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5 09:09:56

尊崇党章 聚焦主业

倾力打造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在集团公司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的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同志们:

按照会议议程,我代表集团公司纪委向大会作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2015年工作回顾总结

2015年,集团公司纪委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焦煤纪委和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署,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狠抓“两个深入”,把握“三转”要求,搞好五项监督,做好四项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集团公司稳健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宣传教育,把防线筑在前面,大力营造“不敢腐”的心理攻势

加强政策学习,为各级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订购系列论述摘编、党纪条规,并组织全员考试,巩固学习成果。加强预防职务罪犯工作,霍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对集团公司四个区域公司进行了巡回监督检查。加强警示教育,组织人财物、工程、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121人赴曲沃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现身说法,提高了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学习交流,收集各单位上报纪检监察工作信息270条,编制下发28期《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加强常态化教育,为各级纪委订购“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系列廉政影片,确保廉政教育不断线。加强专题教育,举办矿长专题培训,教育“一把手”要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开启“一把手”集中专题廉政教育的先例。以“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为契机,围绕“践行‘三严三实’,建设廉洁焦煤”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咨询日活动、新任领导人员廉政培训、党委书记讲一次党课等七项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二、强化作风建设,把规矩挺在前面,下大功夫纠正“四风”

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制止了11起大操大办事件,其中,汾河公司调度室职工筹备为孩子“过十二”事件造成较恶劣影响,在制止继续操办的同时,对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警示谈话以及扣发当月工作绩效奖金的处理,并对6名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问责。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深入整治“四风”活动,成立了领导组和四个督查组,明确了活动时间、范围和主要内容,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高频率、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和纠正了一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据统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两个深入”督查组共计开展活动952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四风”方面问题389条,提出整改建议257条,下发监察建议书92份,责任追究 413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42人,其他人员260人,处罚金额158612元。

三、强化监督监察,把制度挺在前面,各级领导干部遵章守纪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专题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列出监督责任清单,并根据机构调整,进一步细化了纪委全体成员分工,做到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根据省委巡视五组移交问题线索及山西焦煤纪委转办要求,集中20天的时间,9个问题线索全部核查完成,形成报告;对照反馈意见建议,对涉及纪检监察系统方面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取得较好效果,得到省国资委纪委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开展重点工作联合督查,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两深入”活动情况,“四风”整治情况、领导干部奢侈浪费、大操大办问题监督整治情况,重大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进行联合督查,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393条,提出整改建议42条,全部得到了有效整改。开展专项督查,对集团公司所属23个单位的“三公经费”、纪律作风、廉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查出6类共性问题20条,列出问题清单55条,下发专项督查通报17份,处理处罚24人,清退违规款20666元,清退违规用车4辆,罚款5200元。大力推进效能监察,全年实现效能监察成果8597.76万元,下达效能监察建议书437份,修订建立规章制度667项。

四、强化纪律审查,把纪律挺在前面,努力营造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65件,其中,临汾市纪委转办3件,霍州市纪委转办1 件,霍州市人民检察院转办1件,山西焦煤纪委转办27件,贴吧举报8件,信件举报16件,电话举报9件。2015年查结63件,其中重复举报5件,失实31件,属实或部分属实27件,转立案调查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留党察看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2人,行政记过处分4人,行政降级处分2人,行政撤职处分3人,4人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党政纪处分人员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2人,一般人员8人。组织处理35人次,其中,做检查7人,通报批评5人,诫勉谈话17人,调离工作岗位3人,免职3人;组织处理人员中,处级12人,科级11人,一般人员12人。共计罚款3947300元,追缴违规违纪金额163293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立案查处明显增多,处分人员职级和数量明显提升,尤其是重点案件、难点案件的突破和查处,在企业内部形成了有力震慑。

五、强化自身建设,把责任挺在前面,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2015,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内设机构由原来的两个调整为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党风监督室、效能监察室5个。成立了晋南煤业公司、晋北能化公司、云厦公司、新产业公司、鑫钜煤机公司、公共事业局、供电分公司、物业分公司8个纪委。各级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将日常参与的其它业务清理退出,纪委书记分管的其它工作予以调整。同时,根据上级党委、纪委要求,集团公司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及“三转”工作要求的通知》,从八个方面对各级纪委不再参与的相关工作予以明确并逐项进行了清理,使各级纪委的主要精力聚焦在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集团公司纪委通过以查带学、以会代培、交流检查、联合督查、协同办案等方式,促进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学习和交流,有力提高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纪办案水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些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还不到位;一些单位“三公经费”控制不严、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在财务报销上审查不细、把关不严;个别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变相大操大办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作风漂浮、履职不力、管理松懈;一些党员干部不注重个人修养,存在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个别党员干部仍然胆大妄为,严重违纪,甚至触犯法律。这些问题充分表明,“四风”问题远远没有得到遏制,整改落实远远没有到位,高压态势远远没有形成,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纪检监察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第二部分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中央全面实施国企改革和“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集团公司“安全强化年、管理提升年”。做好全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对集团公司顺利实施应对煤炭市场持续下行的各项工作措施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山西焦煤纪委一届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融入企业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 “三转”成果、锤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认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把党的纪律刻印于心

20151018,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准则》覆盖范围由“党员领导干部”拓展为“全体党员”,变负面清单为正面倡导,为全体党员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去除与法律重复的内容,把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最新鲜的经验补充进去,用整合后的“六大纪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不可触犯的底线。《准则》正面引导,重在立德;《条例》负面禁止,重在立规,二者共同作用,把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有机结合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之中。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两项法规”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一是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学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配合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配合组织部门搞好教育培训,配合宣传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定出学习计划,纳入日常学习内容。各级干部要端正学风,通过学习真正做到明白纪律、懂纪律、守纪律,主动接受纪律的约束。二是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抓早抓小、注重预防,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以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三是要加强对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等。对于贯彻执行不力、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中央印发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无论是“轻车简从”,“不安排迎送”,“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的细致和坦率,还是“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的真诚和坚定,句句都是实在话、贴心话,体现了中央领导集体以身体力行的方式,为端正党风政风率先垂范。“四风”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违背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问题列为“廉洁纪律”的重要内容,上升到了党内法规保障的层面。但从我们企业来看,虽然通过2015年开展的“两深入”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一些单位、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如业务招待搞变通、超标准的问题,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下基层下现场走过场的问题,个别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以及生活作风问题等,屡禁不止,时有发生。为此,今年要继续引深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深入整治“四风”活动。集团公司“两深入”活动领导组和各督导组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研究新形势,适应新常态,抓准新问题,真抓真做,严查严处;要加强对“两深入”活动的领导和指导,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把“两深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题活动精心安排,认真落实,定期检查,严格考核,每季度向集团公司党委、纪委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担当起来,确保分管或管理范围不发生“四风”问题,这要作为一条纪律来要求。各级纪委要不间断地对“两深入”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追究问责力度,不仅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还要对其所在单位部门的主管、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对一些单位连发、多发“四风”问题,要对领导班子集体谈话,必要时要采取组织措施;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或发生“四风”问题,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对所在单位党委、纪委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涉嫌违纪的,由集团公司纪委立案调查。

三、融入企业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融入中心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发挥作用,是纪检监察部门助力企业改革发展的有效方式,也是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法。集团公司在年初召开的六届二次职代会上,确定了今年 “八个狠抓不放松”的工作任务,要做到狠抓不放松,关键靠干部。集团公司党委下发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责任担当问责和考核办法》,从“九个方面”明确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和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有责任、敢担当,就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率先垂范,忠实履职。

各级纪委要把关注点放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身上严加约束,用“三严三实”打造能干事、会干事、干净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一是要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大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真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各级纪委要严密关注、严格把关,确保本单位重大决策依法合规,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决策内容真正体现在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八个狠抓不放松”上。二是要加强对“八个狠抓不放松”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既要监督各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又要检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廉政隐患排查、专项监督检查。三是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作用,围绕“八个狠抓不放松”的重点工作选题立项,以监督检查深入、问题发现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工作效率突出、监察效果明显为落脚点,普遍指导与重点实施并进,点面结合,以点促面,整体推进。对在监督监察中发现的干部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既严肃查处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厉追究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强劲手段倒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

四、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提高纪律审查工作水平

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的创新理论成果,要求我们坚持综合施治,对不同违纪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让纪律约束成为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纪律扛在肩上,挺在前面,坚决遏制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一是要突出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一方面,要通过不间断地组织开展“两项法规”学习教育、“三严三实”教育、各种警示教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等,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思想道德和法规制度教育;另一方面,要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通过检查、督办、考核、验收等扩大监督视野,及时了解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提醒打招呼,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二是立足治病救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充分运用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方法,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管理,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快作出处理,让违纪人员真正有切肤之痛,受到震慑,及时收敛,防止其由违规违纪滑向违法。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严惩腐败。要继续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采取联合审查、提级审查、委派审查等多种渠道,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问题,特别是对在选人用人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违规提拔、超职数用人等不正之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加追究,从严惩处。

五、持续深化“三转”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有底气监督别人,才会秉公执纪问责。各级党委、纪委既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纪检监察系统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要求,持续开展问题整改;又要充分认识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用铁的纪律不断锤炼、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目前,集团公司个别单位还没有成立纪委,二级单位及以下均没有设立监察机构;部分纪委在干部配备上严重缺失,一些单位纪委书记还存在兼职或由其他领导兼任的情况。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尤其是各区域公司年内要加快步伐,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配强人员,完善制度,强化职能,增强本单位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保证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到位。要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及“三转”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确保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把主要精力放在主责主业上。二是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严把入口,严格落实《关于集团公司下属单位新任纪委副书记、专职纪检员选拔任用条件的规定》,选拔一批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调整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强教育,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为重点内容,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载体,切实增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把守纪律讲规矩的刚性约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监督能力。要严格管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甚至违规违纪的干部坚决予以问责;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严格杜绝“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廉洁自律乃做人之本,廉洁奉公乃从业之道,集团公司“安全强化年、管理提升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尤需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来保证。让我们在集团公司党政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做强做优5000万吨级现代化煤电集团,建设廉洁、安全、活力、法治、绿色、和谐“六型霍煤”提供坚强保证!

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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