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认定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6 16:07:15

关于重新认定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的通知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建立一支稳定的教育网络信息通讯员队伍,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搜集报送各地有价值的教育动态、教育新闻。我中心积极响应省教厅号召,以中山教育信息网为宣传阵地,于03年6月份率先成立我市第一支教育信息网通讯员队伍,经过多年努力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已经有通讯员355人。在全市教育单位的大力支持及全体通讯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山教育信息网逐渐开拓出一条外树形象,内涵发展,有中山教育特色的发展轨道,中山教育信息中心在04年亦荣获全省教育网络信息通讯工作先进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网络信息通讯员队伍,再接再厉,做好新闻报送工作,提高上送新闻稿件质量,丰富中山教育信息网的内容,进一步加大我市在市外媒体和互联网上的宣传力度,提高中山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正确引导新闻舆论,报道宣传我市教育系统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教育网络信息通讯员队伍进行重新认定,经培训后颁发上岗证,持证上岗,对没有上岗证的个人,投送的稿件均不予采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组建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队伍的意义。   通讯员队伍是新闻战线的生力军,是媒体与群众、媒体与基层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大基层工作报道力度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组建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队伍是新闻工作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需要,是收集各区镇、各学校新闻素材、组织重大宣传战役和深度报道的需要,也是及时了解基层热点问题、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的需要。各镇区教办、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组建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队伍的重要意义,重视和支持通讯报道工作。   二、积极做好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队伍重新认定工作。   通讯员在原由的基础上进行认定(学校可以认定原有通讯员或推荐新通讯员),通讯员服从《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章程》,通讯员条件是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热爱新闻事业,有较高写作水平,有良好思想道德修养,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掌握必要的通讯及新闻器材操作技能。通讯员认定坚持本人自愿、组织推荐、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审核聘用的原则,认真填写《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资料表》,本表格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及通讯员各存一份。请各通讯员用正楷字体填写表格后于4月11日前传真至教育信息中心(传真电话:8871548 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8871547)。市教育 信息中心将负责通讯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实绩奖励,以充分发挥通讯员在中山教育信息网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认真落实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队伍各项工作任务。   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向市教育信息网投稿。各通讯员要充分发挥校园网、校园电视台、校报和广播四大媒体作用,及时、全面、深入地报道各基层单位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的成绩,反映师生员工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反映我市各级教育单位在创建教育现代化方面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为中山教育信息网采写快讯和拍摄图片,提供重要新闻线索,反映教学热点问题;同时,根据市教育信息中心的安排,提供新闻素材,参与重大宣传战役和深度报道。   各级教育部门要给通讯员采写新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时间、设备和经费的到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评优奖励制度,鼓励通讯员多写稿、写好稿,为中山实现教育现代化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为方便通讯员投稿,提高稿件质量和发布效率,加强网站编委组与通讯员间的交流,市教育信息中心已开设"中山教育信息网投稿模块"(网址http://tg.zsedu.net),供各通讯员投稿专用。透过此模块,编委们将定期督促检查投稿工作,并发布信息,指导新闻报道要点,辅助通信员做好新闻策划工作。各通讯员要集思广益,落实报道任务,踊跃投稿。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章程 附件2: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资料表         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   2008年3月28日    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章程      一、队伍宗旨   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队伍是中山教育新闻宣传及优质原创教育资源交流工作的骨干队伍。为更好地服务于中山市教育中心工作,围绕中山教育工作的重点、热点和特点进行新闻宣传,引导舆论、传递信息,塑造中山教育形象,为中山教育信息网地方教育新闻及地方教育资源交流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二、聘任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业务素质较高,有编辑、选择、推荐优秀教育作品的能力; 3、具备一定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有较强的活动能力; 4、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一定新闻敏感性; 5、熟悉本区域的情况,有较好的本区教育系统社会关系。 三、聘任办法 1、每两年聘任一批通讯员; 2、以自愿申请、单位推荐为原则,中山教育信息中心对学校推荐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培训后授予通讯员证,通讯 员持证上岗; 3、通讯员聘任期为两年,能履行通讯员职责者可以续聘; 4、在聘期内未能履行通讯员职责的则视为自动解聘,由中山教育信息中心另行聘用; 5、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员工作的必须交还通讯员上岗证,由所在单位再推荐其他人选并报中山教育信息中心,新通讯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 四、工作职责 1、及时提供、报道各单位教育最新消息、新闻;撰写经过调查的深度文章,跟踪关注,评论热点校园、教育事件,提供有关文字、摄影、摄像作品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积极推荐、提供本区优秀的教育、教学及科研的成果、作品发表到中山教育信息网上交流、展示; 3、积极参与中山教育信息网的活动及策划; 4、了解和反应广大师生员工对中山教育信息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地出主意、想办法; 5、努力完成中山教育信息网编委组交给或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等任务; 6、服从编委安排和指示,按照投稿要求撰稿,并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7、通讯员每年应积极参加相关的会议活动和培训学习等。   五、章程说明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章程最终解析权归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所有。   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   二〇〇五年六月六日 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资料表 □会员 □申请会员 □更新资料 镇区 (直属)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员姓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学历 职务 继续教育号 承 诺 书 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   我自愿加入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队伍,遵守《中山教育信息网通讯员章程》,执行中心决议,自觉承担中心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宣传教育活动,为塑造中山教育先进形象而奋斗!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 单位意见: 单位领导签章: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   备注:由于统一印制通讯员上岗证,请各用人单位重新填写此表格,表格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及通讯员各存一份。请各通讯员用正楷字体填写表格后于4月11日前传真至教育信息中心,传真电话:8871548,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887154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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