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5 13:20:21

2017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2017年,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极不平常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安办、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下,团结带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工作要求,面对大事难事交织、急事要事叠加的局面,顶住多方压力,克服重重困难,在羁绊中前行,在逆境中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与省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被评为河南省信用信息归集先进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市“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市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驻村帮扶先进单位、先进机关党委、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双打”工作先进单位,先后5次在全省系统或全市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一、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学无止境。学习也是工作,学习能力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能力。我始终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主要途径,作为改造自己、提升自我的首要任务,不断增强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围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最新理论成果,尤其是深学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大、十九大及各次全会精神,对“五位一体”总体要求、“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认识有了质的提升,自觉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言论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农工党河南省委骨干成员培训班”,努力提升多党合作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主动向同行学、向群众学、向实践学、向书本学,努力掌握干事创业、推动发展所需的新思想、新知识、新本领,切实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 始终把学习尤其是政治学习放在首位,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学法考试。本人主持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关于**食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建设的研究》,被评为一等奖。通过多方面、多渠道学习,自己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二、坚持“四个最严”,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强综合协调,落实各方责任。一年来,我注重发挥食安办的综合协调职能作用。一是协调督查得到全面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已经建立。各县(市、区)积极落实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督查通报,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2017年,先后召开4次食安办会议、8次食安委会议、2次食安委扩大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定期部署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开展了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二是机制建设得到着力加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体系。落实“四有两责”,构建全市上下一体、权责一致、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框架。全市175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983个行政村(居委会)全部配备了协管员,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监管体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守住了全市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大的食品安全舆情,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市公安系统均成立了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中队);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市食品检测实验室项目建设施工有序推进。建立了《**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移送和案件处理办法等制度,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采取“飞行检查”、“双随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三是示范创建得到推进。实施示范创建工程,将“双安双创”工作纳入全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沈丘县被列入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单位,西华县已成功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扶沟县成功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同时,因地制宜着力培育一批示范单位,组织开展了食用农畜产品“放心菜”“放心肉”质量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品经营示范单位(店)、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店)以及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带动全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提升。

(二)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保障体系。根据省局《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乡镇(街道)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将全市109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成职责统一、设备完备、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监管有方、公众满意的规范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依据各县(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全市人员编制571人,到岗人数518人,到岗率为90.7%;全市基层所办公场所面积8194平米(除个别所以外,房屋办公面积都能满足小型所、中型所工作的要求);执法装备全市投入资金687.29万元,配置率达到60%以上;执法车辆配置情况,车辆编制各地财政部门正在落实执法单位执法车辆缺口,以此契机,办好执法车辆编制和执法车辆购置;建立健全基层所各项规章制度;基层示范所建设全市申报55家,依据各县(市)乡镇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达到60%以上。11月下旬,市政府食安委组成考核组,分别对食安委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细致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梳理,反馈督导,要求限期整改。在市局班子的不懈努力和多次汇报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要求,各县(市、区)在编制以内进行调整,按照整合的办法,采取人员划转,抓紧落实,及时到位,确保人员到岗率达到省局要求。

目前,全市现已组建乡镇(街道办)派出机构共计104个,均已开展工作,各乡镇所平均办公用房4-6间,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都配备了基本的办公及执法装备,能够满足基本的办公执法需要。

(三)强化日常监管,筑牢安全防线。一年来,我们按照省局下达的“三品一械”日常监管计划,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一是食品各环节。2017年,对全市522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主体普查,且已全部完成风险评级。其中A级企业39家,B级企业207家,C级企业227家,D级企业49家。制定印发了《***市2017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市级全年监督检查企业数量不低于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10%(不低于53家),县级监督检查要求“全覆盖”。市级已对61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县级已对1219家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完成率均达100%。基层监管人员按照日常检查要点,对食品经营户逐户进行了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全市食品流通环节累计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582份,中心城区食品流通环节基本消灭了无证经营现象。2017年,全市食药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124人次,检查食品销售经营者9796户次,责令整改单位1620家,查处流通环节食品案件147件,罚没金额93.77万元,查封扣押问题食品数量1991公斤。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学校食堂提升工程,尤其是严把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努力推进学校食堂提升计划。强化对网络订餐和小餐饮的管理。对辖区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了登记、约谈和培训;持续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提高小餐饮店的持证率,目前全市县城以上的小餐饮店持证率达到95%以上,规范经营水平显著提升。全力推进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组织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了事前备案指导、事中全程监督、事后安全处置工作。稳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目前已新增100余家。二是药械环节。组织对辖区内20家生产企业和3家制剂室日常监督检查69家(次),检查覆盖率100%;对3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和10家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产企业督导检查25家次,对3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停产药品生产企业督查抽查。对辖区内3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3家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7家具有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52家次,完成了季度巡查工作;对2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7家使用特殊药品生产普通制剂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 36家次,组织对辖区内14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42家(次)。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撤销了20家药品经营单位的GSP证书。强化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建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档案35家,经营企业档案869家,使用单位建立3775家。

(四)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2017年,食品生产环节主要开展了桶装饮用水、调味面制品、肉制品、小麦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桶装水生产企业17家次,下达责令改正13份,立案查处2家;约谈调味面制品企业16家,对8家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对6家情节严重的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对全市55家肉制品及相关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进行全面检查;各县(市、区)局对我市74家获证面粉生产企业逐一进行了排查。食品流通环节认真开展了H7N9、问题饮料、日本核辐射区进口食品专项整治、网络食品专项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9项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户2639家,取缔无证经营数93家,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07家,责令整改125家,立案16 起,罚款9.5万元,没收和查封扣押过期等食品累计1893公斤。检查畜禽和水产品经营户2560户次,对70户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经营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关闭活禽经营点4个,接受咨询与宣传3600人次。在我市进行的“过期食品专项整治”中,检查食品经营者9796户,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169个次,查扣过期食品147公斤,查处销售过期食品案件14件,案值5万余元。经过专项整治,过期食品在城乡大中型商场超市难觅踪迹,餐饮食品环节重点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提升工作。学习西平经验,制定了方案,明确了标准,以点带面,全面促进。目前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整体全面提升。我局开展了化学原料药专项整治、中药生产专项整治、注射剂及特殊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四个专项整治,药品流通环节着重开展了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宾馆酒店洗浴场所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疫苗专项检查。在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专项整治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3155人次出动车辆4000台次,检查药店2009家次,检查诊所9945家次,立案608起,罚款108余万元。医疗器械监管环节主要开展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共有隐形眼镜经营企业54家。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检查105家眼镜店,给予警告3家,责令改正7家。通过开展多项专项整治,进一步消除了风险隐患,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五)强化检验监测,提高技术支撑能力。技术监督是行政监督的重要支撑。一是健全完善抽检体系。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抽检及核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全市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实施月通报月调度。全年共编发调度通报8期。成立抽检科,配备3名专职人员。二是积极落实“三品一械”抽检方案。在食品抽检方面,627批次食品国抽、1994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全部提前完成。1200批次的市本级餐饮食品、高风险食品抽检任务已全部完成。在药化械抽检方面:全市共完成各类药品抽检959批次,完成率100%;52批次医疗器械、75批次化妆品抽样任务全部完成。三是积极开展核查处置。2批次的药品国抽、24批次的食品国抽核查处置任务100%完成;食品省抽24批次中12件按时完成,其余正在按时限办理。四是药品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截至2017年11月22日,我市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报告3180份,百万人口报告达到402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监测报告1233份,百万人口报告达到156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20份,百万人口报告达到40份。均完成全年监测计划。

(六)严查大案要案,打击食药违法犯罪。一是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加大。2017年,全市办理食品药品等违法案件2289件,其中食品案件1520件,药品602件,医疗器械138件,化妆品案件12件,罚没款入库957.05万元,一般程序结案2220件,网上公示1657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食品药品刑事案件10起,刑事逮捕4人,网上通缉2人。二是行刑衔接持续推进。为形成防范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合力,我局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察大队建立联勤联动执法机制,联合下发了《周口市公安局、农业局、环保局、食药监局、畜牧局、盐业局关于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根据办案需要,市局共出具假药认定意见书9份、转办案件检品4批次,有力打击了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案件质量得到持续提升。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案件办理程序,做到笔录内容详实客观,证据链真实合法关联,执法过程全程留痕,程序执行依法合法。建立案件分级审核制度,加强对派出机构案件内部审核,强化证据效力,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正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四是案件信息报送及时公开。按照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涉及药、化、械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全市对符合依法公开案件信息的案件全部进行了公开。五是投诉举报持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和查办取得较好成效。市局投诉举报中心受理181件,审核审查县局举报查处结果260件次。

(七)规范行政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对职权清单进行多次梳理,目前,共有行政权力284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51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职权4项。重新梳理共取消1个子项。即: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因35证合一取消)。对清理后的职权,绘制了流程图,载明,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承诺时限原则上比法定时限缩短三分之一以上。取消了GSP认证费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取消了食品生产许可的日常监管人员确认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离职等6项证明。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7313件。

(八)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有效聚合工作力量,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各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共治格局。一是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先后围绕春节食品安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331集中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合理用药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大讲堂等活动。举办了全市“***杯”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有奖评选活动和《食品安全法》暨标准知识技能竞赛、全市稽查大比武等,其中“《食品安全法》暨标准知识技能竞赛”开创手机同步直播的先河,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社会认可度。二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活动,不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守法自律意识。三是利用各类媒体搞好宣传,先后在国家、省、市等传统新闻媒体发表食品药品安全报道188篇,其中国家级媒体18篇,省级媒体34篇。四是拓展新媒体宣传阵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食品安全警示、法律法规及消费常识,发挥媒体监督和宣传作用,促进社会共治氛围的形成。五是政务信息报送与采用较往年均有突破。全年共报送省局信息138条,被省局采用15条;被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站采用108条,连续11个月排名位居全市前列。通过各种媒体,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警示、法律法规及消费常识,发挥媒体监督和宣传作用,促进社会共治氛围的形成。

三、坚持严于律己,始终保持务实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形

驰而不息地抓好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督促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中国》《苦难历程》等电教片,帮助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干部远离腐败。对行政审批、投诉举报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市局建立实施了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市系统没有发生因工作失职失责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加强内部监督,纠正了2起定性错误案件,提出各类法制审核意见48条。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本人能够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和廉政准则办事,自觉遵守“八项规定”等廉政要求。在工作中,能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要求自己,带头廉洁从政,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能够认真遵守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委领导核心和政府班子的形象权威,把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能够认真遵守组织纪律,始终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能够认真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和宗旨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能够严格按照“四化三查”和干部作风大整顿的要求,认真查摆和整改落实“不严不实”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以及“四个最严”“严字当头”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以服务促发展、以发展强监管、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促健康”的工作思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提升监管能力,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初步形成严密高效、统一权威、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药企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安心,为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提供坚强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2017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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