亚·达吾提(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谢 军(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边卫华(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全战(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吴 华(自治区地矿局副局长)
瓦黑提·阿扎买提(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艾力·玉山(新疆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信委(国防科工办)。主任由王永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腮仙、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蒙志鹏、吴峰、陈旗、董新光、陈章全、拜合提亚·达吾提、谢军兼任。
成 员: 黄新利(自治区经信委(国防科工办)军工处处长)
唐远成(自治区经信委(国防科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