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函发17号市政府-呈送全市禁毒法视察报告

发布时间:2012-07-04 10:34:08

吴政协办函〔2012 17

关于呈送《关于全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

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

情况的视察报告》的函

市委办公室:

市政协视察组《关于全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情况的视察报告》,已经市政协三届第44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呈上,请分送有关领导审阅。如有批示,请告知我办并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吴忠市政协办公室

2012626

关于全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情况的

根据市政协年初工作安排, 579,市政协副主席贺彩霞带领部分委员,对全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11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颁布以来,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2009年以来,全市共破获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51起,抓获贩毒嫌疑人570名,打掉贩毒团伙45个,缴获毒品海洛因88.87千克大麻926千克冰毒3195麻古134.63。全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4777名。强制隔离戒毒1124名,社区戒毒130名,接受美沙酮维持治疗224名。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禁毒工作长效机制市、县(市、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禁毒委和禁毒办,建立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追究、考评考核、督导检查、激励奖惩等工作机制,将禁毒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兑现奖惩,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禁毒委联系指导、成员单位分片联系挂钩、禁毒工作层层负责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了全民禁毒意识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的贯彻实施,市、县(市、区)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同时采取禁毒文艺巡演、禁毒图片展览、禁毒知识竞赛、禁毒签名宣誓等多种形式,开展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毒品、参与禁毒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坚持严打整治,有效遏制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市、县(市、区)深入开展了猎鹰宁安等一系列严打专项整治和打零包贩毒集中收戒禁种铲毒行动,有效遏制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2011年,我市破获毒品刑事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员数、缴获毒品数均位居全区前列,在全区禁毒综合考核中位居第一。

(四)强化禁吸戒毒,积极创新了禁毒动态管控机制通过落实打、防、管、建、教等措施,深入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创建无毒村(社区389个。同时,积极探索集生理脱毒、生理康复、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公安机关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建设和运用,全面排查、收戒、管控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维护率达到90%以上,减少了社会面失控吸毒人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禁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贩毒案件和吸毒人员呈上升趋势,禁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禁毒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县(市、区)及部分成员单位对涉毒问题的严峻性、危害性以及禁毒工作的艰巨性的认识不够,没有从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康的高度去认识和重视;工作中配合不够,公安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还继续存在

二是基础条件有待夯实。全市禁毒的警力缺乏,现有禁毒警力44名,其中市级10名,县(市、区)34名,人少事繁,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经费、装备不能保障禁毒工作需要社区人员、经费、场所、专业技术等达不到要求,使得社区戒毒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市戒毒康复中心场地狭小,收容量仅400余人,按全市在册吸毒人数测算,也仅能收纳不到十分之一,尤其是康复中心人员缺乏,经费没有保障,机构编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了康复中心长远发展。

是犯罪打击力度有待加大。新型毒品发展迅速毒品滥用问题继续蔓延外流贩毒和跨地区贩毒活动仍较突出利通区、红寺堡区被自治区禁毒委挂牌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同心县虽然摘掉了“全国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的帽子,但涉毒问题的严峻性依然存在,所以全市禁毒工作任重道远。

是特殊人群涉毒管控有待加强。目前,全市患有各类传染性疾病无法关押的吸毒人员147名。由于无法羁押,长期混迹社会,以贩养吸以盗养吸以抢养吸问题突出,公安机关也只能抓了放,放了抓,给打击吸贩毒工作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群众意见较大。

三、意见建议
    为了切实遏制涉毒行为,消除社会危害隐患,确保全市稳定、平安、和谐,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禁毒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禁毒委、禁毒办组织、协调、指导禁毒工作职能,充分动员、协调禁毒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各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持之以恒地开展大规模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对青少年、在校学生、外出工人员、吸毒高危人群等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努力构建预防和远离毒品的绿色屏障。

2.进一步夯实基础条件针对当前毒情形势严峻的状况,建议市委、政府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的意见》从禁毒工作重要性、成员单位职责、基础建设、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加强领导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明确,逐年加大对禁毒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加强基础建设、增加全市禁毒警力,着力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增强禁毒队伍的战斗力。根据当前毒品犯罪的新特点,不断加强禁毒工作技术装备建设,提高禁毒侦破能力。呼吁自治区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吴忠市戒毒康复中心机构编制问题,促进戒毒康复中心健康发展。

3.进一步强化戒治帮教工作。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抓手,抓好社区戒毒人员的衔接帮教、关怀救助、就业安置等工作,落实戒毒康复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等救助措施,营造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戒毒人员不离不弃的温馨氛围。完善社区戒毒康复规范化运作流程,实现社区戒毒康复三升一降的目标,切实推动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不断巩固禁吸戒毒成果。

4.进一步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禁毒专业队伍主力军作用,持续开展打击外流贩毒、零包贩毒、缉毒追逃、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加强侦查破案工作,规范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应用、拓展等工作机制,将新型毒品的打击作为重点,把破大案与打小案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最大限度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来源依法加大对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追缴,增强打击实效。继续巩固同心县全国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的摘帽成果。利通区、红寺堡区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早日摘帽,努力实现全市禁毒形势持续好转。

5.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涉毒管控工作。应以提高对吸毒人员的发现管控率、戒断巩固率、降低漏管失控率为重点,利用信息化手段,努力提高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水平,最大限度把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起来,特别是要加强对特殊人群吸贩毒人员的强制监管,压缩吸毒人员的违法活动空间,从源头上萎缩毒品社会危害。建议积极争取自治区研究建立特殊人群关押场所,将患有各种疾病无法关押的吸毒人员妥善关押,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主题词:政协 禁毒法 视察报告

抄报: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社法委

抄送:人大办、政府办、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政协,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委(办)主任、副主任

吴忠市政协办公室 2012626印发

共印

2012年函发17号市政府-呈送全市禁毒法视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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