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第

发布时间:2019-03-24 23:53:59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第五期)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5.11.12

【实施日期】2015.1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第五期)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工作,提高报件材料质量,提升审批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举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第五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设用地审批(含城市分批次、单独选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预审以及规划局部修改有关组件与审批业务。

二、参加培训人员

杭州市和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及下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处(科)室负责人以及正式在编的有关审批经办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16日(周一)下午至1117日(周二),16日上午报到。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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