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西宁人工费的文件2009

发布时间:2011-11-19 10:05:15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青建工〔2009542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州(地、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社会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为了使我省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贴近市场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工资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建设市场用工工资情况,经调研测算,决定对本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西宁市区)由30.46元调整到39.13元,作为全省各地计取建设工程造价中施工组织措施、管理费、利润、规费等各项费用的基础。

二、全省各地预算人工费日工资标准按《关于发布青海省各地区定额人工、机械调整系数的通知》(青建工〔2005127号)中规定的系数进行调整(详见附表),调整增加的人工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三、新调整的人工费日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及市政维护工程。

四、《青海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西宁地区建设工程劳务市场价格”作为劳务分包指导价格,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当地劳务市场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五、新的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自201011日起执行。201011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和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经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省分行、驻青部队,本厅各领导,有关处(室、站、办),存档。

附表: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

青建工〔2009543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青建工〔20051号)自200511日施行以来,随着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的调整,相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我厅对费用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费用计算规则予以印发,并自201011日起施行。青建工〔20051号文件发布的费用计算规则中与本费用计算规则不一致时,以本费用计算规则为准。

本费用计算规则由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件: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经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省分行、驻青部队,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本厅各领导、有关处(室、站、办),存档。

附件: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一、说明

1、本费用计算规则与《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建工〔200434号)及《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建工〔2004229 号)、《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6127号)、《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7186号)、《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8448号)配套使用,是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和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财政、审计确定工程项目投资的依据。

2、施工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均以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计算建设工程造价时,以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39.13 元/工日)为取费基础,各地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仍按青建工〔2005127号文件规定执行,调整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工程所在地海拔高程超过2000 米时应考虑高原人工、机械降效因素,人工、机械降效系数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海拔高程依照定额中的参考系数在合同中约定,降效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3、本费用计算规则中费率标准按单位工程类别划分。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类别划分为三类,原一、二类工程类别标准不变,三类及其以下合并为三类。大规模土石方工程不分人工与机械施工均按工程类别执行同一取费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市政维护工程不分工程类别执行同一取费标准。

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执行《青海省建筑劳务分包工程计价管理暂行办法》(青建法〔2008251号)规定。

4、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为不可竞争费用。《青海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与管理办法》(青建工〔2006205)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组成、使用和管理方法不变,计取办法按本费用计算规则执行。

费率标准中安装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适用于单独发包的安装工程。

5、规费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规定标准计取。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如实提供缴纳规费的发票。

6、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除外)与管理费、利润可按本费用计算规则规定费率计算,也可按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的计算方法自行计算确定。

7、建筑节能专项检测费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专项费用,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材料必须进行节能检测。招标人编制清单时在其他项目清单中以“暂列金额”列项,计算方法按《关于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通知》(青建工〔2007254)执行。

二、费率标准

(一)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管理费、利润费率 单位:%

(二)规费

(三)税金

三、取费程序表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1、综合单价组成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程序

()定额计价法计价程序

注:人工增加费=定额人工费×人工调整系数×人工降效系数

机械增加费=定额机械费×机械调整系数×机械降效系数

关于调整西宁人工费的文件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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