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措施

发布时间:2020-05-30 09:07:29

廉政措施

.1 代建人员的廉政公约:

勤奋工作  自觉奉献

唯实是举  求真为本

开拓进取  勇于创新

遵章守纪  恪守职责

清心正行  廉洁自律

科学管理  协调高效

严格管理  讲究质量

节省投资  投资效益

.2 代建人对本项目管理的廉政措施:

.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

1成立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由专家和监督部门派专人组成,按照现行行业有关规定办法编制施工图和预算,依照招投标法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从源头上杜绝领导打招呼、明招暗定、幕后操作,保证招投标公开透明。

代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招投标的具体活动,只能代表政府进行监督。单位从机关到直属单位的所有人员,绝不允许在招标过程中给任何有关人员打任何形式的招呼。

2成立招标专家评审小组。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必须按照“专家评标、法人定标、政府监督”的原则,严格操作程序,依法加强监督。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对评标专家要从专家库进行随机抽取,避免专家与企业的接触,并邀请监督部门派人进行全过程监督。依据招标办法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标,确定第一、二、三标后,再宣布第一名为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保证了合同造价的合理和招投标的公开、公正。

. 加强工程实施进程中的管理。

1加强采购、施工、质量监督环节的管理。对采购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吃回扣、使用假单据、假发票贪污受贿的,施工中不守合同偷工减料、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的,监理环节“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决不姑息迁就,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对工程结构性变更和工程方案变更严格审核、审批。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变更请求,在监理单位审核认定后,再报代建单位审批。

. 加强工程资金支付的细化管理。

监理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核算后向造价计划财务合约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在财务部门审查后,分管领导签注意见,严格按已完成工程项目投入的百分比进行拨付资金。这就使单个部门、单个人不能形成权力垄断,减少假报工程材料、虚增工程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等以权谋私的机会。

. 制订“双合同制”的管理

要在工程项目中大力推广“双合同制”,即工程质量、进度合同和廉政责任合同,努力使该项目成为优质高分的精品工程和廉洁干净的形象工程。

.3 代建人为本项目制订的代建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规范代建办全体工作人员行为,预防和遏制在工程代建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经理廉政制度

1、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求真务实,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加强员工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坚持围绕工程建设大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深入扎实地坚持进行反腐倡廉工作。

2、工程项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原则(除法律认定的秘密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凡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招投标、工程计划、工程监理、工程验收、计量支付等重要环节,都要体现以上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员工的监督,不允许以权谋私、营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

3、项目经理与各部签订廉政合同,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得损害国家、企业利益和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4、项目经理不得接受或索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以及暗发的补助、资金、实物等,不得接受这些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其它物品,不得在这些单位报销任何该由代建办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准向施工单位或承包人介绍工队、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从中牟取私利。

6、禁止酗酒、赌博、吸毒、涉足黄色淫秽活动等违法乱纪行为,败坏企业形象。

7、不准参与公款消费和公费娱乐活动,挥霍浪费建设资金。

8、凡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举报调查落实,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辞退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交法律制裁。

二、前期部、工程部、设计部廉政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模范执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和制度,遵纪守法,廉洁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2、认真执行招投标有关法规,不准借招投标之际,循私舞弊,谋取私利,更不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合同要求,组织工程实施,不得违反规定程序,随意修改设计,提高或降低标准,减少或增加工程量。

4、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代建制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遵循变更审批原则,充分论证,确保变更科学、合理、经济,并按设计变更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5、违反以上条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办公及资料室廉政制度

1、认真学习领会有关反腐倡廉政策法律,及时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政策,提高全体员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检察机关、纪检部门及公路局纪检监察工作组搞好廉政建设工作。

3、办公、生活、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要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做到公开、透明。

4、项目办员工伙食、车辆耗油每月进行考核并张榜公布,自觉接受员工监督。

5、办公室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违反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造价、财务、合约部廉政制度

1、财务工作应做到开支合法,运作合理,服务主动,廉洁自律,财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对方提取好处费。

2、资金运作必须专款专用,杜绝资金转移和挪用。

3、凡与资金实物相关的业务,必须建立相互监督制度,会计、出纳、保管三方分离,互相不得兼职。

4、工程费用结算,按照合同规定及项目办制度的结算程序计量支付,拒绝受理无合同的支付结算,杜绝超投资,超合同支付,支付程序为:施工单位支付证书—驻地办核实—总监办审核—项目经理签字—财务部支付。

5、费用报销程序实行共批制度,其程序为:经办人(至少两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主任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出纳员审核无误后支付。

五、廉政监督制度

为使廉政制度落到实处,实行以下几种监督办法。

1、内部监督,项目办全体员工都有义务认真学习反腐倡廉

政策和有关规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也有对本单位任何部门任何人进行廉政监督的权利,如发现有违法腐败行为,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建议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工程投资人、使用人就是协助代建办抓好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工作,对反腐倡廉的指导工作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其监督范围包括工程的招投标、原材料购进、大项资金拨付、工程竣工验收等重大问题,监督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3、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箱,接待有关部门和群众来访,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廉政考评制度

1、在廉政监督的前提下,结合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建设,对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评。

2、考评方法采取组织考察,群众评议和会议研究的办法,奖优罚劣,突出问题一经查证落实,立即予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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