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2-05-21 09:03:39

医学部、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预通知》吉教高字〔20128号文件要求,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北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原则上为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的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

2.指导教师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项目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提出,或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

4.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起始时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5.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吉林省教育厅备案。验收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和论文、设计、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吉林省教育厅将在指定网站公布项目的总结报告。  

(三)申报指标

1.指标划分原则

1)有利于调动全校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积极性。

2)充分鼓励前期基础工作扎实的学院。

3)适当考虑学院及学科专业之间的平衡。

2.指标划分办法

1)有学生的教学单位基础指标2个。

2)基础积累较好、取得成绩突出的学院适当增加指标,具体按学院080910年获得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数量最多年份计算增加,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增加2个。

3)有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学院增加3个指标

4)学院学生数量超过1000人的增加2个指标。

3.指标分配明细及要求

各学院申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计划指标见附表1,报送项目超过5项(包括5项)的要有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不做具体要求,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申报。学院要储备报送数量2倍左右的训练项目作为院级项目管理。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要向全体教师、学生进行宣传、动员,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2.项目申请人需填写《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报所在学院领导小组。

3.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成员、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确定推荐的项目,并按排序填写《2012北华大学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统计表》见附表2

4.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在评选出校级项目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推荐省(国家)级项目。

(五)项目经费

学校对确定的项目将按照修订的《北华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六)时间安排

417前,学院提交确定推荐项目的《申请书》及附表2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医学组报送到医学部教科办,由医学部通知),邮箱beihua013@126.Com

二、项目评审与上报

(一)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学院初评排序和学校评审两级评审方式;校级评审采用分组评审与二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分组评审按省教育厅下达项目指标数量直接确定出80%,在各小组评审的项目中遴选出足够项目数进行二次评审,确定余下20%的省级项目;其余项目为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

(二)分组情况

校级评审分为医学组、综合一组和综合二组,计三个小组进行。

1、医学组:第一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医学组由医学部组织答辩。

2、综合一组: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化学与生物学院、物理学院、数学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3、综合二组: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交通建筑工程学院、林学院。

(三)评审时间与地点

评审时间为419日上午820分开始,具体地点见OA418教务公告

(四)答辩要求

项目负责人带好《申请书》一式六份,现场交与评审专家组,采用PPT汇报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项目,答辩顺序及具体要求见OA418教务公告。

(五)二次评审安排

二次评审时间为420日上午800,地点及参加答辩人员电话通知。

(六)评审结果公示与报送

校级评审结束后,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和项目组成员将《2012年北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申请书》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电子邮箱。

1、项目公示。教务处将在420号,将评选出省(国家)级项目和校级项目在学校OA网教务公告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2、项目报送。学校发布文件后,教务处将在425报送北华大学省(国家)级项目的《2012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和每个项目的《申请书》

联系人:王继忠  王营 杨智博  

联系方式:邮箱:beihua013@126.com 电话:64608013

 北华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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