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第
发布时间:2019-03-24 23:53:59
发布时间:2019-03-24 23:53:59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第五期)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5.11.12
【实施日期】2015.1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第五期)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工作,提高报件材料质量,提升审批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举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第五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设用地审批(含城市分批次、单独选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预审以及规划局部修改有关组件与审批业务。
二、参加培训人员
杭州市和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及下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处(科)室负责人以及正式在编的有关审批经办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月16日(周一)下午至11月17日(周二),16日上午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