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东佳园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投标函

发布时间:

第一部分投标函
沈阳新锦源行物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沈阳“建东佳园”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投标项目的邀请,我公司正式投标,并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在所附投标报价中规定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基础上,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5元。(后附建东佳园住宅区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测算)
2.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任何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投标文件撤回,保证金将不要求贵方退回。
4.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如在投标过程中有任何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采取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施加压力与干扰,同意取消投标资格。
6.我公司严格按照《投标须知》履行应尽义务,遵守招投标纪律。
7.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信函请寄至:址:沈阳市于洪区鸭绿江街43编:110032话:25649508收件人:闫永伟
投标人:沈阳麦恩物业有限公司(盖章)
20071016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沈阳建东佳园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投标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