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8-01-20 09:42:33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董xx,男,汉族,19xx712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码5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汉族,19xx828出生,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码3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经广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03民终xx号民事判决判决已由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经申请人核查,被申请人是由其股东xx出资xxx万元20xx1225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上述规定申请法院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执行人。

此致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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