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站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18 14:46:45

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乡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的管理,乡林业站制定了管理制度和扑火纪律:

一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调度,队员必须坚决服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

二是在三级以上火险天气,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员必须确保通讯畅通,严阵以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三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在接到扑火命令后,必须立即召集应急队员,明确人数、携带扑火器具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队长因工作原因不能带队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带领本队队员,并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说明起火情况。

四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长的任务安排调度。

五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长为扑火负责人,承担扑火指挥责任。在接到现场具体任务后,率领队员及时参加扑救,科学指挥,随时向现场指挥长报告火点情况和扑救情况。

六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员必须服从队长的指挥,统一行动,做到令行禁止。在扑救作业时,各队应该发扬团结合作的战斗精神,队员之间必须相互照应,保持通讯联系的畅通,及时沟通现场扑救情况。

七是火灾扑灭后,队长必须及时集中队员,清点人数,在接到撤离命令后,统一撤离火场。未接到撤离火场命令,擅自撤离队伍的,将严肃追究队长或带队人的责任。

八是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员必须经常组织扑火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制定学习培训制度,切实提高队员扑火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并经常对装备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装备器具正常使用。

林业站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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