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方案及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0-11-26 14:29:21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方案

及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1.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2.进口冷冻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个人防控方案

3.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措施

4.进口冷链食品存储总仓预防性消毒技术方案

5.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实施方案

6.冷链食品加工企业操作规范

7.冷链食品经营环节操作规范

8.冷链食品垃圾管控操作规范

9.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环节操作规范

1.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方案

为防止新冠通过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传播,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范围

以进口冷链食品,特别是以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二、建立制度

应当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订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储存和生产加工、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污染和传播风险。

三、产品管理

要严格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缺少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自2020年XX日后,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于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市区前24小时,凭海关部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再次对产品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厂生产。

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制度,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从进厂、入库、生产加工等环节直接接触的员工名单;做好进货查验记录、投料记录和出厂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进口冷链食品投料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洁消毒

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冷库、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生产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在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或者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其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

外包装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存储冷库、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解冻池、盛放容器、生产设备设施表面等,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清水冲洗干净,避免消毒剂污染食品。具体清洁消毒方法可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肉类加工企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南》和《XX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要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和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开展员工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至少每14天开展一次员工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排查,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生产结束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持续开展生产车间、冷库等重点区域的风险排查,落实员工宿舍和餐饮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作业班次,实行“一米线”安全距离,减少员工密切接触。

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

六、配合检测

要全力配合当地卫生健康委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如实说明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储存、使用等情况,及时提供本单位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全部从业人员名单,以及与上述人员在同一密闭工作车间(场所)、无防护状态下有直接接触的人员名单,确保“应检尽检”。

2.进口冷冻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个人防控方案

为做好从业人员新冠疫情个人防护,根据国家和省针对生鲜、低温肉类加工和冷链行业的有关防疫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各类加工、储运物流、贸易、销售等环节中有可能接触进口冷冻食品行业的员工个人防护,包括相关企业运输、仓储、货代、采购、加工、分割、包装、配送、批发、零售、餐饮等环节从业人员;冷冻食品包括各类境外进口的冷藏低温冷冻和生鲜的果蔬、肉类、水产等食品和原料。

二、职责分工

进口食品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防疫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细化个人防护操作指引,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作业环境、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防护技能培训支持。从业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和防护意识,遵守企业新冠防护工作规章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 企业对员工防护

1.健全常态化防控机构。各企业要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明确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和责任人,制定和完善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制度、预案和措施。

2.做好防疫物质储备。企业根据经营性质、规模、从业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储备足够新冠疫情防控物质,主要包括清洁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面屏、隔水防护围裙、防水袖套、胶鞋、雨衣、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洗手消毒液、员工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个人工作装备;员工和客户体温健康登记表及台账。消毒用品应在安全、阴凉、通风处单独储放,远离电源和火源。

3.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区(室)。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规模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场所(观察区、观察室),用作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身体健康问题员工在外送就医前的临时观察等待场所。观察场所应选择在企业内部医务室或内部相对独立场所、区域,要求自然通风良好、易于人流控制、远离人流物流主要通道和有抽排风设施的车间工作场所。隔离室配备必要的强制机械通风装置、独立使用的空调设备、垃圾收集桶、医用口罩、温度计、消毒剂和方便隔离人员休息的桌椅。

4.员工健康管理。企业设立员工健康管理员,对全体员工每天的健康进行监测登记和动态管理,每天实施体温监测登记和通过“穗康码”对员工健康状况、接触史进行核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降低企业内人员接触频次、距离,避免近距离面对面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员工发生聚集性感染的风险。工作期间工作场所内员工出现体温发热异常(体温≥37.3℃)或咳嗽等其他呼吸症状,应停止作业,及时安排送当地发热门诊排查,送院前应先送企业内设的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室)留观等待送医院,减少与其他员工接触。鼓励对新进人员、长时间离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人员在上岗复工员工前接受核酸检测,检测后出示检测报告,阳性检测者按规定接受医学隔离观察。

5.做好客户健康宣传和日常排查。各企业有义务告知外来人员要遵守和配合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本企业采取的有关防疫措施。所有进入人员都应出示健康码和扫码登记。出入通道设立体温监测岗,提醒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提供必要免洗手消毒液和其他洗手消毒设施,方便进入人员手卫生消毒。对体温异常(体温≥37.3℃)的人员或健康码为红色、黄色人员,应阻止入内并应及时反馈社区三人小组集中管理。

6.做好源头管控和企业内重点场所防控管理。企业把好企业冷冻禽畜肉类生鲜冷藏蔬果等食品来源的合法安全和追溯管控,最大可能降低员工接触或暴露于新冠污染食品的风险。市场冷冻区、冷冻冰鲜档口或冷库加工区分拣、包装、装卸等区域尽量设置在通风良好区域,尽量避免设置在地下室等密闭不通风的空间。

严禁加工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禽畜肉。进口禽畜肉类果蔬食品应当提供票证和进货查验记录等相关证明方可进入企业生产。组织动员员工开展以预防新冠疫情、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加强办公场所、员工食堂、公共卫生间、宿舍清洁卫生,重点做好冷库、冷柜清洁卫生和冷链配送车辆的定期消毒工作,营造良好的员工工作环境。市场档口或超市冷冻区推广档口一日一清洗消毒,包括地面、柜台、案台、冰箱表面等。

7.开展员工疫情防控教育和技能培训。吸取国内外食品加工企业疫情经验,强化企业全体员工防控教育,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疫情风险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并遵守社交和工作 “一米线”安全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分餐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非必要的聚会。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防控知识技能的培训,确保全员熟识并掌握企业的防控工作要求和制度。

(二)员工个人防护。

1.从业人员树立对自己健康负责的理念,每天上岗前自觉测量体温并报告健康情况,出现发热或其他不适及时报告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班;若有发热现象(体温≥37.3℃),要佩戴口罩立即前往当地发热门诊就医。

2.工作期间按照最新指引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接触食品货品、公共物品的员工作业时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和工作鞋。进入作业场所、转换作业岗位、作业完毕离开场所要及时洗手清洁,可用消毒液(肥皂)和清水流水20秒充分洗手(七步洗手),每次换手套或摘下手套时必须洗手。作业期间不要脱除口罩、进食,不要用手或戴手套挤揉眼睛、口鼻,口罩被食品液汁飞溅沾染要及时更换。

3.接触进口食品、食品外包装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工鞋、工帽和医用口罩,不要徒手接触冷冻食品、食材和外包装,必要时可穿戴隔水袖套和围裙,工作完毕脱去工作服装、鞋帽和口罩才可离开作业场所,切勿穿着工作时的衣帽鞋和口罩等离开企业、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食肆、回家回宿舍、参与聚会活动。工作服装鞋帽要勤清洗,定期消毒。

4.切割、分拣、清洗包装进口冷冻食品和海水产品、清理储运场所、冷库冷柜、运输车辆、食品外包装箱柜盒时,不要使用过高压力、高速的水流直接进行喷淋冲洗和扬起灰尘,以免引起喷溅污染和气溶胶的形成。作业中佩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作业完毕脱下口罩应妥善收集,集中消毒处理。

5.每班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加工作业场所(地面、墙壁、排水沟等)、工具、设备,清洗后再进行消毒,可用10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充分的喷洒或擦拭消毒,30分钟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6.减少员工的密切接触。合理安排好员工的作业班次,降低食品加工企业分割、切片、挑选、清洗、包装等作业工序的员工密度,员工之间应当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

7.特殊工作员工防护要求。

(1)物流分拣员。分割和分拣前,应对切割和分拣场所、作业工具、操作台、胶鞋进行卫生清洁和检查,确保干净整洁,加强对生鲜、冷冻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入库管理工作,认真检查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核对货品类别、批次、生产日期、温度检查及车辆检查资料,记录货品入库实际信息。

核对提货单上的车辆、司机信息,检查车辆温度、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须按照出库单认真核对清点,并记录货品出库、装车的相关信息。

(2)运输员。定期对冷链运输车辆进行卫生清洁消毒、检查和维修,定期对车况、冷藏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当发现车辆技术状况、制冷设备、厢体密封有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报告和维修。运输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加强开窗通风和手卫生,装卸作业运输时不吸烟和进食。经停新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运输车辆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清洁消毒。重点落实驾驶车厢内的清洁和消毒,确保驾驶车厢内通风顺畅。

(3)外围人员。维修、制冷配电、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和清洁等员工,进入食品加工作业场所时也应穿戴好适宜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其他需要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佩戴好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措施

为全面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慎终如始抓好抓细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摸查排查,确保摸清底数

  在前期摸排使用冷藏、冷冻仓库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登记辖区范围食品生产企业、单位食堂、餐饮单位和农贸市场有关冷库、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等基本信息。全市共排查出使用冷藏、冷冻仓库的食品生产企业X家(其中涉及冻存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生产企业X家,涉及进口肉制品的企业X家);排查出设有冻库的餐饮单位XX家,单位食堂设有冻库XX家(其中有进口水产品和肉制品XX家);农贸市场XX个。

  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

  加大对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结合今年开展的肉制品生产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专门制定《XX市肉制品和水产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肉制品和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使用进口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生产企业,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二是强化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强化三覆盖”,对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进口冷冻制品和水产品的冷库、冷链物流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实现所有进口冷冻肉和水产品每批次必检、每件必检,持续强化其他经营此类产品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直接接触人员、产品和环境核酸检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入库记录制度,严查无合法手续的进口冷冻肉及水产品。三是有针对性地对设有冻库和经营水产品和肉制品的餐饮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餐饮经营户食材进货查验、从业人员管理、经营场所管控等情况,督促餐饮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查验并留存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做好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动物产品来源的登记,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不采购、贮存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三、强化清洁消毒,落实防护措施

认真落实农贸市场“一人一场”制度,活禽经营市场“1110”制度,强化对进口冷冻肉和水产品在进口、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等各环节的清洁消毒,特别是要突出肉类及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清洁消毒。督促市场主体强化消毒设施配备,严格遵循操作规范及流程,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工具设备的清洁消毒力度,切实断绝场所内疫情传播途径。特别是督促冷库经营者落实所有进口冷冻肉和水产品外包装清洁消毒方可入库。督促涉进口冷冻肉和水产品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接触进口冷冻肉和水产品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及时清洁洗手。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佩戴口罩、健康码管理及体温监测等各项防护措施。

  四、强化明查暗访,推动工作落实

  先后两次组织由处级领导带队的X个工作督查组对全市农贸市场全覆盖督查,同时派出暗访组不间断明查暗访,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全面查漏补缺,推进各项任务目标落实。

  五、强化宣传指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组织肉制品生产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XX省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料规范管理工作指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使用、加工无合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肉制品和水产品;不采购、使用、加工非洲猪瘟检验阳性及未提供非洲猪瘟检验阴性证明材料的原料肉。二是要求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每月向监管部门报送《原料追溯情况表》,做到原料肉、记录、凭证一一对应,实现原料肉来源100%可追溯。三是举办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强化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告知和宣传工作。四是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和公告栏、张贴宣传画册、派发宣传单张等,向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大力宣传普及相关法规、政策和防范知识,及时发布消费提醒,积极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认知水平,不断提高农贸市场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及时跟踪市场相关的舆情动向和敏感信息,确保舆情处置妥当,避免造成市场恐慌和引起负面影响。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方案及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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