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XX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7 13:36:07

2020年XX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XX 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 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 安居乐业,为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 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 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 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 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

既要有力打 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 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 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 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 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 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 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 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 小组(附件 1)。

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四、工作职责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 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 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 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五、摸排重点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 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 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 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 “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 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 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

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 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 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 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 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 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 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

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 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 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

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 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 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

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 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 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 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

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

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 宣传活动。

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 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 线索摸排工作。

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 作。

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 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附件 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物业科,由王 宗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 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范围及线索举报电话 一、受理范围: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 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 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 “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 医闹”等黑恶势力。

(3)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 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4)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5)医院内部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6)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2020年XX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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