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省企业负担

发布时间:2019-03-11 09:49:38

湖南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省企业负担监督评议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减负办[2016]20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13

【实施日期】2016.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省企业负担监督评议员的通知

(湘减负办〔2016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强对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监督评议,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切实提高减负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聘任一批企业负担监督评议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企业负担监督评议员主要从当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营管理团队,重点行业协会和商会负责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愿担任企业负担监督评议工作;

2、关心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熟悉国家、省以及本市(州)、县(市、区)颁布的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3、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调查研究和分析判断能力,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熟悉工业经济,与企业联系紧密,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热心为企业服务、帮企业解困,愿意为企业鼓与呼;

4、有时间、有精力深入企业调研,能及时发现并反映不合理的涉企负担问题,勇于对各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5、积极参与省减负办组织的企业负担状况第三方评估活动,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书面及电话、网络问卷调查,按时参加减轻企业负担相关会议,能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涉企负担问题;

6、能保证每季度向省减负办反映不少于1个涉企负担具体问题,并对问题办理进行跟踪监督,对办理结果进行客观评价。

三、推荐要求

请你办按照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严格把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择优推荐3-5名企业负担监督评议员候选人。要将推荐条件和职责任务向拟推荐人选介绍清楚,确保推荐人选有积极性、有条件承担监督评议工作。在充分征求拟推荐人选及其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真实准确填报《湖南省企业负担监督评议员推荐表》(见附件),于1115日前将纸质文本邮寄至省减负办,并将电子文本报至打包发至指定邮箱。省减负办在对推荐人选进行筛选审核后,将确定第一批全省企业负担监督评议员,并颁发聘书,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省减负办联系人:文彬;电话:0731-********159********;邮箱:hunanjfb@163.com

附件:湖南省企业负担监督评议员推荐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省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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