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2020-08-19 00:35:50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江苏南通三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装饰工程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师大一中(麓山校区)

2.建筑面积: 16288 M2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全包方式承包: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主材(以“甲方确定的施工内容为准)。

其他方式:

4.施工内容:见报价清单

5.施工日期: 2016 2 18 日至 2016 4 28 日。总工期 69 工作日。

6.合同价款:(大写) 元。竣工后依据原预算合同价款包干。

7.支付方式:工程基本完工完成合同约定总工作量的90%)

于2016年5月底前支付合同总价的50% 。

即: 大写: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于20169月底前支付合同

总价80%

即: 元 ;大写:

于2017年5月底前结清。

即: 元 ;大写:

.甲方工作

1.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2.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3.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4.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证现场施工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工期

1.乙方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若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为壹年。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付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武汉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 种方式解决: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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