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05 14:07:50

遵义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48)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遵府办发〔2013187号),推动全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形成规模效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受教育者多样化的受教育需求,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增强遵义职业教育综合竞争力,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集团内资源整合,集统一生源调配、共享师资设备和就业资源、学分互认、教材通用、师资培训、职业资格鉴定、信息互通,实现知识链、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四链”深度融合的复合型共同体,不断满足地方产业发展对技能型劳动者的需求。形成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技能型人才综合培养基地。

二、基本思路

建立以政府宏观调控、高职院校为龙头,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为骨干,行业和企业、科研机构等参加的遵义职业教育集团。

(一)建设职教集团管理体制机制,成立集团理事会。

下设校企合作部、教学研究部、信息服务部三个部门。集团办公室设在高职学院,协调各个方面的工作。

(二)搭建集团内部信息平台。建立遵义市职教集团网站,网站内容包括集团动态、合作交流、人才需求等栏目。

(三)构建以专业建设和优化布局为核心、学术交流平台、校企合作平台、优质师资共享平台、招生就业协作平台和技能培训平台为纽带,以市场需求和就业拉动为导向,拓宽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发展模式,打造遵义职业教育集团。

三、基本原则

(一)协调发展原则。各职业教育集团要根据市教育局规划方案做好统筹专业布局、办学规模、师资队伍、实训设备设施建设等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布点,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实现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资源共享原则。遵义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发展要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充分发展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推动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和品牌化发展。

(三)市场导向原则。各集团成员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紧贴地方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专业,凸显职业教育办学特色,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

(四)特色彰显原则。各集团成员都要以自身所在区域经济为基础,打造自己学校的特色,做到一校一特。

四、工作任务

(一)组建职教集团。建立以龙头学校为主、各集团成员参加共同组建理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执行、协商、调解等工作机制。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重大变更或撤销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组织章程明确职业教育集团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成员之间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稳定合作办学关系。

(二)整合集团资源。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统筹集团各成员学校专业设置、办学规模、师资队伍、实训设备设施建设等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布点,切实加强内涵建设,实现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三)引领专业建设。以高职院校品牌专业为引领,指导各成员学校在办好现有优势专业的基础上,借助龙头学校的品牌专业共建特色专业。各学校专业建设结合企业技能岗位需要,对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对包括专业标准、课程开发、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学生技能培训内容与标准、教学质量评估等事项制定统一的培养方向和目标。尤其要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经济发展实际,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

(四)强化校企合作。集团要瞄准遵义市企业,尤其是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化大中型企业。吸收所有与集团学校专业基本对应的行业和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提高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培养,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五)中职高职“直通车把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纳入一个集团体系,实现中、高职的纵向衔接。做强、做精、做实职业教育,以专业和人才培养为细节,以“多赢”为基本原则,达到资源互补、分段培养(黔教职成发【2013181号文件精神“3+2”模式)的目标。

(六)搭建校际交流“立交桥”。加强集团各成员学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开展联合办学、共建实训科研基地、组织师资交流、毕业生推荐就业等方面进一步扩大交流面,重点利用龙头学校过硬的师资力量为成员学校培训教师,协调解决紧缺专业所需教师,从而增强集团内部凝聚力。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集团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主动积极参与,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规范运行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定组织章程、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对集团化办学实施规范管理

(三)加强督查。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列入每年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确保工作成效。

遵义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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