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临港路等道路桥梁命名更名和变更起止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0-27 15:03:42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临港路等道路桥梁命名更名和变更起止点的批复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济政字[2011]57【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11.28【实施日期】2011.11.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1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临港路等道路桥梁命名更名和变更起止点的批复
(济政字〔201157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临港路等道路桥梁命名更名和调整起止点的请示》(济民发〔2011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命名的道路、桥梁
(一)同意将位于历城区临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东起巨野河西止小清河的道路命名为温泉路;
(二)同意将位于历城区临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温泉路南侧,东起临港街道办事处与唐王镇交界处西止小清河的道路命名为临港北路;1/2





(三)同意将位于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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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临港路等道路桥梁命名更名和变更起止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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