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物业管理费的律师函

发布时间:2014-09-28 00:41:11

催收物业管理

今受MMM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M物业)的委托,本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为其代理人,全权解决与你拖欠物业费纠纷。现就相关事宜致函如下:

你在MM小区之住宅,目前已拖欠 - 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及电梯使用费 元,违约滞纳金 元。本律师认为,MMMM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该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你同时也享受到该公司提供的服务,你就应该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及其司法实践,不支持把房屋质量遗留问题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你的拖欠行为,既不符合社会公德,也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已构成严重违约,侵犯了MM物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侵害了广大缴费业主的共同利益。

为此,本律师提示你,收到本律师函后,务必在十日内即201 日前缴清拖欠的物业费,望你能慎重对待!如你仍然继续违约,本律师将视为你放弃双方最后友好协商的机会,本律师将依法起诉你,在追偿物业费的同时追究你因拖欠物业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滞纳金等)及催款产生的诉讼费用!

届时,本律师将申请法院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因本案诉讼给你的家庭生活和个人信用名誉造成不良影响,将由你完全承担!

最后,希望你积极履行上述给付物业费的义务,避免因司法强制执行措施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希望你认真考虑,仔细权衡!

特此函告

律师

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催收物业管理费的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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