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26 15:02:09

2018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方案

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区要求把外来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本地教育事业规划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街道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我街道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具体工作的指导协调、信息联络、经验交流和监督检查。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工作目标不断扩大公立学校接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能力,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整顿未经批准自办的专门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学校,切实保障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阶段工作目标  
第一步,摸清底数,探索经验。摸清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子女适龄人数,公立学校办学能力及未经批准的私立学校情况,摸索新的办学模式,积累工作经验。  
第二步,全面推广,规范提高。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同时,规范私立学校办学与管理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  
第三步,巩固排查,整体达标。力争使在我街道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都能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不再出现新的未经批准的私立学校。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由街道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居)配合,对我街道需要解决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总数、公立学校接收的学生状况、未经批准的私立学校的数量、区域分布、在校生情况进行认真摸底调查。    
(二)确定规划由领导小组牵头,根据外来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与各村(居)共同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设置规划。  
(三)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方案。包括:指导各村(居)定期统计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情况的工作制度;对未经批准的私立学校的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加强对私立学校督导的工作制度。  
(四)整合资源由街道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居)配合,通过资源整合,大立扶持民办私心学校的发展建设。  
(五)以街道领导小组牵头,联合街道内公立学校共同研究接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方案,利用办学体制改革的方式,提高学校扩大招生能力的积极性,减轻财政的负担。  
(六)加快审批私立学校由街道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各相关单位,加快审批未经批准民办私立学校,在确保学校师资配备、安全、卫生等方面基本达标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放宽其他办学条件。  
(七)加强对民办私立学校的整顿和管理对未经批准的私立学校的整顿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擅自开办且严重不达标的学校和超过期限未达标的学校进行撤消。撤销前要做好各方面工作,将在校生妥善安排到其他学校继续就读,保证其学业不受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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