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规范合同)

发布时间:2019-08-17 02:18:08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买方合同编号:[ ]

卖方:[ ]

卖方合同编号:[ ]

合同签订地: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中国电信[ ]公司同时代表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合同一方,

卖方:[ ]

负责人: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作为合同另一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合同设备”或“设备”:合同中所确定的设备硬件、安装材料和备件及相关软件使用权、技术文件。“设备”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货物”。

1.2“设备硬件”:附件一所列的合同设备硬件部分。

1.3“设备软件”或“合同软件”:买方依据本合同获得的卖方或卖方已取得软件著作权人同意授权买方使用的、与本合同设备测试、检测、运行有关的所有必需的程序、编码及指令。

1.4“技术文件”: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所有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文件或与合同设备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检验和验收相关的所有技术指标、手册、图纸、说明和数据等相关文件。

1.5“培训”: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技术培训。

1.6“服务”: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的安装、督导、测试、开通、运行,项目管理,软件的使用和升级,检验,维护保养,修理和保修等

1.7“买方现场”或“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买方现场”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站”或“买方安装现场”,买方现场可能是一个或是多个。

1.8“合同”:合同正文及其附件,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发货信息”:合同号、设备名称、站名、系统类型、总重量、规格、数量、总价格、总体积、发货时间、发货机场、危险货物名称、超大/超重系统和长、宽、高、体积及危险易燃货物运输仓储过程中所要求的特别保护措施。

1.10“唛头”: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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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现场

1.11“交货”:由卖方做出的将所有合同设备的控制权转移给买方的行为。

1.12“交货日期”:合同及附件载明的合同设备的相关交货日期。

1.13“安装”:按照合同对合同设备、软件进行安装工作,包括根据设备安装图纸进行连接并将各部分安放到位。

1.14“调试”:在买方的协助下,由卖方进行的合同设备单机和系统测试。

1.15“初步验收”或“初验”:卖方对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由买方进行的合同设备的再测试和验证。若合同设备的测试结果满足附件五的所有要求,则双方签署初验证书,设备进入试运行期。

1.16“试运行”: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一段时间内的合同设备运行,用来测验合同设备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附件五的所有要求。

1.17“最终验收”或“终验”:合同设备经过试运行后,双方共同对合同设备进行最终验收测试。如果合同设备满足附件五的所有要求,则双方签署终验证书。

1.18“硬件缺陷”:设备硬件在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或设备硬件未达到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

1.19“备件”:卖方依据附件一向买方提供的、准备用来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部件的零件或辅、配件。

1.20“保修期”:按照合同规定,卖方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部件,以保证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时期。

1.21“重大通信故障”:买方网上已为公众提供通信服务的通信网设备在正常运行时间内,由于设备软件或设备硬件原因导致设备停机、通信中断、用户数据丢失、无法计费或计费大范围差错。

1.22“一般性通信故障”:除重大通信故障以外的故障。

1.23“厂验”:买方派遣人员到卖方生产场地或买方指定场地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该检验并不替代本合同规定的其他验收环节。

1.24“响应”:卖方就买方提出问题予以答复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的行为。

1.25“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

1.26“卖方”:[ ]公司

1.27“一方”:卖方或买方。

1.28“双方”:卖方和买方。

1.29“生产厂商”:设备硬件的制造商,在本合同中指:[ ]。

1.30“软件著作权人”:设备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本合同中指:[ ]。

1.31“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

第二条 合同标的

2.1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用于买方[ ]项目的设备和服务。由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技术规范和保修条件以及服务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卖方或卖方保证软件权利人在本合同中授予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软件许可使用权(软件许可使用文件见附件十二),以保证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能够在中国境内正常地运行合同设备。卖方保证合同设备及软件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

2.1.1若本合同所涉及的系统部分或全部将来再次扩容,卖方有责任确保在扩容工程中提供的设备与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设备兼容,并且卖方承诺本系统扩容时,所提供的同类产品的价格不高于本合同成交单价及届时卖方在中国市场的最低价(本合同成交单价指本期合同的综合折扣价格)。

2.1.2如果合同软件升级,卖方将使得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免费获得升级软件的许可使用权。

2.2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一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详尽、可操作的技术文件。

2.3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九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技术服务。

2.4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七的规定,负责接待买方参加技术协调会和培训的人员,并提供培训,培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5卖方负责派遣其健康、有经验、有能力的专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安装、调通和测试、试运行、保修及维护等服务,相关规定详见附件九

2.6卖方保证按照合同及附件二、附件九规定,在保修期内免费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或部件,并提供其他保修服务。

2.7双方同意,卖方为本合同的供货方及服务提供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第三条 价格

3.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服务的总价格(“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元

3.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并不可更改。

3.3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合同设备的费用。

(2)软件许可使用费。

(3)卖方应提供工程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督导、调测、优化、开通、安全验收及加固等工程终验前的服务),保修期内维修、升级和技术服务费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

(4)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要求完成设备集成的接口配合工作的全部费用。

(5)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为连接本合同设备及系统与其它厂商供应的设备及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全部费用。

(6) 使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适于空运等多种方式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7)卖方负责运送合同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8)卖方将合同设备销售给买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9)由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技术培训的费用。

(10)卖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第四条 支付

4.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付至卖方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4.2买方应负责按以下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4.2.1交货付款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合同设备,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交货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 ])。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2)卖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3)第5.2条规定的到货证明,原件一份。

(4)卖方和买方共同签署的开箱验货证明,原件份。

(5)由生产厂商或卖方签发的详细装箱单并注明站名、每站总箱数以及具体数量证明书,原件一份。

(6)由生产厂商签发的质量证明书,原件一份。

(7)软件许可使用权证书或其他软件许可使用文件,原件一份。

中国电信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规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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