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

发布时间:2011-12-30 12:20:52

附件5

晋城煤业集团第十四届“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办法及条件

一、评选办法

1、采取申报、考察与评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各单位推荐候选人1名,候选人推荐表、推荐材料和照片务于328日前报集团公司团委。

3、由集团公司组织、党办、宣传、人力资源、纪委、工会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十大杰出青年”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和打分,最终产生晋煤集团第十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正式人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企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企业各项重大决定。

2、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奋上进、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刻苦学习、潜心钻研,在企业安全、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科教、卫生、企业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领域做出杰出贡献,在本单位和职工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和赞誉(推荐材料中事实与数据必须经有关部门认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40周岁)。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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