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理念下的化学知识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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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会第四届中学化学教学会议论文>>>>
新课程理念下的化学知识教学
沈宏柱
(安徽省肥西中学,231200)
摘要新课改下,执行新课标,高中化学的知识教学应当更新理念,掌握原则,注意其相对性、发展性和创新性。知识是相对的、发展的。学生的认识水平有差别,简单知识与复杂知识的教学应有区别。平时的知识教学应由浅入深,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引导学生学会知识,形成知识网络;学活知识,灵活地运用知识,对知识进行迁移、演绎、综合和应用,培养学生在认知过程中敢于创新的思维品质,从而增强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关键词新课标知识教学相对发展创新
国家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新课标)是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后所颁布的基础化学教育教学的具体指导性文献。贯彻和实践新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